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美国光伏双反2011_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2.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3.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4.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需要如何解决
5.光伏双反,什么是光伏双反
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2013年春节过后,一系列利好因素令国内光伏市场升温,但是,在决定光伏市场能否规模化启动的关键因素——电价补贴政策上,近来的政策动向却显示出要大大低于市场预期:分布式光伏补贴额度拟定于0.35元/度,大型地面电站上网电价也将从此前的1元/度下调至0.75元/度。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降低将导致电站建设大幅迟缓。
从光伏行业整体现状看,国内市场启动将低于预期,以欧美为主的海外市场短期内仍将无可替代。预计2013年二季度,国内光伏制造业市场或再次陷入“冰冻期”。
补贴政策低于预期
2012年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陆续收获来自政策及产业层面的一系列利好,包括多部门发布光伏产业扶持政策、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电网不断释放善意带来终端市场需求释放预期等。市场情绪随之高涨,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行业出现回暖迹象。
不过,慢慢燃起的市场激情可能很快被冷水泼灭。近日《关于完善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核心内容为大型地面电站将根据光照条件分成四类区域,分别实行0.75-1元/千瓦时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分布式发电的电价补贴为0.35元/度。该文件如果最终发布,则意味着市场预期被大打折扣。此前业内预计,地面电站1-1.15元/度的统一标杆上网电价会继续执行,分布式电站补贴将达0.4-0.6元/度。
如果真能按此政策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预期得以明确。例如投资回报周期普遍可定为20年,这是积极的一面。不过按照1元/度上网电价投资地面电站的内部收益率为10%左右来对比,0.75元/度则受益率将降低1到2个百分点。
而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被广泛看好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可能因为补贴额度过低而难以规模化启动。按照9%的内部收益率,则电站持有成本需从现在的10元/瓦下降30%至7元/瓦左右。尽管电站成本降低大势所趋,但对于深受行业不景气和库存严重拖累的光伏企业来说,短期要实现30%成本下降恐难以实现。
海外市场难被替代
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鉴于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技术和制度性障碍,国内光伏产业由于欧美双反影响而丢失的市场份额短期内恐难被国内市场迅速填扑。
2011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3GW。按照最新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达21GW,未来几年每年有约4-5GW的新增装机容量。2011年,全球超过80%、24GW新增装机在欧美地区。国内光伏需求仍无法取代欧美,或许只能弥补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损失的20%左右。
据截至2012年全球最新装机量统计数字,去年全年中国光伏装机达6GW,同期全球光伏累计装机32GW,中国装机量占全球份额的18.75%。这一比例与2011年中国占全球光伏装机10.71%的数字相比,仅提高不到10个百分点。
尽管国外双反大棒抡起,国内市场利好因素频传,国内众多光伏企业仍在加大对海外市场,特别是亚太、拉美和中东市场的开拓力度。据统计,2012年预计亚太地区光伏装机量占全球的26%,2013年这一比例会突破30%。
亚太和拉美等地区光伏市场目前均方兴未艾,一些国家政府补贴力度基本可维持高位,可确保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电站的收益预期,规避欧美以及国内不断下调补贴额度而带来的不确定前景。
从目前国内光伏行业的整体现状来看,未来国内光伏市场由寒转暖的时间点将由于补贴力度低于预期而再次被推迟。此前业内普遍预期,到2013年底国内光伏行业将迎来实质性的企稳回暖。
此前,业内普遍预期今年国内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将可达10GW,看多者甚至提出15GW的预期。对此,韩启明认为,按照目前的形势,由于补贴政策大大低于预期,2013年全年10GW的目标恐难实现。
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将压缩至8GW,出货量增长30%左右。如果考虑组件、逆变器全年均价下跌均接近30%,按金额计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基本无增长。
2013年一季度由于日本抢装行情,加上春节部分小厂暂时停止运营,一线厂商一季度发货量环比有明显改善。但今年二季度整个行业将迎来最差时期。欧洲双反追诉期3个月在二季度将逐步体现,若欧洲市场失去,整个行业将迎来重大打击。
