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合肥商品房建光伏手续_光伏项目前期都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分布式光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2.光伏项目前期都需要哪些手续
分布式光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篇)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
分布式光伏因其灵活性以及就近消纳等特点,逐渐成为光伏装机的主力军,在2021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中占比首次过半,今年一季度分布式新增装机887万千瓦,占比67%。
在如此火爆的装机潮下,你还不清楚分布式光伏备案流程及所需文件吗?小编查阅多地政府部门,收集整理了一份分布式光伏备案流程及所需文件,仅供参考,详情还需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户用光伏电站
工商业光伏电站
某省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用户注册 → 项目申报 → 打印登记单 → 跟踪办理进度。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额
5.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
1.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企业土地证、房产证等合法性支撑文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的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果是租赁工商业屋顶,屋顶产权的使用租赁合同
7.企业用电协议,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需提供EMC能源管理协议
8.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载荷复核计算书,写明载荷安全结论;
9.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方案;
10.电网公司出具项目接入电网意见
11.银行账户资料及对应开户人身份证明资料
12.企业信用报告
13.光伏项目并网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注:以上文件并不一定全部需要)
为大力支持光伏发展,多地曾发文要求将进一步简化光伏项目的备案流程。今年6月29日,江苏常熟市出台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做出了修订:取消纸质材料收取,简化备案申请材料以及对“两证不齐”的情况做出了规定,进一步简化项目备案流程。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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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前期都需要哪些手续
问题
甲光伏发电企业拟利用荒山坡搭建光伏发电设施,需占用800亩未利用地。关于此类项目,甲企业应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解答 本案的焦点在于光伏产业用地的性质如何界定,是否全部按照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 一、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未利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意见》明确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可见,甲企业用于搭建光伏发电设施所占用的800亩未利用地无需全部办理农转用手续。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按原地类认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对于此类用地,允许以租赁的方式取得,但双方要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需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二、对于项目建筑永久性占用未利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意见》(四)同时规定:“......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本案中,甲企业光伏发电项目中用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进行区分,对于建设永久性建筑的用地部分应当认定为建设用地,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未利用地转用等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对于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占用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意见》(四)规定:“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光伏发电用地不同于一般的建设用地,没有对土地硬化形成建筑物或构筑物,但占地时间长、影响农作物种植生长,如果项目占用了农用地,土地占用期间均无法进行农业活动,因此如果甲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占用了农用地,则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占用建设用地依法履行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 综上,本案中,甲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所占用土地的原用途、具体用地方式等因素对占用土地进行分类,根据上述规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分析: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主体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太阳能资源测评、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论证、电力送出条件和电力消纳分析)、项目场址使用或租用协议、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审核意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文件,但前述文件无须主管部门审批,不属于通常理解的开发手续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