本文总览:
- 1、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 2、光伏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3、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 4、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 5、政策暖风频吹,光伏板块涨声一片,行情发酵有望延续
- 6、目前国家对于光伏发电有什么优惠税收政策?
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一、增值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若符合节能节水项目条件的话可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光伏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光伏发电补贴是每度电补贴三分钱。
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两点:
1、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2、光伏发电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百分之五十的政策。
太阳能缺点有以下几点:
1、太阳能的利用设备必须具有相当大的面积;
2、太阳能的应用受气候、昼夜的影响;
3、技术限制,导致能源利用率不高,效率低下,且设备投资较高;
4、使用太阳能蓄电的蓄电池也会带来很大污。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类,一种是集中式,如大型西北地面光伏发电系统,一种是分布式,如工商企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太阳能优点有以下几点:
1、无枯竭危险;
2、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环保;
3、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安装在建筑屋面同时美观的优势;
4、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
5、能源质量高;
6、使用者从感情上容易接受且非常喜爱;
7、建设周期短,获取能源花费的时间短;
8、从国家安全角度讲,光伏发电可以实现家庭自己供给,避免战争带来的毁灭打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光伏发电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针对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是直接免征的,如果开具专票是按照3%征收
2、针对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区间部分2.5%征收,100万到300万区间部分按照5%征收
3、针对股东分红个税,这个是在公司股东分红、或者股权转让、公司注销,需要对公司未分配利润处理的时候产生的。当公司暂不分红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的。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小微企业呢?
财税〔2019〕13号给的标准是300、300、5000,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当然最重要的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而且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只要不开专票,不管是开普通发票还是没开发票,都可以免税申报了,不受季度45万的约束了。简单来说,之前小规模季度45万这个政策从4月1日起放宽了,不再局限于45万免税了。500万以内只要不开专票都是免税的,500万以内即便全开普票也都是免税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政策暖风频吹,光伏板块涨声一片,行情发酵有望延续
2020年,光伏可谓市场最炙手可热的板块之一 ,龙头企业迎来“戴维斯双击”,纷纷跨进千亿市值大门。光伏行业,曾成就数位首富,但也曾大起大落,龙头陨落速度和造富速度同样令人始料不及。总之,这个充满故事的行业在2020年的A股市场“火”了。
1 为什么光伏板块在2020年大涨?
首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光伏。光伏是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新型发电系统。简而言之,光伏就是利用太阳光进行发电。我们国家之所以大力发展光伏,首先因为太阳光是永续的清洁能源,其次作为石油进口大国,为了摆脱地缘政治的影响,摆脱对石油输出国的依赖,清洁能源是长期稳定发展的必须项。所以, 在过去20年的时间里,国家一直大力发展光伏产业,而光伏发电的成本也一降再降 ,单晶硅片从10年前100元/片到目前3元/片,组件从30元/瓦到1.6元/瓦。
而光伏在2020年大涨的原因之一,正是光伏发电的成本已经降低到和火电、水电等传统能源发电一样,我们称之为平价上网 。2020年8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平价光伏、风电项目名单,总规模共计44.45GW,其中光伏33.05GW。目前国内最低电价为青海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为当地的水电价格0.227元/kWh,当前全国各省区火电上网标杆电价0.25~0.45元/KWh。
随着成本的降低,需求也在不断释放 。2020年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装机18.7GW,同比增长16.95%。预计全年国内光伏装机有望达36-38GW,在今年的中国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表示:“从目前测算情况看,‘十四五’时期的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将远高于‘十三五’时期。”
2 光伏行业二十年大起大落
1970年4月24日,“东方红一号”卫星上天,彼时卫星上装载的就是 ---- 光伏电池。虽然70年代我们就开始研究太阳能发电,但由于成本过高,光伏发电一直停留在“实验室”阶段。
事实上光伏的民用落地最先于2000年左右在欧洲市场兴起。德国、西班牙等国的天然气、石油都亦受制于人,所以相继推出光伏补贴政策,欧洲市场被点燃。 在海外需求崛起的背景下,在中国的光伏产业逐渐发展,一批明星企业诞生,加入全球产业链当中 。2004年,那是全球光伏产业的高光时刻。
