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国家能源局数据光伏_光伏并网发电的最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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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能源局数据 光伏2.光伏并网发电的最新政策
3.光伏前景分析
能源新闻网讯 前不久,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8.2GW。此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前三季度光伏新增装机数据为18.7GW,这也意味着第四季度光伏抢装了29.5GW。这也是自2017年53GW的装机高峰后,光伏新增装机再创近三年新高。
与此同时,随着2021年1月份行将结束,光伏、风电企业也迎来了年报预告高峰期。据“能源100”粗略统计,截至发稿时,已有24家光伏、风电企业发布了2020年业绩预告。总体上看,受益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驱动,在新能源装机猛增的情况下,相关光伏、风电企业2020年业绩非常“牛气”。
隆基、阳光电源、天合光能盈利突出
数据显示,隆基股份预计实现的净利润在25家公司中最高,为8.5亿元-9.7亿元,同比增幅55.30%-62.88%。阳光电源排在其后,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16.1-18.1亿元,同比增幅78-100%。天合光能预计2020年实净利润12亿-13.28亿元,同比增幅87.55%-107.29%,其盈利数字也相当可观。其他预期盈利数字比较高的还有明阳智能(风电领域)、晶盛机电和福斯特,其预期净利润分别为11.8亿-13.8亿元、7.97亿元-9.56亿元和5.83亿元。
在盈利增幅方面,光伏玻璃板块一骑绝尘。洛阳玻璃发、安彩高科和金晶 科技 预计净利润同比增幅均在200%以上,其预期同比增幅分别为 456%-530%、503%和296.66%。
10企预计净利润同比增幅在100%以上
在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领域,相关上市公司的净利增长同样强劲,交出的业绩单令人眼前一亮。天合光能、阳光电源、锦浪 科技 、上机数控、奥特维、天通股份、固德威、露笑 科技 、亚玛顿、东材 科技 等10家相关企业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在3位数以上(含预测区间上限),其预期增幅分别为87.55%-107.29%、78-100%、137%-184.40%、186%-213%、82.24%-106.76%、132%-150%、123.65%-168.38%、552.67%-610.69%、233.95%-244.25%和140.66%-168.10%。
剔除亚玛顿的扭亏为盈,单看以光伏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锦浪 科技 、上机数控、固德威3家企业盈利增速相对较快,其预计2020年净利润增幅分别为137%-184.40%、186%-213%和123.65%-168.38%,均达到了100%以上。
森源电气预亏爆雷
虽然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下,光伏业景气度空前提高,相关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走高,但也不乏有企业将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森源电气公告称,预计2020年亏损8.5亿元-9.7亿元,还要做7.93亿元的资产减值,真是天雷滚滚。
隆基股份: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55.30%-62.88%
隆基股份: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82亿-86亿元,同比增长55.30%-62.88%。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持续增加,其中国内市场需求增长明显。报告期内,受益于单晶产品在度电成本方面体现出更高的性价比,单晶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硅片和组件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带来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天合光能: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87.55%-107.29%
天合光能公告,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12亿-13.28亿元,同比增长87.55%-107.29%。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好,领先企业综合优势进一步凸显,行业市场份额持续向领先企业集聚。公司凭借领先的创新能力和产品优势,借助全球化布局及先进产能规模化优势,使得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
阳光电源: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78-100%
1月25日晚,阳光电源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阳光电源实现营收190-200亿元,同比增长46%-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1-18.1亿元,同比增长78-100%。
锦浪 科技 :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137%-184.40%
1月22日晚间,锦浪 科技 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亿元-3.60亿元,同比增长137%-184.40%;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克服国内外疫情的不利影响,坚持全球化战略布局,国内外销售均同步快速增长,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大幅度增长。
上机数控: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同比增186%至213%
上机数控公告,预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00万元至58,000万元,同比增加186%至213%。2020年,即使一定程度上受到海内外新冠疫情的影响,光伏行业仍保持了较好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在2019年开始将业务向光伏单晶硅领域拓展,致力于打造“高端装备+核心材料”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模式。随着单晶硅产能逐步扩大,公司单晶硅业务销售收入有大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京运通: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同比增50%-75%
京运通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1.32亿元到1.98亿元,同比增加50%到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4.2亿元到4.9亿元。得益于公司新材料业务的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公司2020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大幅增长。
奥特维: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82.24%-106.76%
奥特维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1.34亿-1.52亿元,同比增长82.24%-106.76%。受益于光伏行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加快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主要产品多主栅串焊机产销量大幅增加,营收入增加引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福斯特: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61%
福斯特公告,预计2020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83亿元,同比增长61%左右。2020年度光伏行业发展迅猛,公司加速扩大光伏胶膜产能,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光伏胶膜销量增长及平均销售单价上涨,产品的盈利增加。
天通股份:预计2020年度净利同比增132%-150%
天通股份公告,预计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约3.76亿元-4.06亿元,与上年同期(16242万元)相比将增加21358万元-24358万元,同比增长132%-150%。2020年度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受益于光伏和显示行业的持续投资需求获得了较快增长,特别是晶体生长设备和OLED显示模组设备的销售增长明显;2020年度公司减持博创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现投资收益20929万元。
固德威: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123.65%-168.38%
固德威公告,受益于光伏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预计2020年净利润约为2.3亿元-2.76亿元,同比增加 123.65%-168.38%。
露笑 科技 :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552.67%-610.69%
