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美国反光伏_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2.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3.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的最新消息
4.中国对美国企业没有任何举措吗?先是华为中兴,后是三一,还有之前的光伏反倾销。。
5.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的事件概述
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2013年春节过后,一系列利好因素令国内光伏市场升温,但是,在决定光伏市场能否规模化启动的关键因素——电价补贴政策上,近来的政策动向却显示出要大大低于市场预期:分布式光伏补贴额度拟定于0.35元/度,大型地面电站上网电价也将从此前的1元/度下调至0.75元/度。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降低将导致电站建设大幅迟缓。
从光伏行业整体现状看,国内市场启动将低于预期,以欧美为主的海外市场短期内仍将无可替代。预计2013年二季度,国内光伏制造业市场或再次陷入“冰冻期”。
补贴政策低于预期
2012年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陆续收获来自政策及产业层面的一系列利好,包括多部门发布光伏产业扶持政策、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电网不断释放善意带来终端市场需求释放预期等。市场情绪随之高涨,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行业出现回暖迹象。
不过,慢慢燃起的市场激情可能很快被冷水泼灭。近日《关于完善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核心内容为大型地面电站将根据光照条件分成四类区域,分别实行0.75-1元/千瓦时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分布式发电的电价补贴为0.35元/度。该文件如果最终发布,则意味着市场预期被大打折扣。此前业内预计,地面电站1-1.15元/度的统一标杆上网电价会继续执行,分布式电站补贴将达0.4-0.6元/度。
如果真能按此政策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预期得以明确。例如投资回报周期普遍可定为20年,这是积极的一面。不过按照1元/度上网电价投资地面电站的内部收益率为10%左右来对比,0.75元/度则受益率将降低1到2个百分点。
而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被广泛看好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可能因为补贴额度过低而难以规模化启动。按照9%的内部收益率,则电站持有成本需从现在的10元/瓦下降30%至7元/瓦左右。尽管电站成本降低大势所趋,但对于深受行业不景气和库存严重拖累的光伏企业来说,短期要实现30%成本下降恐难以实现。
海外市场难被替代
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鉴于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技术和制度性障碍,国内光伏产业由于欧美双反影响而丢失的市场份额短期内恐难被国内市场迅速填扑。
2011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3GW。按照最新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达21GW,未来几年每年有约4-5GW的新增装机容量。2011年,全球超过80%、24GW新增装机在欧美地区。国内光伏需求仍无法取代欧美,或许只能弥补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损失的20%左右。
据截至2012年全球最新装机量统计数字,去年全年中国光伏装机达6GW,同期全球光伏累计装机32GW,中国装机量占全球份额的18.75%。这一比例与2011年中国占全球光伏装机10.71%的数字相比,仅提高不到10个百分点。
尽管国外双反大棒抡起,国内市场利好因素频传,国内众多光伏企业仍在加大对海外市场,特别是亚太、拉美和中东市场的开拓力度。据统计,2012年预计亚太地区光伏装机量占全球的26%,2013年这一比例会突破30%。
亚太和拉美等地区光伏市场目前均方兴未艾,一些国家政府补贴力度基本可维持高位,可确保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电站的收益预期,规避欧美以及国内不断下调补贴额度而带来的不确定前景。
从目前国内光伏行业的整体现状来看,未来国内光伏市场由寒转暖的时间点将由于补贴力度低于预期而再次被推迟。此前业内普遍预期,到2013年底国内光伏行业将迎来实质性的企稳回暖。
此前,业内普遍预期今年国内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将可达10GW,看多者甚至提出15GW的预期。对此,韩启明认为,按照目前的形势,由于补贴政策大大低于预期,2013年全年10GW的目标恐难实现。
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将压缩至8GW,出货量增长30%左右。如果考虑组件、逆变器全年均价下跌均接近30%,按金额计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基本无增长。
2013年一季度由于日本抢装行情,加上春节部分小厂暂时停止运营,一线厂商一季度发货量环比有明显改善。但今年二季度整个行业将迎来最差时期。欧洲双反追诉期3个月在二季度将逐步体现,若欧洲市场失去,整个行业将迎来重大打击。
补贴力度低于预期将通过抑制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释放而影响目前制造业去产能化的进程。由于2013年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使得企业开工率快速拉高。尽管发货量有所增长,但随之而来的库存量也可能在二季度达到高位,这将给不少企业加重长期去库存化压力。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对中国光伏行业的影响