但是彼时国内的光伏行业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电池和组件加工环节,上游硅料需大量进口,下游组件的销售也在海外市场,我们面临“两头在外”的局面。随后,全球遭遇2008年的次贷危机,欧洲大幅下调补贴,随后美国又对中国光伏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国内光伏企业出口骤减,但产能在国内已经爆发,行业面临严重的供需失衡,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因而一大批光伏企业倒闭,那是中国光伏产业的至暗时刻 。
但在欧洲美国市场的巨大压力下,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 。2012年7月,政府出台了《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将2015及2020年装机目标进一步提升至21GW及50GW。同年10月,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开放分布式并网时间,全面支持分布式能源发电。艰难时刻,中国光伏企业凭借技术升级,从弱到强,站稳了脚跟
3 光伏产业链格局
如今国内的光伏产业发展地较为成熟,纵观整个产业链,大致可以分为 上游的硅料、硅片,中游的电池片、组件,下游的光伏电站三大环节 。
硅料环节 ,我们早年需向国外进口。但随着国内多晶硅技术的提升,国内产能开始爆发,2019年国内多晶硅产能45.2GW,占全球比重69.2%。硅料环节,龙头企业成本优势十分明显,小企业已经逐步退出,基本形成垄断格局。
硅片环节 ,我国硅片产能占全球97.3%,占据绝对份额,是硅片制造大国。在硅片领域,同样龙头格局稳定,集中度很高。硅片环节存在单晶、多晶的技术差异,目前单晶硅片市场占比逐步提升,形成趋势。
电池片 可以说是光伏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技术含量较高,是降低成本的关键。2019年底国内太阳能电池片产能163.9GW,同比增长28%,全球占比超70%。在电池片领域,格局相对分散,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组件 可以理解为将电池片组装成发电板,所以组件环节技术含量不高,更加看重的是规模效应、成本把控,以及品牌和渠道壁垒。目前组件领域的格局也相对稳定,龙头公司已经持续多年出货量保持第一。
光伏电站 ,就是以组件为主体,辅以逆变器、支架安装形成的电站。这其中涉及一些光伏设备的细分领域,比如今年涨的很好的光伏玻璃,光伏玻璃是技术和资本双密集型行业,龙头公司毛利率水平高。比如逆变器也是光伏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龙头公司地位稳固。
目前, 不少光伏行业的龙头公司已经形成了从上游硅片到下游电站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 ,避免需求错配,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而光伏行业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也逐渐出清,竞争格局稳定。不过摆在光伏龙头们面前,并不是一条好走的路,多少领军企业,我们眼见它朱楼起、眼见它楼塌了。 光伏行业在过去20年里龙头迭代速度很快,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技术 。以单晶、多晶这两条技术路线来说,单晶拥有完整的晶体结构、较高的发电效率,但是之前产能不足、价格较高,而多晶成本较低,效率稳定提升,所以之前光伏行业主流的技术路线是多晶。但近年来在技术的快速更迭下,单晶成本劣势逐步缩窄,单晶电池在PERC、双面电池等领域技术突破更快,因此份额快速提升,目前优势已经愈发明显。所以,选对了技术路线,并且不断进行技术突破,提升发电效率,降低成本的龙头企业才能真正走出来,过去如此,未来亦是如此。
4 未来投资机会
据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数据显示,截至12月23日近一年指数回报已达到115%。 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拟任基金经理李文宾认为,光伏行业未来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国内来看,根据我国的能源转型发展战略目标,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达15%,2030年达20%,2050年达50%以上,2019年已提前完成了2020年15%的目标,因而在“十四五”规划中,非化石能源占比可能上调,国内光伏年均增长有望落在95-115GW区间。
从全球来看,随着成本优势进一步凸显,预计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450GW。定价模式上,预计中国将全面转向世界范围内通用的PPA模式,但要从辅助电源走向主力电源,则需解决光伏“不可控、不可调”的天然属性,在搭配储能以后,将为光伏带来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另外,从估值角度来看,目前光伏企业的估值水平在40倍左右,相对合理。
所以总的来看, 2021年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光伏市场将基本进入到平价上网时代,十四五期间光伏装机将快速增长,行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估值合理,其中优质公司投资价值凸显 。
光伏行业过去的二十年可谓大起大落。我们经历过两头在外、受制于人的局面,经历过高度依赖补贴、骗补横行的年代,经历过反倾销的贸易打压,也看到产业政策逐步成熟、平价上网将成为常态。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空间打开,未来已来。
目前国家对于光伏发电有什么优惠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已执行到期(目前没有延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 号)规定:“自2016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4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 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根据财税〔2008〕116号规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 务 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根据财税〔2012〕10号规定:“一、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