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甘肃最大的光伏电站_光伏电站的中国发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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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地区已建成光伏电站发电小时数2.光伏电站的中国发展
平凉地区已建成光伏电站发电小时数
23.3亿小时。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2年,甘肃省平凉地区已建成光伏电站发电小时数为23.3亿小时,其中平凉市发电小时数为7.8亿小时,静宁县发电小时数为6.8亿小时,崇信县发电小时数为5.2亿小时,华亭市发电小时数为2.5亿小时,泾川县发电小时数为1.0亿小时。
光伏电站的中国发展
文 | 半亩方塘
千百年来,人类对宇宙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渴望。宋代蒋捷在《贺新郎·吴江》中写道:“星月一天云万壑,览茫茫、宇宙之何处?”柏拉图的“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哲学终极三问,无不体现了人类自我的 探索 和未知的渴望。立足于生长于斯的地球,人类的视线和行动始终没有离开深邃玄妙的宇宙,从卫星发射到载人航天,从发射行星探测器到登陆外星球,从探寻未知生命到寻找宜居星球,人类的 探索 的脚步从未停止。
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人类能够保持长久的动力,攻克一个个“难”关,取得一个又一个刷新眼界的成果呢?
中国科普作家汪诘在新书《太阳系简史》中,讲述了人类面对宇宙百折不回、坚韧不拔的故事,阐述了人类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三大精神。
远古时,大地出现严重旱灾。炎热烤焦了森林,烘干了大地,晒干了禾苗草木。原来,帝俊与羲和生了10个孩子都是太阳,他们住在东方海外,海水中有棵大树叫扶桑。10个太阳睡在枝条的底下,轮流跑出来在天空执勤,照耀大地。但有时,他们一齐出来给人类带来了灾难。
为了拯救人类,后羿张弓搭箭,向那9个太阳射去。只见天空出现爆裂的火球,坠下一只只三足乌。最后,天上只留下一个太阳。
1988年,有一首歌曲《种太阳》被儿童们广泛传唱,这样唱道:
太阳时时刻刻都在向宇宙空间辐射出大量的能量。地球一年从太阳吸收的能量相当于目前全世界一年内所消耗总能量的几万倍。人类利用太阳能是从远古开始的。最早利用太阳能还要算我国。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就已开始。古书中记载:“晴则以金燧取火于日。”就是用铜做成的凹面镜聚焦阳光而取火。
到了近代,直接利用太阳能,早已成为一项重要的 科技 工作。我国于1975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利用太阳能经验交流会。此后全国各地太阳能利用的研究与推广工作稳步发展。太阳灶,太阳能蒸馏器,太阳能空调装置,太阳能电池等大小装置和器具在不断地被制造和使用。
太阳能的利用在国际上也很受重视。法国于1978年,在政府内设立了“太阳能厅”领导全国太阳能研究工作。比利牛斯山上1000千瓦太阳能电站已经运转。美国计划在1985年建成5~10万千瓦太阳能电站,还准备发射太阳能卫星,用轨道太阳能收集器把太阳能转化成微波束或激光束,发送回地面站。
与其它许多能源比,太阳能有特别突出的优点:
第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第二,很稳定;
第三,价廉;
第四,完全没有污染。
因此太阳能的利用有着光明前景。长期以来,很多学者曾致力于太阳能利用的探讨。俄国化学家、第一张元素周期表制作者门捷列夫曾写道:“ 可以设想,有这样的工厂,在这里,免费的太阳能将免费的空气和水变成食物。 ”
太阳能作为永久的、清洁的能源具有光明的前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太阳能的有效利用中,太阳能发电系统是近些年来发展最快,也是最具活力的研究领域,是其中最受瞩目的项目之一。
自从有了赫兹和爱因斯坦两位大神共同作用下的光电效应后,电的获取和技术应用一直成为科学界 探索 的命题,电气动力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
1821年,法拉第发明电动机,是今天世界上使用的所有电动机的鼻祖。
1831年,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能产生连续电流的发电机。
1879年,爱迪生发明白炽灯泡。
1882年,纽约曼哈顿珍珠街发电厂投入使用,拥有6台120kW的蒸汽机发电机组。
中国最早的发电厂也是外商投资白银10余万两,于1882年始建,1895年在上海斐伦路建成并开始供电。这就是英国人在上海租界设立的上海电光公司。
可以说,光与电的融合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
目前,太阳能主要以光—热、光—电、光—化学、光—生物质等几种转换方式来利用,最主要的两种方式是:一种是光 热 电转换方式,另一种是光 电直接转换方式。这两种发电方式有何不同呢?