美方宣布将再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方输美产品征收关税。而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进口,又被列入其中,这也就意味着,25%的增加关税和反倾销,反补贴税将同时征收。
无疑,高昂的叠加关税将使国内的组件产品失去了通向美国市场的可能性。如果只是组件的出口,倒还是影响不大,毕竟这么多年来,中国组件业面对双反形势,早已经布局全球。我们以2017年末中国光伏协会公布的产能分布图可以看出:
于中国组件产业而言,美国增加25%高昂关税,并不能对中国组件直接出口美国有大的影响。 但此次中美贸易战,不单单影响出口,还影响到进口,因为在美国增加2000亿美金的出口货值后,国内会增加对自美进口的产品增加关税。 2017年中美贸易总值为3.9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对美出口2.91万亿元(约合4500亿美金),自美进口1.04万亿元(约合1500亿美),对美贸易顺差1.87万亿元。
此次美国宣布增加2000亿美金的货物增加关税,对中国而言,即使对全部从美国进口的商品增加关税也只有1500亿美,显然,无法对对等的进口货值增加关税。 即使面临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中国没有其他选择,必须出手,否则只有遭受更大的损失。 《人民日报》的文章也已经表明了态度:“以战止战”,“以战致和”。
2、对美国光伏行业的影响
中国需要出口光伏组件给美国,需要从美国进口硅料,美国主动开打贸易战,属于"杀敌1000,自损800"的行为。
前不久,REC Silicon ASA宣布,受中美贸易争端的直接影响,该公司在美国华盛顿的分部将裁员40%,约为100个工作岗位。
该公司还决定将生产减少到总产能的25%左右,这意味着二季度的流化床反应器(FBR)产量将降低至2040吨,比原定产量减少240吨。公司并未提及其在蒙大纳巴特的工厂业务将会受到波及。
REC Silic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举将有助于该公司保持流动性,并履行其财务责任,同时保存实力,以便在中国市场再次开放时留有余力。
REC Silicon直截了当地将该公司的业绩下滑归咎于美中太阳能贸易争端。公司表示,贸易争端给该公司带来的直接结果是,自2011以来,员工总数已经减少了500人,营收在2017年下降了70%,仅为2.72亿美元。
自2011年SalarWord向美国政府提出请愿书起,REC Silicon在过去几年里发布了一系列的裁员和收入损失公告。2015年7月,该公司将其在美国的产量减少了一半,并停止了在华盛顿的扩张计划。FBR生产也因而被削减了2030吨。2016年2月,该公司表示将停止该工厂内使用FBR技术的多晶硅生产,同年11月,削减了70个工作岗位。去年9月,该公司在蒙大纳巴特的另一家多晶硅生产基地解雇了30名员工。今年2月,它将其在与中国硅材料制造商NSF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从49%削减至15.06%。
在2011的顶峰时期,REC Silicon美国业务的收入达到了10亿美元,并提供了约900个高薪工作岗位。而公司约95%的营收来自美国以外的市场。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的最新消息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中国对美国企业没有任何举措吗?先是华为中兴,后是三一,还有之前的光伏反倾销。。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日前与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一同出席第27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会议,在欧盟驻华使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德古赫特向南都记者透露,针对光伏案,中欧双方经谈判已就大的框架原则上达成一致,只剩下如何实施的技术性问题,他希望也很有信心近日就会有结果。而且,他表示,中欧双方均同意进行投资协定谈判,预计将在两三个月后正式启动,该投资协定将不仅包括投资保护还包括市场准入内容。
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9日报道,超过1000家欧洲光伏产品企业要求欧盟委员会放弃对中国太阳能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它们认为,一旦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七成以上太阳能模板价格将大幅上升。
实际上,案件在欧盟内部已明显分为两派,即下游安装商的反对派以及光伏生产企业的支持派。专家分析,两股力量的博弈将左右欧盟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令人担心的是,几乎与欧盟同时发起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的美国日前公布的初裁结果对中方大大不利。
事件的缘起是,欧盟委员会分别于2012年9月和11月启动对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被业内人士称为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双反”案件。
上述报道称,一份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中,得到了欧洲20多个国家的1024名企业高管的联署。公开信中称,如果欧委会针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决定实施惩罚性关税,这可能对欧洲光伏企业造成巨大的负面作用。
记者了解到,这份公开信的签名企业代表了欧盟光伏产品消费类企业的行业协会——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的立场。据悉,该联盟发言人安德烈埃·迈鲍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盟市场上太阳能光伏产业供应链价值的70%在欧洲,上下游供应商创造的产值约400亿欧元。
他认为,欧盟委员会一旦决定对中国太阳能厂家实施惩罚性关税,将对欧盟太阳能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危及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德国太阳能系统供应商IBC太阳能的诺贝特·哈恩也称,如果实施惩罚性关税,70%到80%在欧洲生产的太阳能模板价格将大幅上升,利润和需求将相应下降。“记者获悉,德国某市场研究公司公布一项调查结果,在英国,超过7%安装商表示,如果欧委会对华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他们将不得不关门歇业,而25%的安装商可能被迫裁员。”
