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美国对台湾光伏反倾销税率_美国免收太阳能产品关税?A股光伏板块大幅走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2.美国免收太阳能产品关税?A股光伏板块大幅走高
3.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美国免收太阳能产品关税?A股光伏板块大幅走高
美国对中国法兰的反倾销关税是百分之六点六二至百分之三十一点二一。根据美国商务部5月1日公布的终裁结果,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中国法兰征收6.62%至31.21%的反倾销税和15.81%的反补贴税。
光伏双反案发起的历史背景
6月6日,市场传闻美国有可能在两年内不对进口太阳能产品征收新关税。
受该消息影响,当日盘中A股板块大幅走高,金辰股份、亚玛顿、拓日新能等多只个股收盘涨停,光伏ETF(515790)收盘大涨4.81%。
6日晚间,该消息得到确认,白宫6号宣布,美国将对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采购的太阳能组件给予24个月的关税豁免,美国还表态要大幅提升太阳能发电能力。与此同时,在美上市的阿特斯太阳能和晶科能源等纷纷大涨。
路透社报道指出,拜登宣布的最新举措,是为了回应业界对全美范围内太阳能项目大规模的延迟和取消、及其对政府应对气候变化计划影响的担忧。
对美光伏出口迎关税豁免
上个月,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规避调查强制性受访者名单,隆基绿能、阿特斯、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八家企业被列为调查重点。
该事件始于今年3月末,美国商务部启动了对柬埔寨等东南亚四国使用中国组件的太阳能电池和电池板制造商的调查,以及这些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是否规避了中国关税。美国商务部原计划在150天内发布初步裁定。
稍早前,被列入反规避调查名单的企业曾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如果这些位于东南亚的光伏制造企业被采取增加关税措施,对于美国而言,会影响到其国内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码会减慢其发展进程;同时,美国的此类限制会使其潜在的新增光伏需求明显下降。
彼时,业内人士向记者反馈说,在美国市场占有率较大的组件厂商受影响的程度可能会比较大。“隆基、晶科基本都暂缓了向美国出口组件。”事实上,隆基出货量排名在一季度有所下滑,业内也认为与美国市场因素有关;作为对冲,隆基提升了对欧洲市场的出货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方面最新关于关税的决定是否意味着反规避调查已经结束尚不得而知。不过,根据中信建投电新首席分析师朱_的判断,虽然反规避调查仍将继续推进,但此举可能意味着结论大概率会比较积极。
朱_指出,目前,中国公司位于东南亚出口美国的组件,单面产品需要缴纳15%的201关税,双面产品不需要缴纳关税。
今年2月初,美国政府对原定于当月到期的201关税做出延长决定:延长进口光伏电池的关税4年,但每年有5GW的豁免,并在第5-8年逐年降低超过豁免额的电池税率;延长进口光伏组件的关税4年,并在第5-8年逐年降低税率;双面组件拥有豁免权。
另外,记者注意到,由于4年前依据“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两项行动将分别于今年7月和8月结束,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上月初宣布,将启动对相关行动的法定复审程序。业内对于301关税取消的前景也较为乐观,果然如此的话也将利好光伏出口。
部分企业调整海外重心
对于美国豁免关税的举动,市场反应积极,这背后是对光伏产品出口增长的乐观预期。特别是因为,美国组件单瓦盈利应超过5毛,溢价较高,远优于国内市场。
在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向拓日新能提问,“如果美国2年内不对太阳能产品征收关税,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哪些影响?”
拓日新能回应称,公司目前的光伏产品以出口美洲(含美国)、欧洲、东南亚市场为主,且在美国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若美国两年内对太阳能产品不征收关税的消息属实,将为行业和公司带来重大的市场机遇,有望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光伏产品订单。今年以来,公司已加大国际市场业务的资源投入,加大传统市场的开发,如美洲和欧洲等地。
禾迈股份在上个月的机构调研中表示,公司微逆产品进入北美市场比较晚,主要以美国市场为主,美国对产品的性能、品牌要求比较高,公司在保持原有客户销售稳定增长的同时,迅速发展新客户,随着近几年的耕耘,在北美地区也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将致力于开拓渠道,确保在美国市场的稳步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过往美国出口比例较高的光伏企业也有调整业务重心的迹象。晶科能源在调研中表示,美国新出台的反规避政策细节有待明确,但公司仍看好美国市场的中长期需求,年初开始在越南布局硅片产能,未来在东南亚形成的海外一体化供应链有望成为供应美国市场较好的解决方案。
不过,晶科能源还谈到,今年一季度的组件出货中,欧洲占比最高,南亚、中国和拉美均有较高贡献。晶科认为,中国和欧洲预期将成为公司今年最大的两个出货市场,“公司看好欧洲市场长期需求,未来欧洲也将是公司重要的海外市场。”
隆基绿能此前表示,美国反规避调查立案以后,对于调查结果和可能出台的税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短期内与部分客户沟通,如果客户愿意承担反规避税率的风险,公司再继续发货。总体上,在裁定结果出来之前,暂时无法向美国大规模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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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
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
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将分别被征收31.18%、31.22%、31.14%的反倾销税,未应诉中国光伏企业的税率为249.96%。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
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
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指出,将无锡尚德倾销幅度从31.73%下调至29.14%。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2年7月24日,以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25日,EUProSun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 *** 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欧盟将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2013年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2013年3月6日起,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
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
◆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拟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
最终,有至少14个国家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
◆2013年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 *** 在访问德国时强调,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国 *** 表示坚决反对。
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只会向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给双方企业、产业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希望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打贸易战。
中国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
◆2012年9月17日,我国商务部正式收到江苏中能、江西赛维LDK、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代表国内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3国(地区)出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
◆2012年11月1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2013年2月20日,原定于当日公布的初裁结果被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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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
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 口 的 倾 销 幅 度 为2. 4 %至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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