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安徽2018光伏_光伏发电补贴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18年光伏政策2.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2018年光伏政策
据国家改革发改委最新通知,2018年1月1日开始,光伏发电的补贴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便是关于2018年发改委调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全部内容。
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太和县绿康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2018-02-02在安徽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太和县大庙集镇大于路村委会小商品街26号(申报承诺)。
太和县绿康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222MA2RGUAR98,企业法人刘同刚,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太和县绿康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太阳能发电;光伏建设运营技术服务咨询;家庭分布式光伏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施工及维修;中央空调、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空气净化设备、净水设备、太阳能热水系统设施、燃气空间加热器、水暖系统设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的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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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并表示,为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二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