太阳能光热发电是指,利用大规模阵列抛物或碟形镜面收集太阳热能,通过换热装置提供蒸汽,结合传统汽轮发电机的工艺,从而达到发电的目的。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最大的区别在于,太阳能光热发电是将光能转变为热能,然后再通过传统的热力循环做功发电的技术,其产生的是 交流电 。而光伏发电是太阳光照射高纯硅,使电子跃迁,形成电位差,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其产生的是 直流电 。
然而,光伏发电存在不稳定性和间歇性,其电能质量较低,并网要求高。将对电网运营造成冲击。光热发电输出电力稳定,电力具有可调节性,易于并网。
另外,光伏发电时间较短,光热发电时间较长。光热发电中,太阳能所烧热的水可以储存在巨大的容器中,在太阳落山后几个小时仍然能够带动汽轮发电。
现在,光伏已经有全国统一的标杆电价,而光热目前则仍采用特许招标或一事一议电价。光伏度电成本低于光热度电成本,经济性好。目前光伏度电成本大概0.85元/每千瓦时,光热度电成本1.8元/每千瓦时左右。
从发展形态看,光伏发电产业链条较为成熟,发展较为迅速,电站装机规模增长较快。光热发电产业刚刚起步,产业链条不完善,产业发展面临技术路线选择、相关关键设备国产化、系统集成等诸多问题。
光伏发电的成本下降迅速,光伏项目更易获得融资,而对于光热发电,目前成本依然较高,银行金融机构对其的接受度较低。
还有一个不同是,光伏发电主要应用于分布式发电,光热发电多用于集中式发电。
从长远来看,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各具优势,未来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光伏发电中,光伏逆变器是一个关键的技术,华为的智能光伏发电设备已经遥遥领先。
为什么选择华为光伏逆变器?
大家知道,直流电是不能直接用的,逆变器就是将光伏太阳能板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交流电的核心电力转换设备。而华为智能光伏,就是基于组串式逆变器为核心的整体解决方案,将ICT技术与光伏相融合,相比传统解决方案,发电量提升2%以上,运维效率提升50%以上,总体LCOE(度电成本)可以降低6%,可助力光伏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在分布式场景,更是凭借创新技术,打造极致安全,更高发电量,开启绿色低碳新时代。
华为之所以能把智能光伏做到全球第一,根源于先知先觉,对战略的预埋。可以说,没有华为的强大,也就没有“逆变器丝绸之路” 唱响光伏华为。
在丝绸之路黄金段的河西走廊,除甘肃敦煌的光热发电外,酒泉玉门的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兆瓦塔式熔盐光热发电项目,位于玉门花海百万千瓦级光热发电基地,占地面积约9.1平方公里,总投资31亿元,储热时长10小时,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3880小时。2020年11月,项目发电机、减速机已订购,吸热塔基础紧锣密鼓地建设,已完成吸热塔基础出零米。
此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可达3.5亿千瓦时,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年可节约标煤1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万吨,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益非常显著。
早在2014年,甘肃省首座沙漠生态光伏电站由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投资52亿元,在古浪八步沙东面的马路滩林场北部沙漠地区,建成500MW沙漠光伏电站;规划治沙2.4万亩。目前,已建成一期50MW光伏电站,一期完成投资5.6亿元,已正式并网发电,年发电量0.8亿度。
河西走廊,利用新技术种下的“太阳”已经把黑夜变成了白天利用。
回顾 历史 ,在这条走廊上,公元前200年,56岁的大汉上市公司创始人兼CEO刘邦干了一票大事儿——亲率32万大军迎击匈奴,结果轻敌冒进,被围困于白登山7天7夜,后来,采用陈平之计才得以脱险。
2000多年后,河西走廊的全年日照还是2550 3500小时,我们仍然能想起当年刘邦在这里谱写的“大风歌”,这里的风和光被新技术利用之后,成为“聚宝盆”和“世界风库”。
试想,如果不是大汉们拿下河西走廊,千年后的发电也变成空谈,更是笑谈。
历史 的硝烟一直在回荡,走廊、画廊、酒廊是这条通道的代名词。如今,“电廊”成为一张国家名片。在未来,车成为人的新器官,车载微信下的电动车普及,AI、5G背景下,让这条“电廊”在人们生活中的作陪是千年不遇的场景,别开生面。
中国太阳电池的研究始于1958年,1959年研制成功第1个有实用价值的太阳电池。中国光伏发电产业于20世纪70年代起步,1971年3月首次成功地应用于我国第2颗卫星上,1973年太阳电池开始在地面应用 ,1979年开始生产单晶硅太阳电池。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光伏发电进入稳步发展时期,太阳电池及组件产量逐年稳步增加。经过30多年的努力,21世纪初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的光伏产业的发展有2次跳跃,第一次是在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国内先后引进了多条太阳电池生产线,使中国的太阳电池生产能力由原来的3个小厂的几百千瓦一下子上升到6个厂的4.5兆瓦,引进的太阳电池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的投资主要来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家工业部委和国家大型企业。第二次光伏产业的大发展在 2000年以后,主要是受到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国际项目/政府项目的启动和市场的拉动。2002年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实施的“光明工程”先导项目和“送电到乡”工程以及2006年实施的送电到村工程均采用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在这些措施的有力拉动下,中国光伏发电产业迅猛发展的势头日渐明朗。
