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欧盟光伏双反对谁有利_欧盟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重建太阳能制造业,该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再度“反水”的欧盟“双反”:两败俱伤后还想怎样2.欧盟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重建太阳能制造业,该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
3.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
再度“反水”的欧盟“双反”:两败俱伤后还想怎样
面对当今全球化的深度融合趋势,任何去全球化或者地区国家间分化的举动,都只能获取局部短期利益,无法取得长期发展。对于欧盟单方而言,如果要持续在“双反”上做文章,那最终结局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华夏能源网记者 曹昱媛
在伤口上撒上点盐,常能让人疼得直抽冷气,但这次似乎有些不同了。
原本,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即将到期,欧盟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再次“反水”了。其近日表示,将延长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双反”政策,限行的限量限价措施将延长至少12个月,并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有些许出乎意料的是,当欧盟再次用“双反大棒”做文章的时候,中国的光伏企业对此的已没有了3年前的激烈反应,甚至有光伏大佬私底下聊天时已摆出了“爱咋咋地”的态度。欧盟想在已起了老茧的伤口上撒盐,但已无法引起剧烈的疼痛了。
只是冷冰冰的事实已证明“双反”只能造成两败俱伤,但欧盟为何还对此如此痴迷?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
中欧双方的光伏贸易争端由来已久。
欧盟从2013年起开始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但正当外界以为这场贸易争端将尘埃落定之时,欧盟却再次发难。
今年3月,EUProSun(以SolarWorld为首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认为中国有部分企业违背限量限价协议,通过各种方式倾销低价产品到欧洲,对此,欧盟委员会调查后于6月宣布立案,并展开调查。
此后,连续有阿特斯、中盛光电、昱辉阳光、正泰太阳能以及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等五家中国厂商被欧盟委员会发现有具体违约事情,并被排除在限价限量协议之外。前述厂商若仍要从中国进口产品到欧洲,就须面临平均税率47.7%的反倾销税。欧盟表示将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重新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月;在这15个月期间,“双反”措施将持续有效。
若复盘“双反”的整体影响,“两败俱伤”是最恰当的描摹。事实也证明违背公平自由竞争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往往最终结果是损人不利己。在2013年欧盟对华制裁措施实施后,大量中国光伏产品被挤出了欧洲市场,中国企业损失惨重。但其后两年,欧洲光伏产业也并未依靠贸易保护让自己强大起来,反而有了“萎缩”的迹象。
“双反”对欧盟自身的伤害显而易见,华夏能源网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发现,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而在世界前10名光伏组件制造商中,已经没有一家是欧洲企业。
更具体的数据是:“双反”导致欧洲本土超过24万人失业,200家企业破产,损失了超过220亿欧元的产业增加值。
欧洲著名独立经济研究机构预测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导致了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安装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大量减少,从而减少就业机会。同时,欧洲光伏产品的原材料、部件、制造设备的生产供应商,也损失了很多对中国企业的生意。
事实上,欧盟起初应该能提前预估出“双反”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些许负面影响,但可能没有想到影响会那么大,而积极的影响却没有如预期中明显的体现出来。
“双反”其实是个好东西
这就像一群看起来健康的人,突然因为“双反”而都得了很重的病。在救治期间,有的病人死了,有的病人则咬牙挺过来,而后脱胎换骨更强壮了。
“双反”落锤后,中国的光伏产业确实面临了一段极其黑暗的时光。
数据显示,“双反”造成了中国光伏市场30万人失业,损失3000亿元的工业增加值。将目光收束到微观层面,企业的困顿和产业从业人员的困惑在2013年前后随处可见。也就在那段时间,光伏巨头赛维和无锡尚德也遭受重创,经营难以为续,产业链上大量企业陆续倒闭。
但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造成当年中国光伏产业惨状的根本原因并非欧盟的“双反”。“双反”只是加速暴露了国内光伏产业潜藏的诸多问题,同时形成了强烈冲击。
其一,原料、核心技术、市场“三头在外”的软肋,已为后来的困境埋下巨患;此外,大肆扩张带来远超全球需求的产能,已一步步将自己推向越来越深的泥沼。同时,许多企业重前端扩张,不重后台研发与运营的精细与优化,再加上新业务的拓展,管理层的精力基本无法兼顾,更谈不上专注。
双反前,欧洲占据了全球光伏市场的30%,而中国产品占据了欧洲市场的70%。“双反”导致中国光伏出口的最重要的市场通道受阻,很多国内企业也立马陷入了生死境遇。有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光伏产业链上的企业倒掉了30%以上。
但抛开“公平贸易”不谈,仅说“双反”对产业的深刻影响,其也有积极的一面。换句话说,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而言,“双反”其实也是个好东西。
华夏能源网记者总结认为,“双反”的好处有六点:其一,加速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其二,加速了中国国内市场,特别是运用端的开发;其三,更多企业开始完善自己的产业链价值,也更加重视技术层面的研发进步,由此增强竞争力;其四,产业加速“排毒”,更为健康的产业秩序得以建立起来;其五,加速全球其他市场的开拓;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不管是政策还是产业层面,都有了更强大“心理成熟度”,亦能更理性地来布局未来的发展。
“双反”开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国内成百上千家光伏企业经历了一次持续久,层次深,烈度强的大调整;而全球光伏产业格局也经历了一个调整、重构、再建设、再定位的过程。
这就像一群看起来健康的人,突然因为“双反”而都得了很重的病。在救治期间,有的病人死了,有的病人则咬牙挺过来,而后脱胎换骨更强壮了。
整体而言,过去两年中,中国光伏产能集中度提高,企业的“抗击打能力”也已显著提高。这也就不难理解,面对此次欧盟近期的再次“反水”,国内光伏企业并没有再觉得世界末日来临。
难道赔了夫人还要再折兵?