补贴力度低于预期将通过抑制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释放而影响目前制造业去产能化的进程。由于2013年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使得企业开工率快速拉高。尽管发货量有所增长,但随之而来的库存量也可能在二季度达到高位,这将给不少企业加重长期去库存化压力。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是的,对于中国光伏企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相关产品日前被美国海关扣留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今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所谓“新疆存在强迫劳动”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美方以这一弥天大谎为借口,无理扣押中国企业的太阳能产品,再次暴露了美方破坏新疆发展的险恶用心,也将对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造成干扰和破坏。
汪文斌说,我们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为两国关系稳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创造必要条件。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11月3日有外媒消息称,隆基股份有产品在美国边境被扣留。隆基股份3日晚发布公告说,目前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发货仍在正常进行,美国海关的暂扣令,暂未对其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报道:外媒称隆基可能成为美国打击中国太阳能组件制造商的下一个目标
据悉,2021年11月3日,有关媒体发表了题为《突发!外媒称隆基可能成为美国打击中国太阳能组件制造商的下一个目标》,报道提及“根据6月份美国发布的WRO,它认为隆基可能会成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行动的下一个组件制造商;隆基已被告知其海运货物预计将在五个港口滞留,预期这将会对隆基造成广泛的影响。”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
隆基股份澄清,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限制措施始于2011年11月,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大陆的太阳能电池,不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组件、层压板、电池板或其他产品(不包括硅片,以下简称“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0月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裁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4年1月,美国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第二次“双反”调查,并将调查范围扩大至中国台湾地区;2018年1月,美国通过“201法案”,宣布对全球光伏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关税,首年税率30%,每年下降5%;2018年6月中国光伏产品(电池、组件和逆变器)被列入征税清单。
以上内容参考 中青网-美方扣留中企产品,刚刚外交部回应
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需要如何解决
把安全带系好:2012年的光伏产业比预想的要糟糕得多。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或破产,上半年电池组件出口同比下降40.7%。跳楼、破产曾让诸多企业引以为傲的垂直一体化模式正受到规模化生产的挑战。
在一年以前,由于国际光伏市场趋缓以及制造业优势的双重推动下,中国光伏产业经历了一轮快速发展。自2007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光伏电池产量最大的国家。
2011年中国光伏产业势头不减。多晶硅产量达到8.4万吨;太阳能组件产量达到21GW,同比增长100%,占全球总产量的60%;行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
目前,全球前十大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企业中,中国分别占据4、6、6和6席。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赛迪智库光伏所所长高宏玲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光伏产业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之一。但即便如此,中国光伏产业不得不在此刻停驻,回头重新审视自己匆忙的来路。
CEI:炙手可热的光伏产业,难道真的到了“缺血”的境地?
高宏玲:最突出的问题可以叫做产业阶段性失衡,而且比较严重。赛迪智库光伏所最近的不完全统计,全国156家电池组件企业2012年的太阳能电池产能已超过40GW。欧盟2011年9月份发布的报告也显示,2012年全球电池产能将达到80GW,中国占据超过50%份额。
与快速增长的太阳能电池供给量相比,光伏需求量增长则显得相形见绌。据2012年5月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对20122016年的市场需求量预测数据,2012和2013年光伏市场需求在2040GW之间,供需压力增大。
2012年下半年仍将承受价格和整合压力,但由于产业进入和退出的门槛不对等,大部分光伏企业都看好23年后的光伏市场,均在想方设法存活,加上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使得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没及时被淘汰,产业整合压力增大。
再加上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产业结构调整,有一批外围企业正在观望,意欲借低谷期进入该领域。当市场稍微起色,由于低的进入门槛和后发优势,将有一批新进入者涌入该产业,进一步延缓行业走出低谷进度。
CEI:美国“双反”初裁结果,对中国光伏产业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
高宏玲:主要的影响就是,中国的光伏电池将失去多年的价格优势。
