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欧盟光伏双反_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据此回答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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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光伏产业如何发展市场?2.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据此回答
3.光伏的争端
中国光伏产业如何发展市场?
中国光伏产业仍然处在一片阴霾之中,事实证明发改委出台的并不完善的上网电价的办法对于当前国内的光伏产业来说,就像光明置于困在玻璃瓶里的蜜蜂一样,给予了一些希望,但是中国的光伏企业要逃离玻璃瓶,自由飞翔仍尚需时日。
中国光伏产业之所以会有今天这样哀鸿遍野的惨状,一部分是因为欧债危机和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出口受阻,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一条需要10年的走完的路,中国3年就把它走完了,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供过于求。两头在外的光伏企业是中国以出口为导向企业的极致代表,当危机袭来,盲目扩张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这就像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体力严重透支体质衰弱,一旦感染风寒,大病一场在所难免。
从去年三月份光伏行情急转直下到现在,国内的中小企业已经倒闭的差不多了。很多行业巨头也纷纷开始停产,放假和裁员。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严重倾斜的天平最终会向回归到平衡的位置,供求关系达到和谐的程度,整个产业也就会回到健康的状态。
可是,奇怪的是,一些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减产、裁员的同时也不忘寻找机会继续进行扩产。网上各光伏企业扩展产业链的新闻随处可见,其中最劲爆的莫过于代工大王郭台铭撤资1000亿进军光伏市场,让业外人士以为光伏仍然在爆发式增长。这是一个很让人纳闷的现象,但是身处其中的人却不难发现这种现象的合理之处。大家知道,能源是绝对不可或缺的,而现有的能源很快就会枯竭,所以发展新能源势在必然。风电的迅猛发展,生物质能的浪潮以及其他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无一不是有力的证据。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认为,光伏产业面临多重困境,企业自己能否突围尚未可知,有关政府救市的探讨不绝于耳。
政府是否应该救市?
光伏行业内外交困,企业生存状况令人堪忧。单纯依靠企业恐难以脱困,巨头们上亿元的巨额债务难以通过市场手段寻得解决方案。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在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遇到困难撒手不管”不是政府机构的一贯作风。为了拯救新兴行业、为了地方财税、为了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出手救市势在必行。
政府如何救市?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救市: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担保为光伏企业融得资金,将补贴、电价、优惠措施等举措落到实处,为光伏企业增加些许动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透过央企、国企间接帮助光伏企业,或入资、或入股、或国有化,以解光伏企业燃眉之急。
光伏企业的危在旦夕,地方政府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地方政府在制定拯救举措时,应当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规划,避免“一刀切”的做事方式。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在光伏发电站等领域给予重点关照,加快国内市场拓展步伐,将光伏市场由国外转移到国内。
此前诸多业内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双反”美国、欧盟等地多晶硅,这或许是不错的“双输”选择,能为我国在贸易、外交等领域赢得一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然而,盲目的、全方位的反制国外多晶硅产品必然会造成“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中投顾问《2012-2016年中国太阳能发电站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加快光伏电站建设是挽救国内光伏企业关键措施,而上马光伏电站、开拓国内市场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光伏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强光伏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为国内光伏市场繁盛打下良好基础。
“绿色发展”要求我们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个产业的发展;在众多民生问题亟待解决的情况下,政府也不可能不计效益地扶持一个尚未成熟的市场。由此可见,随着节能减排指标的严格施行,一些难以达到节能减排要求的光伏企业将面临兼并重组甚至淘汰的风险。
在这里提醒光伏界注意防范风险,丝毫没有看淡这一产业发展的光明前景。光伏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最有希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我以为,当前光伏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强化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而不是盲目扩大产能。
笔者建议,发展光伏产业应坚持统筹规划、创新为先、注重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要着眼太阳能光伏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战略,确定科学的发展路径,整合产业资源,调整产品结构,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正确把握技术、试验、示范、应用进程,保证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要把财政支持聚焦到技术创新上,加强太阳能核心技术的研发,重点支持研究机构和有研究实力的龙头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努力提高产品投入产出的效费比,尽早改变"自己创造1美元产值,却替美国创造9美元产值"的现状,为我国争取长远的利益;要建立光伏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质量标准监测,以优良的品质赢得市场,以高效的服务树立品牌形象;要从严格行业准入和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入手,落实节能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和污染,做到清洁能源清洁发展,新兴能源确实低碳。通过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光伏产业实现"节约、高效、洁净、多元、安全"的要求,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兴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电站能实现平价上网,使用太阳能光伏产品回报大于投入,就一定能像太阳能光热产品一样,"不用扬鞭自奋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市场广泛应用普及,真正开创人类的光明事业。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据此回答