市场咨询机构Prognos2013年2月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关税可能造成英国太阳能市场萎缩高达80%,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英国经济损失34.6亿英镑,并伴随38600人下岗失业。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的事件概述
三一集团状告奥巴马一事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今天,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先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们之所以在美国土地上诉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表明我们对美国的法制抱有充分信心。同时,也因为三一集团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做任何有损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情。如果能够赢得这场诉讼,首先是美国法制的胜利,也将向世界昭示美国是一个只要是合法投资就能够得到美国宪法保护的国家,是一个可以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国家。”
对于三一集团而言,今年的10月1日不仅仅是欢度国庆的日子,更开创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维权的“纪念日”。今年3月,三一集团旗下罗尔斯公司在美国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叫停”后,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又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旗下的罗尔斯公司兴建风力发电项目。
为此,三一集团旗下的罗尔斯公司在10月1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修改后的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
风力发电项目被奥巴马叫停
据了解,风电业务是三一集团的重要业务之一。近年来,三一集团在美国风电领域开展了一些尝试性投资,并于2010年8月在美注册成立了罗尔斯公司,该公司为集团在美国开展风电投资与建设的企业。
“今年2月28日,罗尔斯公司与希腊电网公司Terna US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罗尔斯公司正式收购Terna US公司美国俄勒冈州Butter Creek的风电项目,该项目包括四个独立的风电组成。” 吴佳梁说。
那么,为何一项以风力发电为主要功能的绿色投资项目被美国政府如此兴师动众地“关照”呢?
原来,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Butter Creek的风电项目临近美国一处军事基地。“5月,美国海军西北舰队以Butter Creek项目中的一个风场可能影响其空军训练为由,与三一交涉迁址事宜。尽管美国海军无权审批风场建设和空域管理,并且相关项目已于2010年9月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颁发的‘无潜在危险’许可,但罗尔斯公司仍同意将风场南移了1.5英里。”吴佳梁说,为此,美国海军出具了专门的支持函帮助罗尔斯公司再次申请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许可,并对罗尔斯公司的配合表示感谢。
尽管得到了美国军方的“谅解”和“支持”,但上述风力发电项目也未能“一帆风顺”。7月25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涉嫌国家安全为由发出临时命令,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禁止存放或堆存任何设备,立即移走全部设备包括已经浇筑的基础环等。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究竟是什么机构,扮演什么角色?据记者了解,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对外国公司并购安全审查的重要关卡。其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财政部,是跨部门运作的政府机构,负责评估和监控外国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即便如此,罗尔斯公司也没有知难而退。“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基于坚信美国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提起诉讼。”吴佳梁说。
至此,三一集团在海外维权进入实质阶段。令三一集团始料不及的是,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罗尔斯公司的风电项目。
也正是奥巴马的做法促使三一集团作出了 “将美国总统一起告上法庭”的决定。
对此,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表示,“我们是被迫之举,因为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产生了国际、国内的影响,很多中国人还以为三一集团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致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在美国的投资。”
以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令人不解的是,美国海军都给罗尔斯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了绿灯,为什么奥巴马又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了该项目呢?奥巴马所说的“威胁国家安全”有没有具体的审定标准呢?
