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甘肃瓜州农用光伏发电供暖_玉门市在风电场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的优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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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光伏发电的最新政策是什么2.玉门市在风电场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的优点
国家对光伏发电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目前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玉门市在风电场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的优点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就是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的项目。根据《意见》的规定,光伏复合项目在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布设光伏方阵时,除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桩基用地外,方阵中其余用地部分农用地性质不作改变,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一缺乏明确政策:
目前,尚没有对光伏复合项目的耕地占用税问题予以直接明确,大多数地方对于光伏企业占用农用地修建办公用房、变电站、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按当地的适用税额缴税没有异议,但对于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所占耕地(农用地)是否征税存在较大分歧。
面对相关企业的咨询,基层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解释口径不一,征纳双方的争议较大,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于明确政策依据的诉求强烈。
可实现“风”“光”互补,可集约利用土地。
1、可实现“风”“光”互补。玉门市在风电场配套建设光伏发电可以实现“风”“光”互补
2、可集约利用土地,降低资源。光伏发电可以有效的利用土地,提升效率,降低资源。
玉门市,甘肃省辖县级市,由酒泉市代管。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部,东连嘉峪关市和金塔县,西接瓜州县,南北与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为邻,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6°15'~98°30',北纬39°40'~41°00'之间,东西长114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玉门市常住人口137736人。
总面积1.35万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玉门市下辖新老2个市区、3个工业园区、12个乡镇,有汉族、回族、蒙古族、藏族、东乡族等29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