前一段时间,30多家欧洲光伏企业在欧盟委员会举行的一个专门听证会上恳求欧委会尽早“醒悟”,停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实际上,现在欧盟光伏正面临“内忧外患”,财政紧张、光伏发电补贴的大幅下降、欧盟光伏市场占世界份额已经大幅下降等问题让欧盟光伏已“捉襟见肘”。
欧盟对华“双反”政策实行以后,欧洲市场的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几乎绝迹,更多的国内光伏生产商投入到了美洲、非洲、印度等市场。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就退出欧盟价格承诺机制时表示:“我们认为目前对价格承诺的解释曲解了原价格承诺中的规定和范围,已经开始阻碍我们的全球拓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在解释中禁止价格承诺企业在海外建厂,无论该海外工厂制造的产品销往欧盟还是非欧盟的其他地区,这个解释是严重不合理的。”
再次“反水”的欧盟委员会,“反水”后欧盟市场中物美价廉的“MadeinChina”光伏产品不仅将数量剧减,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这势必对需求侧产生消极影响。
同时,欧洲的太阳能产业缺乏强力竞争的刺激,或将成为养在温室的花朵,对其竞争力的提升有害无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欧盟力推的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步伐,给清洁能源使用占比的提高之路抛下几块不尴不尬的“绊脚石”。
总而言之,面对当今全球化的深度融合趋势,任何去全球化或者地区国家间分化的举动,都只能获取局部短期利益,无法取得长期发展。这种通过添加非经济因素建立进入壁垒,往往会造成两败俱伤。对于欧盟单方而言,如果要持续在“双反”上做文章,那最终结局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只中国企业,其实欧美一些机构和企业也开始反对“双反”。全球性太阳能产业的专业联合机构——全球太阳能委员会近日传递出明确的信息:太阳能要实现改变地球能源景观的承诺,关键是进行合作并消除贸易壁垒。
此外,许多欧洲企业已意识到排斥的弊端以及合作的重要。前一段时间,30多家欧洲光伏企业在欧盟委员会举行的一个专门听证会上恳求欧委会尽早“醒悟”,停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欧盟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重建太阳能制造业,该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
光伏双反
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牵头联合其它6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美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倾销。
双反内容
反倾销: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们所说的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
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
欧洲光伏产业自200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衰退和电价补贴政策变动的影响非常明显,再加上亚洲光伏产品的低价冲击,使得欧洲大量光伏制造商破产,光伏产业陷入低谷,体现在欧洲制造光伏组件在全球所占份额从2008年的25%一路下滑至2013年的9%,世界前10名光伏组件制造商没有1家是欧洲企业;而且在光伏应用端也失去了最大的年度新增装机市场地位,2013年被中国取代。
欧盟不惜采用造成两败俱伤的对华光伏“双反”贸易措施,其实质即是保护其光伏制造业。虽然欧洲在先进技术研发上仍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制造环节却没能实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能力,从而在成本上无法与亚洲光伏制造商竞争,因此建立一个百万千瓦级高效太阳电池与组件制造厂,全面实现先进制造规模经济效益的X-GWp计划应运而生。
X-GWp计划将通过产学研联合推动欧洲光伏产业从技术研发-制造工艺-产品-商业模式全价值链持续创新,核心内容是实现新型高效率(22%-25%)异质结电池(N型硅+非芯片硅薄膜)先进技术规模量产,并结合超薄硅芯片圆金刚石线锯切片和智能栅线连接等先进制造工艺。
制造的光伏组件特点将包括高效率、低温度系数、良好的低光照敏感度、超低衰减率、双面设计和40年超长预期寿命。在目前光伏组件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的情况下,欧洲拟以高性能低成本技术进行差异化竞争创造光伏产业新的增长机会。
体变革和光伏应用市场蓬勃兴起将推动我国向光伏制造强国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需要以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为先导,技术领先仍是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所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要把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创新主体以及科研机构研究优势有机结合。
一、美国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二、欧盟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的初步调查结果将于2013年6月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