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江苏18年光伏指标_光伏发电17年并网的会不会受到18年政策影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最新政策2.光伏发电17年并网的会不会受到18年政策影响
3.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指标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最新政策
光伏+农业项目
1、自然资源部文件
有媒体报道,近期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布局,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实行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的有效途径。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对其中的光伏方 阵、_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间隔 应合理设置,尽量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大型光伏基地 项目及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用地可按乡村道路用地管理。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范围的项目, 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审批中要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 地控制指标》。
2、省级管理文件
1)江苏省:全面摸底农光互补项目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 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 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 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可以预期,未来江苏省的农光互补项目政策将收紧。
相关链接:江苏严控耕地,农光互补凉凉!
2)河北省:停止一切未开工项目建设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请对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对于“ 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项目”要调整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无法调整的应申请取消建设计划!
相关链接:河北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
河北严查农光互补,1月17日之后项目全面叫停!
这也意味着,未来河北省将很难再有“农光互补”项目。
3、河南省:光伏项目全面积按建设用地计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项目, 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全面积按建设用地执行,1)根本无法协调如此大规模建设用地;2)光伏项目根本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未来河南“农光互补”项目将很难开展。
4、山东省:停止占用耕地项目审批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点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并从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
光伏发电17年并网的会不会受到18年政策影响
原文很难找。
具体内容可以参见: http://roll.sohu.com/20121106/n356778213.shtml
江苏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新一轮促进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江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2012年1.3元/千瓦时、2013年为1.25元/千瓦时、2014年为1.2元/千瓦时、2015年为1.15元/千瓦时。江苏发改委还要求地方配套扶持光伏发电,改进电网服务,加强金融支持,以及积极争取金太阳项目。
根据《实施办法》,2012年江苏支持总量规模约1000MW,其中江苏省给予的总量为200MW,金太阳项目为274MW,国家能源局分布式项目为500MW。江苏省将为获得国家1元/千瓦时基础光伏上网电价的项目提供额外0.3元/千瓦时的补贴。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2012年度光伏项目支持安排的原则,优先支持电网匹配项目、低压并网的建筑物结合项目、新能源城市和示范区、制造企业和使用本省光伏产品的企业的项目。以及出台地方支持政策的地区和光伏条件优越,采用先进技术的项目。
江苏发改委还对项目前期要求做出了明确:
(1)项目业主为项目前期的工作主体。必须做好可研、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所具备的资质必须为电力乙级或以上。新能源乙级或以上。
(2)编制申请报告地方初审报省能源局。实行审批制度。
(3)具备的支撑性文件。同级部门审批或同级部门委托下级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包括:
A项目选址意见书、
B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C涉及海洋项目出具海域使用意见、
D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责任编辑:王贺
E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F电网主管单位出具的电网接入意见、
G节能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
H占用空间项目,还需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风险评估意见。
(4)光伏发电分:屋顶电站、沿海滩涂电站、渔光互补、农业大棚和其他地面电站。可一次规划分布实施。屋顶电站还需提供土地证、产权证、租赁协议、荷载证明等。与屋顶同步建设的还需出具建筑物项目的批准文件。滩涂必须符合沿海开发计划。农业大棚必须出具农业综合开发的方案与经济评价。
(5)项目核准后,方可建设。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标。建设完成后经能源局验收合格投入运行。
项目报批和实施进程
江苏发改委要求各地政府收到该政策后10个工作日,编制整体规划,优化布局,分布实施。对项目进行严格初审上报(江苏发改委于10月19日向各地政府下发该《实施办法》)。
江苏能源局将在11月底完成项目优选工作,对于列入今年的项目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各地政府将组织业主12月15日前完成可研报告与申请报告上报。江苏能源局12月底完成今年项目核准并组织实施。获批的项目将在2012年12月底拿到核准文件,并且必须2013年6月底前建设并网才能享受2012年政策。金太阳分布式项目则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此前有消息称,江苏省地方电价支持项目在2012年9月中下旬会出台核准意见,但一直推迟到10月下旬才推出。该《实施办法》的推出有望带动新一轮的装机增长。
责任编辑:王贺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指标
不会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所以受影响的是2018年6月1日起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不能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风险,即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没有国家补贴的风险。
造价指标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1(组件2.9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2(组件3.1元/瓦)
当组件单价在3.2元/瓦时(2017年630前组件采购均价),集中式光伏电站类型的造价指标6983-8035元/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造价指标7150-7440元/千瓦,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7790-8286元/千瓦。
光伏发电工程造价指标主要类型汇总表3(组件3.2元/瓦)
(一)光伏场
2017年版造价指标按照集中式、分布式两种布置方式设置,集中式又分为荒漠(包括戈壁、沙漠、盐碱地)、草地(含退化的草场)、丘陵及其他三种类型场址条件,分新建10MWp、 20MWp和50MWp三种容量规模。分布式主要考虑屋顶光伏,分新建10MWp和20MWp两种容量规模。其区别主要体现在组件支架基础、道路、用地面积及费用等方面,如:集中式(荒漠)采用独立基础,集中式(草地)采用桩基础(PHC预应力管桩)。
2.分布式
指标针对屋顶分布式。与集中式指标相比,主要扣除发电设备基础费用、交通工程费用和用地费用,相应增加屋面改造措施费用(加固、屋面防水和检修步道等)。
非屋顶分布式可参照集中式光伏同等地形条件及容量规模的造价指标。
3.其他类型
如:农光互补,经分析,剔除农业大棚等特有的建安项目,除支架基础增高外,其他项目指标差异不大,因此不单独体现指标。
(二)升压站/开关站
典型升压站按新建110kV等级、户外敞开式、50MW容量, 20MWp光伏电站的升压站指标按50MW升压站的2/5分摊费用。370元/千瓦
典型开关站按新建35KV等级,20MWp容量。187元/千瓦。
二、造价指标编制参考依据
(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2017-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35-2016)》、《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6﹞61号);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1号);
(三)电力行业现行的电力(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
(四)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光伏电站设备监理费计费标准(办发建﹝2014﹞65号);
(五)已投产或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及主要施工合同价格。
三、造价指标明细
(一)光伏场造价指标
1.设备购置费
1.1发电设备
(1)光伏陈列设备:组件为单晶290Wp,汇总表根据2.9元/瓦、3.1元/瓦、3.2元/瓦分别给出综合造价指标;指标明细表按3.1元/瓦计算,组件集采价格有波动时,相应调整。
(2)设备支架
集中式光伏固定支架费:396元/千瓦。
固定式支架每兆瓦55吨,每吨 7200元。可调式支架,工程量在固定式支架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7吨/兆瓦,指标相应增加不超过122元/千瓦。
分布式屋顶光伏20吨/兆瓦、15606元/吨,折合315元/千瓦。
1.2汇流及变配电设备
(1)汇流箱45元/千瓦。
(2)逆变器:345元/千瓦 。
(3)逆变器配套光伏管理系统:10元/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