“国家安全是一个很难定量、衡量的标准,有很多模糊地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据外媒报道,在被叫停的风电项目附近,就有德国和丹麦的风电项目运行,美国政府却没有任何“安全关切”。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奥巴马政府近来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举措以及此次针对三一集团应用的法律,是受美国总统大选影响作出的政治举措。”
而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看来,现在奥巴马政府作出这个裁决,从大选政治的角度来看,并不完全对奥巴马有利。“今年大选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就业。禁止外国人投资显然是不利于就业的,也不利于美国经济的复苏,但是另外一方面,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美国的政治家难以决断时,选择强硬是不会失掉选票的。”梅新育说。
美国政府对罗尔斯公司的风电项目亮红灯,除了打政治牌外,还涉及贸易保护问题。“当前许多国家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行投资保护之实。”桑百川说,在他看来,中国对外投资的扩大,会引起其他国家市场的变化。就美国而言,一方面需要吸引境外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增加本国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很忌惮中国的迅速崛起。因此在这种矛盾的心态和纠结中,美国就以国家安全为名,对三一集团在美国的风电项目实行投资壁垒。”
不仅此次风电项目遭到美国的贸易制裁,近来,中国的光伏产业和通讯产业也相继在美国遇到“双反”调查和“国家安全”调查。在一些专家看来,美国针对中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要针对的是高新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因为“他们惧怕中国的技术处于领先地位”。
以光伏企业为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几乎占到光伏领域47%的市场份额,而近年来却江河日下,份额萎缩至7%,而中国光伏产业则凭借“产业链完整、配套产业齐全,综合水平世界领先”占领了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
美国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逐渐加重。但物极必反,过分的贸易保护主义对美国也是一种伤害。
“贸易保护并不仅仅打击了中国,对欧美国家本身也是一种打击。因为中国产品无论从生产的规模和质量都有保证,价格也相对低廉,欧美的消费者颇为受益。而贸易保护行为所保护的,其实是生产者的利益。他们的一些企业生产规模小、价格高,致使本国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也会随之提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经济系王亚星教授说。
中国企业应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疑问,桑百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合理的。三一集团的两位经理人在美国所投资的风电公司“罗尔斯”,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是美国人。它是以美国法人的身份,按照美国的法律来行使权利,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
另一方面,从被告主体的选择上来说,将美国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美国总统定为被告也是合理的。因为这次是总统签署了禁止投资的法令。而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本身也提出,三一集团在美国的投资项目影响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它仅提供了建议,而是否叫停项目,是需要总统签字的。因此,被告主体既有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也有美国总统是合理的。
“这个命令是奥巴马总统下的,不起诉他起诉谁呢。”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此言一出,外界就开始了这对场诉讼胜负的预测。
“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胜诉的希望,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力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作出改正的。在理论上三一集团在这个案件上,是可能取得胜利的。”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说。
在他看来,“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因为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放弃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澄清自己。“通过法律诉讼,还可以扩大企业的影响。” 桑百川表示,奥巴马以国家安全为名对投资项目下发禁令,在法律判决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难度。要取得胜诉难度很大。但对于企业来说,维权的过程虽然艰辛,却可以扩大自身的影响。
在他看来,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的意义还在于唤醒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维权意识。
“过去中国企业(在海外)往往任人宰割。我国企业开始行使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中国企业的投资环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维护过程,更能唤醒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维权意识。”
另外,在很多人士看来,中国企业需要更多熟知外国法律的人才,同时,应加强与外国法律人才的合作。“此次诉讼,三一集团聘请的是国外的律师。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我国人才储备不足,只能更多地选择使用熟知国外法律的外国专家。”桑百川说。
针对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所说的“状告奥巴马是无奈之举”的言辞,郝俊波认为,“我们以后其实也没必要非得等到被逼万般无奈才提起诉讼,作为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自信、有信心用国际所公认的法律手段来解决在海外遇到的不公平待遇。”
9月6日,欧盟正式宣布对华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范畴超过此前美国“双反案”,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贸易诉讼。这对已入寒冬的中国光伏企业是致命性打击。 欧洲20多国超千家企业高管签名发公开信要求放弃对华光伏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