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云南光伏扶贫备案_云南省光伏占用林地的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怎么申报光伏的国家补贴?2.云南省光伏占用林地的新政策
3.光伏扶贫最需要的是什么政策
怎么申报光伏的国家补贴?
家庭光伏电站申请并网与领取补贴的四个步骤,请收好!
地点:区县一级的电网营业厅。需要注意的是区县一级。个别地方现在到乡一级的也可以了(不清楚的可打申报热线95598咨询)。
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有些村集体的房产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让镇一级的政府给开一个证明,或者是由村集体出一份说明然后由镇一级的政府盖章即可。
需要填写的资料:并网申请表。
具体过程:进入营业厅之后,找到办理分布式并网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份“并网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好,同时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拿出来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其中,原件看一眼就会还给你,复印件他们会留下来存档。
地点:电网营业厅,也有可能仅仅通过电话沟通。
具体过程:收到并网申请后,电网就会派工作人员到你家来勘察现场的情况,比如变压器的位置、线路怎么接,电表安在哪儿等等。勘察完毕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并网接入方案,由你签字确认。一般这份方案是一式两份,一份给你,另外一份电网留档。拿到并网方案后,你就可以施工安装了。
注:这一步里有可能各地会有如下不同。
1、有些地方为了让你少跑一趟,电网那边在接入方案出来之后,不会让你跑到营业厅来签字,而是直接给你打电话告诉你说:并网接入方案已经做出来了,你可以安装了。
那接入方案啥时候让你签字确认呢?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在并网验收的时候,电网人员把方案一并拿来让你签字。
2、还有一些地方因为安装的人比较多了,流程都特别顺了,电网可能会省去现场勘查这个步骤,直接在约定的日期内给你出具一份并网接入方案,然后等并网验收的时候再带到你家去。
具体过程:选择靠谱的产品并由厂商负责安装。
注:请一定要选择靠谱品牌的产品和厂家,并且安装队伍一定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否则会影响并网验收和日后的收益。
地点:电网营业厅/你家。
需要提供的资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认证,安装资格证,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
需要填写的资料:并网验收申请。
具体过程:
1、携带着上述包括产品合格证在内的所有需要提供的资料,到电网营业厅填写一份《并网验收申请》,将申请与所有资料交给电网。
2、电网公司的人审核相关资料,如有资料缺失或其他问题,会通知你补交资料。
3、审核资料通过后如没有问题,电网工作人员会到你家现场查验安装的情况,具体可能会查看欠失压脱扣、接地情况、安装规范等等。
4、验收没有问题后安装并网电表。
5、与你签订一份购售电协议。协议中会写明收益的细节,约定收益发放的周期、方式、合同有效期和续签方式等。一般来说,收益发放的周期各地规定不同,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是按季度,也有半年发放一次的,但基本都是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中,相关的银行卡开户地址和卡号也会在协议中注明;合同有效期各地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三年一续签,有的是长期合同
云南省光伏占用林地的新政策
给你参考一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相关资料
分布式光伏发电如何备案?
深圳华阳太阳能技术支持: 不过是家用的还是工业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如果想并网想领取国家补贴的话,首先都必须备案,那如何备案呢?流程是怎么样的?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今天深圳华阳太阳能邓工为大家介绍一下:
自然人和法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分别需要如下资料:自然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支持性文件;法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受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合法营业执照、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文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资料。
顺便给大家介绍一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流程吧
1、地市或县级电网企业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
2、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并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将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3、10千伏接入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380 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有点多 http://www.sz-hua-yang.com/support/support568.html
光伏扶贫最需要的是什么政策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能源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云南绿色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导和规范光伏发电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性质和适用范围
光伏复合项目属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通知适用于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新能源发展战略部署,纳入各级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光伏复合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立项备案手续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参照本通知执行。二、选址要求
(一)光伏复合项目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 (二)光伏复合项目的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新建进场道路、新建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 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临时施工道路等,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三、用地要求
(一)用地性质。光伏复合项目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集电线路塔基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仓库等附属设施)、电池组件阵列区箱变、新建进场道路、新建场内检修道路,应当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地埋电缆槽以及临时施工道路应当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电池组件阵列使用林地由项目业主单位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通过租赁、作价入股等流转方式使用林地,在用地报批阶段明确用地红线范围,待光伏电站设施占用林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不再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 (二)建设标准。电池组件阵列区在设计方面应当尽可能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光伏板最低沿与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5m,电池组件阵列各排、列的布置间距应当符合《光伏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或《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XX)相关规定;场内检修道路设计应当符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以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的相关要求。光伏复合项目电池组件阵列用地涉及林地以外农用地的,建设标准应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要求执行。 (三)植被保护。光伏复合项目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光伏复合项目施工期要切实做好项目区原生植被的保护,最大程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车辆、设备、人员进场后应尽量不破坏原有土层和地表植物,地埋电缆槽、临时弃渣场等确需对地表进行开挖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范围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立即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电池组件阵列区内林地上涉及散生木的,应当优化设计、尽量避让,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涉及古树名木的,一律避让。 光伏复合项目运营期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确保项目区原生植被正常生长。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对项目区植被情况以图文或影像方式进行记录,申报办理许可手续时,将记录材料提交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存档。运营期电池组件阵列下方原有植被盖度达到30%以上,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以自然恢复植被为主,不采取开挖补种、更替树种、除草等人工干预措施;原有植被盖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且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采取补植补种修复植被;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项目业主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树种、草种。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项目业主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施工、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四、监管要求
各级林草和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提前介入、各司其责、主动服务”的要求,共同做好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 (一)提前介入项目建设选址工作,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禁建区域。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生态区位和后续监管工作实际,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保护修复实际的措施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方案中各项措施符合实际、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现场查验阶段应对项目业主提交的项目区植被基础调查数据和影像资料进行检查核实,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三)定期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报批、以其他名义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野蛮施工破坏林地、林木、草原,未依法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未按《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保护林草地资源和恢复植被,以及弄虚作假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依法追责。五、附则
(一)光伏复合项目涉及占用草原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执行。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云林林政〔2016〕1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精准光伏扶贫的5种成功模式:
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许多扶贫模式大同小异,我归纳为5种比较成功的模式:
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模式)。云南红河州200套,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农户从信用社贷款30%。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模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政府出资9万元,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的情况下关键要延长银行贷款期。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模式)。贵州罗甸40套,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农户没有负担。
5、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安徽模式)。安徽泗县,5000套,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农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由此看来,光伏扶贫主要是要考当地政府的扶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