露笑 科技 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1.8亿-1.96亿元,同比增长552.67%-610.69%。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保持稳定;传统漆包线制造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下半年恢复较快,全年销售同比实现正增长;公司2020年加大技术改造和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年增长100%以上,预计在6000万以上。目前公司已突破多项碳化硅长晶炉及长晶环节关键技术,已实现6英寸碳化硅衬底片试生产。另公司自主研发的碳化硅长晶炉已实现销售,下游客户已陆续投产。
迈为股份: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47.45%-63.61%
迈为股份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亿元—4.05亿元,同比增长47.45%-63.6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设备销量稳步上升,使得公司2020年度销售收入及营业利润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亚玛顿: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233.95%-244.25%
亚玛顿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1.3亿-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705万元,同比变动233.95%至244.25%。2020年,光伏市场需求强劲,超薄双玻组件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超薄光伏玻璃市场需求量大幅增加。
晶盛机电: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25%-50%
晶盛机电公告,预计2020年盈利7.97亿元-9.56亿元,同比增长25%-50%;报告期内,光伏行业发展持续向好,单晶硅片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国内硅片厂商加大投资扩产,受益于光伏设备订单量持续增长,公司业绩保持快速增长。
中信博: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66.41%-75.65%
中信博公告,预计2020年净利润将增加1.08亿元到1.23亿元,同比增加66.41%到75.65%;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公司利润增长。
森源电气:预计2020年亏损8.5亿元-9.7亿元
森源电气公告,预计2020年亏损8.5亿元-9.7亿元,上年同期盈利932.76万元;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3亿元。
东材 科技 :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140.66%-168.10%
东材 科技 公告,公司2020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10,250万元到12,250万元,同比增加约140.66%到168.10%。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下游光电显示、覆铜板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高性能光伏组件的需求日益增长,相关配套材料的国产化进程明显加快。公司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积极拓展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规模,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提质降本增效,严控各项期间费用支出,综合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光伏玻璃板块:
洛阳玻璃: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456%-530%
洛阳玻璃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人民币24,600万元到28,600万元,同比增加456%到530%。受益于光伏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公司光伏玻璃产品销量和售价呈现双增长。坚持市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安彩高科:2020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03%
安彩高科公告,预计2020年净利润约为1.2亿元,同比增长503%左右。一是光伏玻璃业务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公司天然气业务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金晶 科技 :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296.66%
金晶 科技 :2020年全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2.92亿元左右,同比增加296.66%左右。报告期内受到光伏玻璃价格持续上升影响,公司玻璃类产品毛利率上升。
风电板块:
明阳智能: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同比增65.60%-93.67%
明阳智能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到13.8亿元,同比增加65.60%到93.67%。2020年1-12月风电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公司在手订单增加及公司风机交付规模上升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公司2020年1-12月持有电站并网容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发电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增长。
禾望电气: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276%-326%
禾望电气公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44万元到28,261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18,309.95万元到21,626.95万元,同比增加276%到326%。公司风电业务受国家行业政策影响,风电业务板块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增幅,使得风电业务板块利润增幅较大。公司传动业务板块也保持了较大增幅,使得该业务板块实现盈亏平衡。
泰胜风能:预计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110%-140%
泰胜风能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3.23亿-3.69亿元,同比增长110%-140%。公司预计报告期内海上风电业务板块收入较上年度有超过85%的增长,同时预计毛利率较上年度有较大改善。该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提升是公司本期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之一。
风范股份: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1.9亿-2.2亿元
风范股份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1.9亿-2.2亿元,本年度公司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本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能源新闻网)
光伏并网发电的最新政策
行业主要企业:东方日升(300118)、隆基股份(601012)、中利集团(002309)、正泰电器(601877)、晶科科技(601778)、拓日新能(002218)、中环股份(002129)、太阳能(000591)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量、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占比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较快
光伏发电作为绿色能源的一种,是我国迈向“碳中和”“碳达峰”,进行能源结构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从累计装机容量方面来看,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增长迅速。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4318万千瓦,到2020年已经增长至25300万千瓦。从一定程度上说,我国的光伏发电正在迅速发展起来。
户用光伏在独立性、稳定性等方面优势较大
户用型光伏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主要形式,户用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太阳能电池板接收太阳能辐射,光伏阵列输出直流电,经逆变转化为与市电电网同频、同相的交流电,实现交流并网同时供本地交流负载使用。一个典型的户用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一般由光伏电池阵列、接线箱、并网逆变装置、电表、电网和负载组成。
户用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主要优点有:
户用光伏系统已在国外得到成功推广
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光伏材料的光电特性,将光的辐照能量转换为电能(直流),再通过逆变器并入三相交流电网的新能源发电。