2011年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光伏的争端
小题1:C 小题2:B |
小题1:试题分析:我国的光伏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等国家,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实行双反调查,使我国光伏产业遭受重创,这启示我们应该实行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以降低贸易摩擦带来的市场风险,C正确;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贸易保护主义是支流,A说法错误;BD与题意不符。 小题2:试题分析:欧盟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采取的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表示坚决反对,这说明我国在对外关系中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中国重视与欧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为光伏产业贸易摩擦会影响中欧关系大局,故取消双反政策符合中欧共同利益,③④正确;①与题意不符;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②表述错误。故该题选B。 |
中国光伏产业遭遇欧美“双反”危机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中国反击:商务部发起对韩国、美国、欧盟双反调查
2012年7月
中国商务部确认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发起“双反”立案,对韩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并将与此前已发起的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的“双反”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受欧债危机、多国贸易保护的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大面积亏损,其中赛维2012年上半年已亏损超过4亿美元,尚德电力2012年Q2亏损1.8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此后将升至47.6%。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在短期内保证光伏产品的稳定供应,该委员会决定分两步实施临时性关税。自6月6日起,欧盟将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至67.9%。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当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不过,就在同一天,欧盟平价光伏联盟(AFASE)向德古赫特发了一份公开信,呼吁其停止征税的裁决。信中表示:欧委会的行为将使太阳能的成本高于煤或核能,这将使干净的太阳能无法取代肮脏的能源。信中强调:“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一代最大的挑战,而平价的太阳能是应对这一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
应欧盟支持太阳能组织(EU ProSun)请求,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原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德古赫特称,欧委会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向欧盟市场的倾销幅度高达112.6%,对欧盟光伏产品的损害程度约为67.9%。欧委会同时认为中国的产品导致欧盟相当数量的光伏企业破产,并影响到欧盟约2.5万个就业机会。
欧委会曾向欧盟成员国提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平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提议遭到了18个成员国的反对。
中国天合光能欧洲公共事务部门总监容思礼说,欧盟实施的临时反倾销关税,无论是11.7%还是47.6%,对中国与欧洲的相关企业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她介绍说:“我们的德国客户曾做过估算,如果欧盟的税率定在15%左右,那么他们85%的业务都有可能流失。”
德古赫特也表示:“欧盟委员会将随时准备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商和相关商会展开讨论,如果双方能够找到妥善解决方案,临时性关税将停止征收。”
对此,容思礼说:“我们企业当然欢迎这种会谈,但这需要双方的诚意。”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无锡尚德:董事长施正荣
江西赛维:董事长彭小峰
英利集团:董事长苗连生
晶澳集团:董事长靳保芳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
韩华新能源:董事长南晟祐
昱辉阳光:董事长李仙寿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
南京中电:董事长陆廷秀
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双反”
关于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美国“双反”,不少业界人士都提出了“绕道出海”的策略。其实,海外拓展战略,应当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否有“双反”,都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而且,中央政府也应当给与足够的支持,这样还可以给国家充足的外汇储备一个很好的出口。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但是,作为企业家要注意的是,海外设厂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事情,需要认真调研和慎重决策,如果仅仅是因为“双反”,就匆忙作出决定,可能反倒会忙中出错。而且,对于海外设厂所造成成本增加,也要有应对的策略。
但是,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利用目前的光伏产业低迷期,尽快加强自身的实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技术和制造水平,才是真正的应对方法。这里给出三条建议:
1)应当大胆采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
我国虽然是光伏制造大国 ,但并非光伏制造强国。以现在的多晶硅为例,国外对中国的销售价格降低到15万元/吨,还有盈利,但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只能停产。这就是依赖国外的技术所造成的恶果。但中国这些年的制造经验,实际上已经为创新作了丰富的积累,实际上,也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发出了许多“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制造技术。例如,上海普罗所开发的PM法多晶硅提纯技术,可以在实现99.99995%的纯度下,将成本降低到6万元/吨的程度,仅为国外西门子法多晶硅成本的1/2.5。上海普罗正在开发的无籽晶铸造单晶技术,不仅效率高,而且成本低,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上海普罗的一炉四锭多晶硅铸锭炉,单炉产量达到3200公斤,单位铸锭能耗低于5千瓦时/公斤,晶粒质量优于欧美铸锭设备。这说明,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发能力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目前的危机阶段的低谷时期,只要我国光伏企业大胆使用这些创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大胆采用国内自己的技术成果,自主研发更为高效节能的光伏产品,就能够进一步大幅降低光伏制造成本。2013年4月,武汉凹伟能源的“高效率屋顶聚光发电系统”项目在第4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获得特别金奖,是中国代表团获得的三项特别金奖之一。