2012年上半年,美国商务部已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分别征收2.9%4.7%和31.14%249.96%的关税,并将启用“反追溯”条款,即自初裁之日起,向前90天征收相应关税。
根据美国法律,自初裁判定之日起,将征收关税保证金,这对于现金流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经营压力骤增。
而中国主要光伏企业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显示,中国晶硅电池生产成本约为0.75美元/瓦,而产品平均售价约为0.84元/瓦,美国加征近35%的“双反”关税后,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丝毫不具竞争优势。
根据当前美国“双反”的判罚,中国光伏企业可通过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方电池片组装成组件出口以规避“双反”高税率风险。但考虑到美国法律的严密性和此次其发起“双发”调查的目的性,如果中国光伏企业大规模使用“第三方”电池片来规避风险,不排除其后续会出台相应细则,堵死这条路。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市场中的组件价格较欧洲地区高,美国“双反”初裁等于无端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存在所谓的“补贴”和“倾销”,极易被欧洲搭便车,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相应贸易壁垒调查,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影响更为深远。
CEI:国外多晶硅企业持续采取低价策略是否会对中国同类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高宏玲:极有可能。2012年14月份,中国从国外进口多晶硅的数量达到2.6万吨,同比增长30%。与此相对的是,当前中国有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甚至破产。
多晶硅市场需求仍在快速增长,而中国多晶硅企业却不断停产倒闭的现象值得关注,这固然有多数多晶硅企业不具备成本优势的因素(成本普遍在30美元/千克以上,而产品价格已跌至25美元/千克以下),但主要还在于国外多晶硅企业实行低价竞争策略,低价向中国大量出口多晶硅产品,抢占中国多晶硅市场。
根据海关数据,2012年3月从美国进口的多晶硅价格均价为23.7美元/公斤。而根据美国REC公司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其使用流化床(FBR)法生产的多晶硅成本为23美元/公斤,而流化床法(FBR)比目前主流的改良西门子法成本低,美国绝大部分多晶硅产品使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如Hemlock,至少超过80%),考虑到长单价格一般比现货价格高,而进口均价为长单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我们可以基本判断,来自美国的现货价格已大幅低于其生产成本。
而根据多晶硅生产经验,多晶硅工厂持续停产一年以上,重启成本高昂,甚至可能彻底倒闭,因此,如若此种情况再持续半年,则中国几乎绝大多数多晶硅企业将面临彻底倒闭的厄运。
CEI: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企业经营压力大增,是否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高宏玲:这样的趋势已经形成。在当前市场供大于求、产品同质性较强的情况下,降低价格已经成为最直接地保住市场的手段,否则市场份额会被蚕食殆尽。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若产能不能充分利用,将增加产品成本,而在市场价格快速下跌的场景中,产品不及时销售也会造成存货减值。
因此在非常时期,保现金流或止损将成为盈利的有效手段,在此种情况下价格下跌将不可避免。从2012年第一季度的生产成本看,光伏产品均价已达到0.84美元/瓦,而垂直一体化企业光伏产品的价格在0.750.9美元/瓦之间,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而当下,银行几乎已对光伏企业亮起了红灯,不再新增贷款。今年以来,证监会也中止了多数光伏企业的IPO审查,企业融资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已开始小规模裁员,关停部分生产线,而部分企业为了保现金流,也在拖延供应商货款。
一旦光伏企业破产倒闭,大量员工将面临失业,供应商收不回货款,资金短缺,极有可能继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CEI:出路在哪里?
高宏玲:这个时候最该做的就是卯足内功,填补短板。在光伏产业初期,国家并未对光伏产品的应用端进行如同上游的大规模补贴,这也导致了目前制造强、应用弱的困局。刚开始没觉察到什么,反正国外的市场一直比较稳定的增长,但现在遭到“双反”,中国光伏产业便会比较被动。
但此时也并不是怨天尤人的时候。而真正的出路在于,既然是能源行业,那么就要尽可能地将成本做到可以与传统能源相比,并最终以此撬开市场。
未来可行的路径之一就是光伏产品向消费品领域过渡。形成类似于电子快销产品的市场环境,进而进入寻常百姓家。我觉得任何一个长期依赖政府补贴存活的行业是不可长久的。
光伏双反,什么是光伏双反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下行,贸易壁垒不仅成了一些国家保护自身利益的“杀手锏”,而且花样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江苏出口,在疯狂围堵中负重前行。
现状·挑战
刚刚过去的5月,我省光伏企业被彻骨的严寒所笼罩。18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我省光伏龙头尚德公司反倾销税率为31.22%,常州天合光能31.14%,其他应诉企业31.18%,未应诉企业249.96%。三个月前,尚德公司被初裁征收反补贴税率2.9%,天合光能4.73%,其他企业3.61%。
“全球50%的光伏产品来自中国,中国产能60%在江苏,美国是江苏光伏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美国征收如此高的‘双反’惩罚性税率,让我省光伏产品出口的价格优势消失殆尽。”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说。
