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欧盟双反光伏原因_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对中国有哪些方面的影响?2.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
3.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是指什么
4.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
5.光伏双反的概述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对中国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2012年以前,80%销往欧盟。所以这次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很严重。相比美国的双反要严重很多。
主要影响不是这200亿美金的市场份额的问题,而是欧洲、美国的光伏双反,可能扼杀这几年突飞发展的中国光伏产业(全球的战略性新型产业),失去了欧洲市场的中国光伏企业,产生了大量的产能过剩,转而对内消耗库存,打价格战,造成了很多企业的二次损伤。
同时,光伏产业的产业工人的就业会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和国家问题。
所以国家现在在增加内需,鼓励光伏发电入网(国家电网),提出了很多优惠政策~,国家也在出台政策扶持部分光伏企业,希望中国的光伏产业能够很快的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
谁知道光伏“双反”历程?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是指什么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
双反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光伏双反的概述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美自2011年11月以来第二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1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的两地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在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中,该案的主要被告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被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31.73%和18.32%,与初裁结果相比,倾销税率31.14%下调至18.32%,最高幅度不变。尚德略微提升,而天合与另外59家中国光伏公司倾销幅度认定则有所降低。而在反补贴方面,尚德及其关联的10家公司被判定接受补贴14.78%,天合为15.97%,其他光伏进出口商和制造商为15.24%。显然,裁定的反补贴税率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自8月6日起,该税率将升至47.6%。对于该初裁结果,中国商务部随即宣布,将启动对欧盟葡萄酒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