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欧盟对华光伏反补贴案_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中国出口的所有光伏组件和部件(包括太阳能电池片、硅片)进行反倾销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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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对待国际间的贸易摩擦"摘要2.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中国出口的所有光伏组件和部件(包括太阳能电池片、硅片)进行反倾销调
3.光伏的争端
4.论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
如何对待国际间的贸易摩擦"摘要
湖南外贸网(王大贤/文) 随着贸易环境的不断恶化,贸易摩擦形式的不断翻新,出口企业正面临着空前严峻的考验。稍早些时候,欧盟、美国及日本以违反世贸组织协议为由,就我国限制稀土等原材料出口向WTO提起诉讼;上月底,美国连续裁定我国的光伏等五类产品存在反倾销、反补贴行为,对我国产品频发贸易救济措施。据商务部副部长钟山近日的说法,我国已连续17年成为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而且涉及的产业不断扩大,发起的国别也在不断增加。最近12个月,我国出口产品遭遇了100项贸易保护措施,而自2008年以来累计高达600项。
一个清晰的趋势是,涉案产品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科技产品延伸,近年来电子信息、通讯、生物等高科技产品的贸易摩擦在增多,同时,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政府补贴、企业社会责任、服务业开放等方面的摩擦也日益增多。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的同时,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不断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愈演愈烈的贸易摩擦,或许也是我国成为国际贸易第一大国所必须支付的代价。美国完全无视中国20多年来市场经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坚持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的国会始终在大力推动对中国贸易制裁的法案;并通过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施压。在欧洲,欧盟的“绿皮书”出台后,原先积压的与我国有关的一些摩擦申诉案件也在集中“浮出水面”。
但是,当前我国企业对国际贸易摩擦案件应诉率却很低,除部分案件涉及企业少和金额小的因素之外,关键是应诉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精力太多,且结果难以预测。目前,欧盟、加拿大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应诉费用约需10余万美元,美国“两反”案件应诉费更高达20万美元左右。还有,欧盟等国的反倾销调查制度非常复杂,如欧盟在做出反倾销措施的终裁决定后,反倾销程序进入5年的征税期,期间还要接受各种名目繁多的反倾销调查,通常表现为对终裁决定进行临时复审调查、反吸收调查、反规避调查、退税调查等。
那么,我们该如何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呢?笔者以为,对企业来说,首先必须积极主动应诉,争取申诉方实地核查,并用证据驳回外国反倾销反补贴的指控,才有可能取得裁决的胜利,而消极逃避或简单应付只能换来被征收高额税率的结果。其次,企业应联合出口国所涉利益群体,共同抗辩。一般来说,进口国的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都不希望对出口方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因为一旦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意味着他们的成本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我国企业可以有效地联合这些利益群体,共同提出抗辩,对出口国调查机关构成压力,甚至可以影响到最终的裁决结果。在国外设立分公司是规避贸易摩擦、应对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因此,有实力的企业应积极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直接利用当地的资源生产、销售,以绕开日益频发的贸易壁垒。
政府部门可做的事也不少。最要紧的,是及时全面清理和调整各项补贴政策和优惠政策,划分出哪些是禁止性补贴,哪些是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并寻找到一条补贴的有效途径,规范操作程序,在实现对外贸实体经济发展扶持的同时,尽量避免贸易摩擦。另外,对违反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我们理应好好使用WTO的一些仲裁规则、反诉讼规则,在WTO的规则下解决争端。鉴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我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化被动为主动,制约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的歧视。
当然,建立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机制意义重大。监测预警机制既包括对我国相关产业市场状况的监测,也包括对出口国相关产业市场状况的监测。政府可以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地区)市场状况、法律、政策、规则和指令等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提高国内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应诉工作前置化。政府相关部门尤其应积极帮助企业掌握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商务、税务、海关、商检、外汇以及各金融机构要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帮助企业搜集主要国际贸易国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遵守国际贸易惯例,促使企业熟练掌握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并为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提供信息支持。