实际上,虽然欧美国家对光伏的研究比中国早若干年。但领先优势并不是很明显。大多数工艺设备都很粗糙,并未经过长期的产业化检验,不少设备比中国的设备性能还要差,有的甚至是“愚蠢”的设计。当然,也不乏有不少技术领先的设备和工艺,但领先优势都不大。因此,一方面,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究单位要加快研发进度,尽快实现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对欧美的全面超越,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也要大胆采用国内的工艺和设备。这样的话,即便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即便美国坚持双反,中国的光伏产业依然能够摆脱对欧美市场与技术的依赖,摆脱其贸易壁垒,而独自领跑世界。这样还会使得欧美越建立贸易壁垒,对其自身的光伏产业发展危害越大,而中国则能够发展得更好。
2)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建立我国独特的光伏制造体系
我国在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电子等除了在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环节进行自主创新外,还应当发挥中国制造大国的优势,将汽车、电子、服装、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制造优势,转移到光伏产业的制造系统中来。这样,将能够建立起全球竞争力最强的光伏制造体系,将成本做到最低。我国光伏制造业中,虽然下游的成本暂时低于国外,但多晶硅的成本还高于国外,而装备制造方面,许多环节的制造技术还依赖于国外,因此,制造优势还不明显。一旦将我国传统制造业的优势转移过来,则将居于不可撼动的龙头地位。这样,国外的任何贸易壁垒都会使得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失的只有他们自己。
我国光伏企业要利用产业低迷阶段,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各个环节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 ,将已经具备的成本优势保持下去,并积极采用新工艺将多晶硅原料环节的高成本的短板劣势转化为低成本的优势,使得中国光伏产业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成本和技术上均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长期保持下去。这样才能彻底打败外国政府和企业遏制中国光伏发展的企图。
3)利用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的机遇,大力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由于光伏组件和系统的成本急剧下降 ,使得1元/度的光伏上网电价在我国西北变得十分有利可图。在东部,江苏省制定了1.25元/度的策略。国内的光伏企业可以大力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享受金融危机导致的光伏低迷所带来的低价红利,同时,在西部将光伏项目与光伏发电同步上马,解决光伏发电的出路问题。同时,光伏应用企业也要大胆探索,除了在西部地区建设地面电站外,也要在中部和东部沿海进行屋顶发电、水面发电、海上光伏等发电应用,积累经验,为我国政府提供依据。
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各地政府和企业都是为了光伏而发展光伏,仅仅把光伏当作一个新兴产业,忘记了光伏其实是一种能源产业。这种对光伏的夸大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存在。这种夸大其实是对光伏的孤立,反而限制了光伏的发展。光伏产业的真正发展,只有在光伏充分地被应用以后,才能够实现。毕竟,光伏发电是一种能源,是为了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电力的。因此,发展光伏不能为光伏而光伏,而是要为经济发展而合理发展光伏产业。光伏发电,应当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人民生活用电等紧密结合,光伏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光伏发电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此外,有实力的企业,要利用现在的价格低谷和产业低迷的阶段,设法联合金融机构,实行逆市扩张,弯道超车。在低谷中进行扩产,并加大技术改造的强度和力度,这样,就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最大的产能迎接下一轮的产业高潮。
只要中国光伏企业的制造水平能够得到提升,只要中国光伏企业在保持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加技术优势,只要中国光伏企业能够正视光伏的地位,使光伏能够最好地为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那么,无论美国佬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花招和手段,都无法伤害中国的光伏产业。他们会发现“双反”,不仅伤害不了中国企业,反而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的光伏产业,就能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中欧谈判
经过近一年马拉松式博弈,在最高政治层面***介入斡旋之下,中欧双方就光伏反倾销一案达成和解,中国光伏企业终于得到难得的喘息机会。当事企业向腾讯财经起底了谈判内幕。
欧盟委员会8月2日宣布正式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该方案将于8月6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获得和解。
另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务部主任陈惠清介绍,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处理结果会一并通过价格承诺协议解决并于8月6日公布。
承诺价格和出口配额是决定中国光伏企业未来命运的关键点,也因此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这两项数据均应保密,参与谈判的双方不得对外透露,有关方面对此也是三缄其口。
尽管如此,各种版本还是充斥行业内外,0.54欧元/瓦、0.57欧元/瓦等说法更是喧嚣一时。对此,包括江苏某知名企业高管在内的光伏业内人士向腾讯财经证实,谈判确定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组件底线价格及配额分别为0.56欧元/瓦和7吉瓦。
而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王润川向腾讯财经透露,这一超级贸易大案涉及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除了组件之外,中欧双方实际也就硅片和电池也分别制定了一个底线价格和配额,总的配额量将远超7吉瓦,超过行业企业预期。
得益于上述利好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保住了欧洲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由于价格承诺限制,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或将被削弱,在欧洲市场上将面临来自韩国等同业的激烈竞争。在此背景下,开拓新兴市场和国内市场成为众多企业未来业务的重点,但这显然并不那么容易。特别令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国内企业不吸取欧美“双反”案件的教训,新兴市场可能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另一个滑铁卢。
此外,在经历疯长和贸易争端之后的中国光伏产业的确应该反思近年来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