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览:
光伏发电的竞争配置项目是什么意思?
按照各类型光伏发电的特点和国家支持的优先程度,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地面完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在固定建筑类型农业设施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屋顶分布式光伏对待。
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都被纳入竞争性配置的范畴。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包含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光伏发电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电弧和触电危险,请勿在有负载工作的情况下断开电气连接。必须保持接插头干燥和清洁,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要将其他金属物体插入接插头内,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来进行电气连接。
除非组件断开了电气连接并且您穿着个人防护装备,否则,不要触摸或操作玻璃破碎、边框脱落和背板受损的光伏组件。请勿触碰潮湿的组件。
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光伏531新政 什么意思
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因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俗称“光伏531新政”。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8〕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一)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二)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5月31日
扩展资料:
光伏(Photovoltaic):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Solar power system)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分类,一种是集中式,如大型西北地面光伏发电系统;一种是分布式(以6MW为分界),如工商企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民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发布
请问 光伏发电2018新政策
光伏发电2018新政策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一)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二)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对于新政作出的规模安排,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光伏发电当前发展的重点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推进技术进步上来。
需要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优化发展规模,提高运行质量,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针对去泡沫是否会伴随光伏行业大调整,《北京商报》刊文称:“新增装机的大幅缩水,无疑将令国内光伏制造业承受巨大压力,设备降价引发的新一轮行业洗牌在所难免。更有多家机构都发布预测称,受新政影响,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可能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仅有3500万千瓦左右。”
北极星电力网评价称:“一声巨雷,整个行业瞬间“沸腾”,数万光伏人彻夜未眠,悲观情绪开始笼罩全行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却认为:“由于光伏电站组件价格下调,安装价格也会下调,投资回报率并没有减少太多,因此今年分布式光伏的新建热度并不一定会下降太多。
根据《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允许最高上浮20%,此举为自2010年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的首次调整。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表示:“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已经接近40%,为保证天然气供应,要求价格机制要向市场化方向逐步靠拢,居民用气价格也跟随市场浮动起来。”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也认为:“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此前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为上限价格管理,无法及时准确反映供需变化,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则提出“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的问题,“市场供需紧张下,面对价格差,企业有强烈动机把居民用气倒给非居民,政府监管也很困难,价格信号失真造成市场扭曲和混乱”。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网-能源舆情:三部门发布最严光伏新政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
2018光伏发改委新政策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1)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3)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4)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5)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1)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2)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3)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1)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2)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3)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