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_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出自那本规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二,不同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是否相同?1,什么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出自那本规范
3.太阳能光伏发电,什么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二,不同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是否相同?1,什么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不同区域的分布式发电的补贴值是不同的!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力主要是由电力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馈入电网。
它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种商业模式。对于这种运行模式,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需要增加一块光伏反送电量的计量电表,或者将电网用电电表设置成双向计量。用户自己直接用掉的光伏电量,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销售电价;反送电量单独计量,并以规定的上网电价进行结算。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出自那本规范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方式变更受理资料如下:
低压220(380)伏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变更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
②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低压220(380)伏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高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变更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
③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①“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光伏项目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但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②“全额上网”模式的光伏项目允许变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但不得再变回“全额上网”模式。
③申请上网方式变更,需办理备案变更。居民客户重新申请备案,项目业主准备备案资料后统一交由供电部门代为办理,在获得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重新签订相关协议;非居民客户由项目业主自行准备资料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在获得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后,提交供电企业,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④变更前,我公司抄录上网电量、下网电量、光伏发电量的止码并向客户确认。
⑤变更生效时间由现场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确定,为了便于结算,通常约定月的起点,具体要以现场协商为准。
希望我们的回答你能对您有所帮助。
太阳能光伏发电,什么是“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出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
这是家庭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卖电方式,共有两种。
一种是全额上网补贴方式,就是你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系统发的电,全部卖给国家,自己家不用。这种收益计算全国分为3个类别,补贴在0.8元左右。5KW的月发电600度,收益就是600*0.8=480元,我这个0.8元只是大概,你可以查下自己省是哪个类别,补贴不一样。
另外一种就是你讲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就是你安装的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的电,在供你自己家使用后,剩余的电量再卖给国家,比如5KW的系统每月发电600度电,你自己家用了400度电,卖给国家的就是200度。那么收益计算就是:400*{0.6元(你家的平常用电电费)+0.42(国家补贴)}+200*{0.38元(各省的脱硫煤电价,具体各省不一样,差不多0.35到0.4)+0.42元(国家补贴)}=560元
另外各省市县还会有地方补贴,各地不一样,加进去就行了。
以上两种收益方式根据你自己的用电情况可以计算最大的卖电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