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主要形式,户用光伏系统已在国外得到成功推广。从光伏的全球应用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主流,分布式的应用占比已经达到79%。在日本和澳大利亚,分布式光伏发电占比超过99%,在应用最成熟的德国,分布式占比也高达86%。
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占比逐渐增大
近年来,国家光伏发展政策逐渐向分布式光伏发电倾斜。在太阳能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推进居民屋顶光伏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份额稳步提升,201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总体的16.0%,到2018年,增长至占总体的29%。2019年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总体比重上升至30.7%;截至2020年底,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7831万千瓦,占光伏总装机比重30.9%,高于全球均值近10个百分点,且此项占比将继续上升。
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快速提升
市场份额逐步提升的同时,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也在快速提升,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仅为3.1GW,到2019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达到62.63GW,较2013年增长近20倍;2020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8.31GW。
整体来说,由于户用光伏在独立性、稳定性、可移动性等方面较之一体式光伏发电具有较大优势,近年来我国户用型光伏发电的装机量越来越多,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占比也随之不断提高。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光伏前景分析
电网新政为光伏行业注入活力
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适用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系统接入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同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的富余电量,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政策全额收购。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表示,国家电网在此时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态度,给困境中的我国光伏企业带来了信心。各地电网公司已正式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申请。
业界忧虑光伏并网政策执行力
国家电网公司承诺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为45个工作日。“在这一政策出台后,相关企业就会采取行动找电网企业申请并网,在这一过程中,政策是不是贯彻下来了,并网是否依然碰壁,这些都还需要继续盯下去。”南昌大学太阳能光伏学院院长周浪说。
同时,国家电网公司还规定,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已出台了设计标准和施工标准,但对并网验收却没有明确的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但是到底什么标准,现在还说不清楚。”
国家电网在政策中提出要变以往的装机补贴为度电补贴。曾少军表示,这一调整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但在具体结算方法上还不尽合理。“按照政策,我们上、下网电量将分开结算,光伏发电业主给电网卖电的电价和从电网买电的电价不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完善运作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能够执行到位,并建立起完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1、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占全国总面积2/3以上
从中国太阳年辐射总量的分布来看,西藏、青海、新疆、宁夏南部、甘肃、内蒙古南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辽宁、河北东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东南部、吉林西部、云南中部和西南部、广东东南部、福建东南部、海南岛东部和西部以及台湾省的西南部等广大地区的太阳辐射总量很大。尤其是青藏高原地区,平均海拔高度在4000m以上,大气层薄而清洁,透明度好,纬度低,日照时间长。
根据各地接受太阳总辐射量的数值大小,将全国划分为如下五类地区:
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200h,太阳年辐射总量高于5016MJ/m2,是中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面积较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是也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其中有的地方是有可能开发利用的。
从全国来看,中国是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具有发展太阳能利用事业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太阳能利用事业在我国是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的。
2、分布式光伏处于快速上升期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4-2019年,中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逐年增长,新增装机容量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截止2020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16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49亿千瓦。
在2010-2015年间,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一直处于投资风口,大批电站项目集中上马,而分布式光伏项目几乎无人问津。随着国家密集出台光伏分布式能源相关政策,各地加大投资及建设力度,2014-2019年,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逐年增长,其中2016年起呈快速增长趋势;新增装机容量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走势。
2019年,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435万千瓦,同比增长23.75%;2020年1-6月,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443.5万千瓦。截止6月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6707万千瓦。
2014-2019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在光伏发电中的占比呈增长趋势。
其中,国家在下调2016年地面电站电价时,并没有调低分布式光伏的电价补贴,同时在国家电网地区的分布式光伏享受“预结算”的优待;自旺旺集团在上海金山区立旺工厂的“旺旺百兆瓦屋顶光伏计划”引入银行和第三方平台,形成“分布式光伏三方模式”,拓宽了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资金渠道来源。
因此,在政策和资本的共同助推下,2016-2018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其占比从13.33%增长至29.00%。截止至2020年6月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1.08%。
3、政策利好,助推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展
目前,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但由于项目过于集中,电网消纳困难、高线损等问题,当地出现弃光现象,局部地区弃光率甚至高于20%;中、东部地区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布局的主战场,也是用电消费重地。
根据《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显著扩大,累计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形成西北部大型集中式电站和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举的发展格局。同时按照国家能源局提出的目标,到“十三五”末,力争太阳能发电规模较2015年翻两番,成本下降30%。
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认为,国家在“十四五”期间将坚持清洁低碳战略方向不动摇,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而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绿色环保的发电方式,符合国家能源改革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发展方向。综合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