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览:
- 1、对光伏发电,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什么?
- 2、中国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
- 3、太阳能发电政府的优惠政策
- 4、佛山市的光伏补贴是怎么申请的?
- 5、2022年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 6、光伏项目必须要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才能拿到当地补贴吗?
对光伏发电,国家的支持政策是什么?
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
一:全国政策补贴
1,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集中式
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0.88元/kwh
二:全国地方各省市政策
1,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2,北京市
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集中式:0.88元/kwh
3,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
中国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
法律分析:一重利好,明确2021年新备案的集中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此前,行业普遍预期2021年新能源项目在平价上网条件下,还将延续通过竞争性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直接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体现了国家对支持新能源加快发展的高度重视。
二重利好,强调新建项目可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而且这个上网电价是为了更好的体现绿色电力价值,这意味着光伏等新能源市场化交易价格有可能要比燃煤基准价高,与市场化交易会拉低电价的此前行业预期明显不同。
第三重利好,对于目前成本仍较高、但未来又具备发展空间的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将定价权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如广东、江苏、福建等海上风电资源较好省份)可以出台地方性支持政策,既不增加国家补贴,又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条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包括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项目备案管理、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太阳能发电政府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的大力支持是光伏发电在农村迅速发展的动力。光伏发电是国家大力扶持的清洁能源利用方式,被列入十三五规划中,而且光伏相关项目也作为“十三五”的百大重点工程之一。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给予0.42元的补贴,也就是说光伏发电每发一度电,用户可以拿到国家给予的0.42元的补贴,此补贴持续20年,另外很多地区还有省级补贴、市级补贴,将大幅缩短投资周期。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土地优惠等措施,多措并举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
第四条 二零一九年以后国家将根据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状况、发电成本降低情况,适时完善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水平。
佛山市的光伏补贴是怎么申请的?
申报国家补贴的流程如下:
(1)申请补贴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b.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2)除光伏扶贫、居民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通过项目业主申报、竞争排序方式优选确定国家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市场竞争配置及补贴竞价为省能源主管部门主导实施,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及流程请查阅《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358号)等相关文件,或咨询能源主管部门。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供电企业会积极协助您按照政府规定程序申报补贴。首先经省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如项目纳入了国家补贴目录,国家会按照计划下拨补贴资金。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2022年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陪派樱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羡简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芦丛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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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必须要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才能拿到当地补贴吗?
目前暂时只有佛山、东莞等城市存在地方资金补助项目,需要您自行前往当地政府部门办理申请,您可参考以下申报条件。
佛山:
一、佛山地区对2014至2015年建成、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针对居民及商业楼宇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三年给予补助。
二、根据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文中提及到:
(一)对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1.奖励范围。2016—2018年在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
2.奖励标准。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对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1.补助范围。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投资者。
2.补助标准。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三)上述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竣工检验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且项目在建设前必须在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三、佛山地方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方式:
按照“一年度一申请”原则,企业或个人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资料请以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3.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4.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首次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3.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4.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
5.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投资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只需提交《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和上年度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电量计量单》。
经相关单位审核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3月20日前联合区财政(财税)、供电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关于申请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函》和《佛山市 区申请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汇总表( 年)》
四、补贴发放方式
由政府直接发放。各区收到市审批结果及资金下达文件后,连同本级应负担的资金全额奖励和补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具体发放方式请以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
注:目前佛山地方补贴政策覆盖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2019-2020年补助政策已征求公众意见,预计上半年将印发,具体补助标准和要求待政府部门明确。
东莞:
一、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号 ),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财政补助对象及范围。
(一)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总容量 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三)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
(四)分布式光伏项目是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全市企业工商业与居民全额上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政策执行,不纳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专项补助资金范围。
(五)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东发改〔2017〕770号),申请地市补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10kV或20kV中压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客户须提供东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做为并网申请资料
2.居民项目业主须委托施工单位提交补助申请,申请单位及个人要提供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在东莞市注册登记且在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名单中的施工企业承建项目,可以享受东莞市地方补贴。
二、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予以财政补助标准。(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东发改〔2017〕770号))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 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四)当年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于次年拨付有关企业和自然人,按财政年度连续5年拨付。对2017年之前并网验收的项目按《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015]303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7〕49号 ),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助的有效期
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企业项目补助申请自并网之日起半年内有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个人项目补助申请截止日期为 2019年6月30日。
四、补助形式
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事后补助。由市发改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