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陕西光伏一元补贴政策_中国八省15市光伏补贴详情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10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整县推进、光伏补贴、BIPV等相关政策都有2.中国八省15市光伏补贴详情
3.谁能告诉目前我详细的光伏补贴政策
10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整县推进、光伏补贴、BIPV等相关政策都有
10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6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2条。地方出台政策49条,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云南、浙江、重庆23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从严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行为,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力遏制资本过度炒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10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摸清光伏复合项目和户用光伏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的情况,掌握光伏复合项目规范用地和户用光伏开发建设运营状况,深入分析“公司+农户”模式的积极作用和存在问题。
此外,10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光伏新增并网容量52.6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并网容量17.27GW,分布式新增装机35.33GW。
10月份,地方共有23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49条。
其中:
整县推进(4条):重庆永川区、江苏无锡市、重庆荣昌区、海南临高县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方案(7条):河北2条,宁夏固原市、青海、山西、福建、河南各1条;
光伏补贴(6条):浙江海宁市2条,浙江嘉善县、浙江龙港市、安徽合肥市、安徽芜湖繁昌区各1条;
光储/源网荷储(2条):湖南、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各1条;
BIPV(5条):安徽、江苏苏州市、黑龙江、云南姚安县、湖北宜昌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8条):浙江苍南县、广东东莞市、山西、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榆林市、安徽、江苏、山东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11条):山西、湖南、湖南郴州市、河北唐山市、广东广州市、广东汕头市、广东潮州市、安徽六安市、安徽亳州市、甘肃白银市、内蒙古通辽市各1条;
其他政策(6条):江苏、贵州、辽宁、北京、广东潮州市、广东深圳市各1条。
01
整县推进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0月份重庆永川区、江苏无锡市、重庆荣昌区、海南临高县4地出台了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其中,江苏无锡市发文,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最高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
此外,重庆市永川区发文,到2025年底,全区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面积180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达21万千瓦。重庆市荣昌区发文,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20%,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02
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
10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的政策共7条。
其中河北拟安排2022年保障性风、光规模5.24GW、市场化10GW、储备15GW。《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6.3GW、风电1.5GW、抽水蓄能1.2GW。宁夏固原市发文,明确有关清洁能源产业的项目共10个。其中包括光伏、风电、储能的项目共7个,合计新能源新建规模3152.9MW,总投资金额166亿元。青海印发2022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明确规模总计14.558GW,包含5大类38个项目,其中光伏12.47GW,风电1.69GW,光热400MW。山西2022年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400万千瓦左右,其中3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链项目,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福建公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共计16个项目,规模为1.772GW。河南下达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共507.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3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6.102万千瓦;风电456万千瓦。其中储能配置要求按照20%~55%、时长2~4小时不等。
03
光伏补贴
10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共6条。
其中,浙江嘉善县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浙江龙港市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浙江海宁市发文,市、镇(街道)根据年度并网户数目标,分别按照装机容量每瓦1.2元给予补助。安徽合肥市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不超过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安徽芜湖繁昌区按照装机500千瓦(80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04
BIPV
10月份,涉及BIPV政策共5条。其中,安徽发文,2023年底前,蚌埠、芜湖、宣城等光伏建筑试点城市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江苏苏州市发文,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融资新建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结合绿色低碳园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设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黑龙江发文,加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建筑原则上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05
光伏用地
10月份,内蒙古阿拉善盟发文,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中国八省15市光伏补贴详情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为0.42元/千瓦,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各省市又根据政策制定了有不同的补贴标准,基本就是国家补贴+省补贴+市补贴+县级补贴=最终的光伏上网电价(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022年,哪些地市、区县分布式光伏仍有补贴呢?
1.浙江温州,光储补贴0.9元/千瓦时
10月25日,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储能项目市场化运行。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干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
2.浙江温州泰顺县,补贴0.1元/瓦
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设模式及补贴标准如下: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0.05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任何补贴。
3.浙江绍兴柯桥区,补贴0.25元/千瓦时
浙江绍兴柯桥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柯桥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公示》。
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地方补助,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柯桥区内投资建设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25元对项目业主进行补助,补助周期为5年,在安装首年一年兑现一次,此后每半年兑现一次。在柯桥区建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的,在项目通过柯桥供电分局验收后,对项目业主按每千瓦时储能能力100元发放一次性补助。
4.浙江平湖,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补贴0.1元/千瓦时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一次性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1元/瓦补助。
5.浙江丽水,补贴0.6/瓦,补贴逐年递减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2021年、2022年、2023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研究出台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扶持政策。
6.浙江宁波,补贴0.3元/千瓦时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
由市级财政对2021年至2025年期间并网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到2025年底,全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作,力争30%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3%。
7.浙江乐清,补贴0.2元/度,逐年递减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
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1元/度。
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至每千瓦时0.1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起取消乐清市级财政补贴。
8.江苏南京,光伏项目按不超过500元/kW补贴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就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出台相关政策。
新建浅层地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区域能源站)示范项目按照示范面积不超过50元/_予以补助;太阳能光伏项目按照不超过500元/kW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九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第二十条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谁能告诉目前我详细的光伏补贴政策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此外,福建、山西也已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陕西等地光伏利好政策也正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近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向部分政府机构、相关光伏发电企业下发《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下一步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提出了新的实施方案。
与以往全国除西藏地区外统一上网电价的政策不同,新的《意见稿》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太阳能资源区,制定了相应的标杆上网电价。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电价,以下相同)的部分,仍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进行补贴。
新的《意见稿》对分布式发电和大型地面电站发电进行了区分。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补贴资金同样来自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并由电网企业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转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入电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收购。分布式光伏电价将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意见稿》还对电网企业提出了要求,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的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时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时,要及时计量和审核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并根据其计量和审计结果申请电价补贴。
针对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意见稿》针对四类地区给出了四个不同的上网电价,如下:
Ⅰ类资源区:0.7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
Ⅱ类资源区:0.8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宁、海东、海南、黄南、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四川阿坝、甘孜、云南丽江、迪庆;
Ⅲ类资源区:0.95元/千瓦时,包含地区: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云南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甘肃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Ⅳ类资源区:1元/千瓦时,包含地区:除前面的Ⅰ、Ⅱ、Ⅲ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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