到2007年年底,中国光伏系统的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100MW),从事太阳能电池生产的企业达到50余家,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达到290万千瓦(2900MW),太阳能电池年产量达到1188MW,超过日本和欧洲,并已初步建立起从原材料生产到光伏系统建设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完整产业链,特别是多晶硅材料生产取得了重大进展,突破了年产千吨大关,冲破了太阳能电池原材料生产的瓶颈制约,为中国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2007年是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受益于太阳能产业的长期利好,整个光伏产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投资热潮,但也存在诸如投资盲目、恶性竞争、创新不足等问题。
2009年6月,由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百世德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和比利时Enfinity公司组建的联合体以1.0928元/度的价格,竞标成功我国首个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甘肃敦煌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场项目,1.09元/千瓦时电价的落定,标志着该上网电价不仅将成为国内后续并网光伏电站的重要基准参考价,同时亦是国内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出台、国家大规模推广并网光伏发电的重要依据。
2013年9月27日中国建材集团与乌克兰绿色科技能源公司日前签署了1吉瓦(相当于1000兆瓦)的光伏电站框架协议。
2013年12月4日,龙羊峡水光互补3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开始启动试运行,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单体并网光伏电站,于2013年3月25日在共和光伏发电园区开工建设。
据悉,此项目占地约9.16平方公里,生产运行期为25年。工程建成投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约为4.83亿千瓦时,对于承担西北电网第一调频调峰的龙羊峡水电站来说,水光互补项目将打破多年已形成的整个梯级联合调度格局。
2015年7月9日水电三局顺利中标云南昭通宁边20兆瓦光伏电站施工项目,项目合同额为1862.87万元。当日,该项目道路修建工程顺利开工。
此次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宁边20兆瓦光伏电站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光伏场区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Ⅰ包)、开关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Ⅱ包)、送出工程(Ⅲ包)等均由水电三局进行施工。
云南香格里拉300MW光伏电站计划2016年开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800亩,拟装机容量为300MW,建成后年产值约为3.6亿,项目总投资为270000万元。
甘肃省3522巉晖线(110千伏巉口变至明晖光伏电站)及明晖定西光伏电站全站设备近日启动成功,开始24小时试运行,该电站是甘肃省定西电网内首座投运的光伏电站。
2016年2月上旬,湖北省首座漂浮式光伏电站——枣阳熊河水库漂浮光伏电站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湖北省水面光伏发电试验取得圆满成功。
2016年2月,陕西省40兆瓦生态农业光伏电站成功并网并正式供电,源源不断的清洁电力通过110千伏升压站输送到国家电网。
2016年我国累计光伏装机量达到4318万千瓦,首次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这是我国在新能源领域继风电装机跃居全球第一之后的又一次飞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国家三部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随后又公布了具体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并计划在2-3年内,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不低于500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各种利好都给中国光伏发电产业注入了强劲的生命活力!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光伏发电整体竞争力能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光伏发电电力供应量在国内总电力供应中的占比能够达到更高水平,从而更加有力的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能源结构优化!
2013年7月15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特别明确“对光伏电站,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招标确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按月全额结算”。从责任主体、结算方式的确认一举化解了光伏电站开发过程中的最大障碍。随后,财政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明确,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国力争使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GW(百万千瓦),到2050年将达到600GW(百万千瓦)。预计,到205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装机将占全国电力装机的25%,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将占到5%。预计2030年之前,中国太阳能装机容量的复合增长率将高达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