光伏的遭遇不是个例。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首要目标国。2011年,我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各类贸易摩擦案件94起,涉案金额28.7亿美元,涉案企业1991家。今年一季度,全省遭遇各类贸易摩擦30起,涉案金额6.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0%和120%。贸易摩擦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渗透。有的单个产业被多国多种贸易摩擦所牵扯。光伏太阳能继美国“双反”调查后,欧盟、印度等国也在酝酿对我发起相关调查;不锈钢水槽去年底遭加拿大“双反”调查后,今年又遇美国“双反”大棒。
当一个产业对其他国家产业构成威胁时,设置贸易门槛是必然趋势。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越来越多“江苏制造”进入国际市场,贸易摩擦会如影相随。
现身说法
射阳经济开发区,占地500亩的捷康“甜味剂科技园”开工在即。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公司总经理安立军说,最近几年,公司一直扩产,在国际市场还是供不应求。按计划,科技园将投资12亿元,到2018年可新增三氯蔗糖产能4000吨,成为全球行业老大。与此同时,公司加紧在美国、欧洲、日本、印度等设销售公司,和90个国家地区建立业务关系。而射阳则以捷康为龙头发展生物食品特色产业。
捷康的崛起具有戏剧性。2007年4月6日,英国糖业巨头英国泰莱公司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在美国指控全球25家企业侵犯其5项三氯蔗糖生产专利,请求启动“337调查”。这些企业13家在中国,盐城捷康不在其列。安立军说,“这起案子适用的是普遍排除令,对方一旦赢了官司,我国所有三氯蔗糖企业都将撤出美国市场。”为此,盐城捷康主动要求作为第三人加入应诉。应诉之路漫长而繁琐。盐城捷康在国内请专家做顾问,在美国找到曾为微软打赢官司的律师事务所辩护。23个月的艰苦谈判和法庭程序,耗资2000多万元,盐城捷康最终赢得了国际官司,成为国内首家主动应诉“337调查”并完胜的企业。
打赢一场官司敲开大片市场。盐城捷康创立时产能落后同行十几年。从应诉开始,作为唯一不侵权生产企业,外拓市场,内抓研发,现在生产的三氯蔗糖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1.7个百分点,售价高出同行约10%,生产成本却低三成以上,一举成为行业亚洲第一、全球第二。
像盐城捷康一样,我省已有多家企业运用法律武器赢得自身利益。南通医保是几十人的小公司,在应对世界最大企业嘉吉公司发起的美国337调查中,只用不到6个月就取得胜诉。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在2011年美国对华柠檬酸反倾销复审中,取得1.1%低税率,成为全国两家可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企业之一。
然而,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我省企业更多。一家外贸公司出口手推车,在欧盟市场苦心经营多年,年出口上千万美元。因为对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听之任之,面对46.7%的高额反倾销税不得不黯然退场。
政府声音
当贸易摩擦由小概率事件逐步常态化后,从有效应对、见招拆招到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既是我省出口企业必备的基本功,也成了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省商务厅副厅长陈晓梅说,按照世贸规则,应对不同类型的贸易摩擦政府应充当不同角色。反补贴主要矛头指向经济政策和制度安排,政府出台政策既要尽量符合世贸组织规定,不授人以柄,积极应诉也义不容辞。这次美国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案件严重影响我省光伏产业。进入相关程序后,商务部门积极应对,搜集整理翔实的事实依据,还专门聘请政府律师,为企业争取权益,效果好于预期。对于反倾销、337调查等贸易摩擦,政府部门则应尽量发挥对企业的指导、协调作用,特别是通过产业规划、横向沟通对接、加强预警、培训人员等做好防范工作。近年来,我省已在出口龙头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出口集中地区等设立28个贸易摩擦预警点,纳入监测“法眼”的包括钢铁、化工、金属制品、蜂产品、紫菜、木地板等,有效降低了贸易摩擦风险。
专家观点
作为江苏省商务厅聘请的反补贴政府代理律师,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谢向阳认为:“当贸易摩擦方式由反倾销调查更多转向‘双反’调查后,应该高度重视反补贴的杀伤力。”他说,被指控项目一旦被认定为存在补贴,将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的运用产生负面影响。而且被裁定为补贴的项目,往往会成为后续对我国反补贴调查的证据,诱发更多反补贴调查。在他看来,应对新形势下的贸易摩擦,应把更多精力放到新兴产业上。政府应加强宏观指导、创设新兴产业产能过剩预警机制,在制定地区产业规划时配套建立相应的预案,一旦产能过剩及时预警。从企业看,根本之道在于重大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产业国际优势争取国际市场主导权。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光伏双反
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牵头联合其它6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美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倾销。
双反内容
反倾销: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们所说的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