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美国双反光伏_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2.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
3.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4.万向集团的并购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美国光伏双反终裁对中来股份的影响
近几年来,中国光伏产品连续遭遇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双反”调查(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面对“双反”我国光伏产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回应。
一:进一步完善应对“双反”的预案和举措,增强在WTO框架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企业层面上,要鼓励企业抱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或以联盟形式提高新能源产业整体应诉水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积极开拓新兴国际市场。据了解,现在我国光伏产品的产能有一半用于出口,其中,13%~14%销售至欧盟,18%~19%销售到北美,其他近60%都集中在亚洲等发展中国家销售。
三:深入挖掘国内市场。高附加值的产品、富有特色的经营战略,使该企业在国内的销售份额稳步提升,有效弥补因“双反”导致的国外市场需求下滑的不利影响。
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美国商务部将于当地时间12月11号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业内认为,相比产品出口美国所受的影响,调查引发的连锁反应更加值得关注。
根据统计,今年1到10月,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总额为107亿美元,前三大出口地依次为日本、欧盟和美国。其中出口到美国约20亿美元,占比19%。不过,相比今年6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前后,我国光伏行业发起的大规模抗议和声讨,此次终裁前,国内光伏企业却一反常态,反应较为平静。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了2012年第一轮美国双反调查,不少企业已经探索出应对措施:
协会负责人:国内的很多企业都到国外去建厂了,比如像晶科啊、晶澳啊,或者是阿特斯,他们在海外都有工厂。美国市场的产品,我可以从这些市场出去;像昱辉,它也是跟国外的很多的企业,搞OEM代工,或者是合作生产也好,我们的大企业,都有各自的一些应对措施。
万向集团的并购
把安全带系好:2012年的光伏产业比预想的要糟糕得多。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或破产,上半年电池组件出口同比下降40.7%。跳楼、破产曾让诸多企业引以为傲的垂直一体化模式正受到规模化生产的挑战。
在一年以前,由于国际光伏市场趋缓以及制造业优势的双重推动下,中国光伏产业经历了一轮快速发展。自2007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光伏电池产量最大的国家。
2011年中国光伏产业势头不减。多晶硅产量达到8.4万吨;太阳能组件产量达到21GW,同比增长100%,占全球总产量的60%;行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
目前,全球前十大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企业中,中国分别占据4、6、6和6席。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赛迪智库光伏所所长高宏玲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光伏产业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之一。但即便如此,中国光伏产业不得不在此刻停驻,回头重新审视自己匆忙的来路。
CEI:炙手可热的光伏产业,难道真的到了“缺血”的境地?
高宏玲:最突出的问题可以叫做产业阶段性失衡,而且比较严重。赛迪智库光伏所最近的不完全统计,全国156家电池组件企业2012年的太阳能电池产能已超过40GW。欧盟2011年9月份发布的报告也显示,2012年全球电池产能将达到80GW,中国占据超过50%份额。
与快速增长的太阳能电池供给量相比,光伏需求量增长则显得相形见绌。据2012年5月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对20122016年的市场需求量预测数据,2012和2013年光伏市场需求在2040GW之间,供需压力增大。
2012年下半年仍将承受价格和整合压力,但由于产业进入和退出的门槛不对等,大部分光伏企业都看好23年后的光伏市场,均在想方设法存活,加上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使得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没及时被淘汰,产业整合压力增大。
再加上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产业结构调整,有一批外围企业正在观望,意欲借低谷期进入该领域。当市场稍微起色,由于低的进入门槛和后发优势,将有一批新进入者涌入该产业,进一步延缓行业走出低谷进度。
CEI:美国“双反”初裁结果,对中国光伏产业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
高宏玲:主要的影响就是,中国的光伏电池将失去多年的价格优势。
2012年上半年,美国商务部已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分别征收2.9%4.7%和31.14%249.96%的关税,并将启用“反追溯”条款,即自初裁之日起,向前90天征收相应关税。
根据美国法律,自初裁判定之日起,将征收关税保证金,这对于现金流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经营压力骤增。
而中国主要光伏企业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显示,中国晶硅电池生产成本约为0.75美元/瓦,而产品平均售价约为0.84元/瓦,美国加征近35%的“双反”关税后,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丝毫不具竞争优势。
根据当前美国“双反”的判罚,中国光伏企业可通过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方电池片组装成组件出口以规避“双反”高税率风险。但考虑到美国法律的严密性和此次其发起“双发”调查的目的性,如果中国光伏企业大规模使用“第三方”电池片来规避风险,不排除其后续会出台相应细则,堵死这条路。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市场中的组件价格较欧洲地区高,美国“双反”初裁等于无端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存在所谓的“补贴”和“倾销”,极易被欧洲搭便车,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相应贸易壁垒调查,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影响更为深远。
CEI:国外多晶硅企业持续采取低价策略是否会对中国同类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高宏玲:极有可能。2012年14月份,中国从国外进口多晶硅的数量达到2.6万吨,同比增长30%。与此相对的是,当前中国有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甚至破产。
多晶硅市场需求仍在快速增长,而中国多晶硅企业却不断停产倒闭的现象值得关注,这固然有多数多晶硅企业不具备成本优势的因素(成本普遍在30美元/千克以上,而产品价格已跌至25美元/千克以下),但主要还在于国外多晶硅企业实行低价竞争策略,低价向中国大量出口多晶硅产品,抢占中国多晶硅市场。
根据海关数据,2012年3月从美国进口的多晶硅价格均价为23.7美元/公斤。而根据美国REC公司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其使用流化床(FBR)法生产的多晶硅成本为23美元/公斤,而流化床法(FBR)比目前主流的改良西门子法成本低,美国绝大部分多晶硅产品使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如Hemlock,至少超过80%),考虑到长单价格一般比现货价格高,而进口均价为长单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我们可以基本判断,来自美国的现货价格已大幅低于其生产成本。
而根据多晶硅生产经验,多晶硅工厂持续停产一年以上,重启成本高昂,甚至可能彻底倒闭,因此,如若此种情况再持续半年,则中国几乎绝大多数多晶硅企业将面临彻底倒闭的厄运。
CEI: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企业经营压力大增,是否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高宏玲:这样的趋势已经形成。在当前市场供大于求、产品同质性较强的情况下,降低价格已经成为最直接地保住市场的手段,否则市场份额会被蚕食殆尽。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若产能不能充分利用,将增加产品成本,而在市场价格快速下跌的场景中,产品不及时销售也会造成存货减值。
因此在非常时期,保现金流或止损将成为盈利的有效手段,在此种情况下价格下跌将不可避免。从2012年第一季度的生产成本看,光伏产品均价已达到0.84美元/瓦,而垂直一体化企业光伏产品的价格在0.750.9美元/瓦之间,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而当下,银行几乎已对光伏企业亮起了红灯,不再新增贷款。今年以来,证监会也中止了多数光伏企业的IPO审查,企业融资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已开始小规模裁员,关停部分生产线,而部分企业为了保现金流,也在拖延供应商货款。
一旦光伏企业破产倒闭,大量员工将面临失业,供应商收不回货款,资金短缺,极有可能继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CEI:出路在哪里?
高宏玲:这个时候最该做的就是卯足内功,填补短板。在光伏产业初期,国家并未对光伏产品的应用端进行如同上游的大规模补贴,这也导致了目前制造强、应用弱的困局。刚开始没觉察到什么,反正国外的市场一直比较稳定的增长,但现在遭到“双反”,中国光伏产业便会比较被动。
但此时也并不是怨天尤人的时候。而真正的出路在于,既然是能源行业,那么就要尽可能地将成本做到可以与传统能源相比,并最终以此撬开市场。
未来可行的路径之一就是光伏产品向消费品领域过渡。形成类似于电子快销产品的市场环境,进而进入寻常百姓家。我觉得任何一个长期依赖政府补贴存活的行业是不可长久的。
万向的美国战略
为了在未来产业(清洁汽车)领域确立领先优势,对A123的收购反映了万向在电池技术方面的渴求。但是,核心技术仍是这笔交易无法完成的关键因素。
西南证券分析师刘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对企业的控股和对专利技术的控制是两回事,在收购国外企业时,其附加条款中往往就有对技术使用的限制”。
对A123的收购除了顺势而为,也是万向集团的美国战略重要表现。
A123主要由万向美国操作,万向美国是万向集团的全资海外公司,成立于1993年,迄今已收购数十家美国本地企业,全美范围已拥有28家工厂,员工5600余名。
2011年,万向美国实现营收2.27亿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7.40%。刘峰在分析万向国际业务时称,“万向美国市场显著扩大,并在美国实现本地化管理、生产和销售,降低了愈演愈烈的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制裁以及针对零部件产品出口潜在的贸易风险。”
“在国际经济形势放缓的情况下,‘走出去’成为中国企业一个很好的选择,不过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政策导向、文化差异和工会组织的沟通等等因素,都会使中国企业在国外的收购困难重重。”
美国当地时间2011年1月28日,从华盛顿传来消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正式批准万向集团全资子公司万向洁能美国公司收购美国A123系统公司。 至此,这桩中国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对美国最大的新能源电池制造商的并购案终于尘埃落定。
万向竞购的资产包括A123除军工合同以外所有汽车电池、电网储能和商业业务资产、技术和合同,包括在中国的阴极电池制造业务和上海捷新动力电池的相应股权。万向与A123将就该项收购进行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