当然,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有赖于我国继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布局和国内区域布局,推进产业基地、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的建设。
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中国出口的所有光伏组件和部件(包括太阳能电池片、硅片)进行反倾销调
他32岁400亿登富豪榜,成为“最年轻富豪”,少年鲜衣怒马,纵横睥睨天下。如今二度坠落,成败皆光伏。财富幻梦光伏,光伏行业造就了多位首富,带来了数不尽的财富与荣耀,也让更多的创业者成为悲情英雄。
日前,苏州市工业园区检察院发布公告称,以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SPI全资子公司)、夏侯敏、刘菁、何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检索发现,江西赛维、彭小峰涉案号为(2015)合执字第00130号、(2017)赣执34号案件,在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一栏显示全部未履行,其中,(2015)合执字第00130号涉及债务金额逾9.3亿元。此外,(2017)京02执387号显示,彭小峰未履行金额15439907元。
1、32岁成为“中国最年轻富豪”、中国新能源首富,个人资产高达400亿。
2007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32岁的彭小峰排名第六,身家286.6亿,此时彭小峰个人资产高达400亿,成为中国新能源首富。1990年,彭小峰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江西省外贸学校时,他的数学得了满分。虽然他中考考了第一名,他非要去上一所中专,从 商一不小心从0做到了10个亿,就此他成了一个商人。此后,30岁砸进5亿进入光伏产业,市值一度飙升400亿,他就是赛维的创始人彭小峰。
彭小峰,男,1975年出生,江西安福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毕业。1997年,22岁的彭小峰带两万元到苏州创业,设立苏州柳新实业有限公司,带领苏州柳新实业成为亚洲最大的安全防护用品制造企业之一。2005年7月,彭小峰创立江西赛维太阳能公司,2007年带领赛维赴美上市,成为当时中国企业在美国完成的最大规模IPO。当时年仅32岁的彭小峰也成为国内各种富豪榜上最年轻的富豪,同时也成为当时国内新能源领域的首富以及江西省首富。
2、一起:彭小峰带领赛维LDK登陆美国纽交所,创造了当时中国企业在美的最大IPO纪录。
2003年,彭小峰去欧洲出差时发现人们在热议新能源,太阳能光伏尤其受到追捧,次年,欧盟更推出光伏发电补贴,直接 *** 中国光伏产业崛起,行业先锋尚德、英利等实现爆发式增长。但彭小峰发现当时的中国光伏产业存在明显缺陷:企业大都做光伏电池,不做上游的原料——多晶硅,原料基本依靠进口,且由于供不应求,价格持续上涨,老外们大笔捞钱。
彭小峰认定这是一个多年不遇的好机会。7月,彭小峰正式创立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公司,LDK是其英文名“Light DK Peng”的缩写,意思是“超越光速”。彭小峰确实做到了同行们难以企及的速度,他一口气买下数千万美元多晶硅片生产设备,只一年就把产能做到了100兆瓦,又很快做成200兆瓦,占全国多晶硅市场产能的80%,同时问鼎亚洲之巅,完全是一副气吞山河的态势。
在庞大产能和漂亮营收的支持下,2007年6月,彭小峰带领赛维LDK登陆美国纽交所,创造了当时中国企业在美的最大IPO纪录,上市当日市值就超过190亿元人民币,此后几个月一路飙涨,使持有72.13%股权的彭小峰身家一度接近400亿元,成为“中国最年轻的百亿富豪”。那一年,他才32岁。
3、一落:赛维LDK的负债总额攀升至270亿,最终破产重整。
2011年开始,欧美先后对中国光伏企业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国外市场急剧萎缩,企业苦不堪言,体量越大者麻烦越大。2012年,由于产品滞销加上一项超过百亿元的重大投资错误,赛维LDK的负债总额攀升至270亿元,公司开始大裁员,被拖欠货款的供应商纷纷登门讨债。
为平息局面,彭小峰被迫辞职,善后工作由当地 *** 接手。当地 *** 维持了两年,也解决不了债务问题,只好运作赛维LDK破产重整。而在此之前,彭小峰曾与许多债主签署了连带清偿协议,一家美国债主便以此为由,于2014年将彭小峰告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其个人破产。
4、二起:彭小峰带着SPI绿能宝杀回公众视线,并于2016年登陆纳斯达克。
彭小峰高调复出,创立了绿能宝,并投入巨资邀请青年钢琴家郎朗担任形象代言人。在淡出赛维LDK两年后,2014年彭小峰宣布入主SPI,并推出号称“斥资5亿美元”打造的理财平台“绿能宝”。2015年,彭小峰带着SPI绿能宝杀回公众视线。彼时,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彭小峰,还邀请了众多商界大佬为绿能宝背书。绿能宝有着“华丽”的投资方阵容,巨人集团史玉柱、恒大集团许家印、科瑞基金郑跃文、联合金融蔡朝晖、动向体育陈义红、城市地产王张兴等各领域商界领袖加持,新兴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央企都赫然在列。
官网资料显示,SPI绿能宝相继收购或战略投资、合作了澳大利亚最大光伏系统分销商SolarJuice、储能科技公司ZBB、上海亚泽屋面、康威特吉、德国光伏分销商Energiebau、江山控股等,并于2016年1月19日登陆纳斯达克。
5、二落:绿能宝涉嫌自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8年7月26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夏侯敏、刘菁、何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最新进展,已经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绿能网官网介绍,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在绿能宝模式中,投资者承担出租人的角色,将购买的绿能宝产品委托绿能宝租赁给电站项目方(或充电桩项目方)使用,电站项目方(或充电桩项目方)则按月向投资者支付租金(由绿能宝代发)。在租赁期间,绿能宝产品物权始终归投资者所有。
2017年4月,绿能宝突陷破产危机。4月17日,其平台出现不能按期兑付的情况,无法兑付的金额为2.22亿元,涉及5746个投资者。消息公布后,投资者哗然。尽管此前e租宝已经崩盘,还有不少P2P老板跑路,但投资者仍难以相信绿能宝也会出事。
一直以来,彭小峰都告诉他们绿能宝不是P2P,而是一种实物融资租赁,他们买到的不是一种理财产品,而是一块实实在在的太阳能板,由于光照和电价极为稳定,所以投资的安全性几乎等同于国债。
既然如此安全,为什么会出现兑付危机?绿能宝投资标的之一“美柚39号”的融资租赁服务提供商为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方为江西抚州美橙电力有限公司,承租人为抚州美橙电力有限公司。但经过调查,“美柚39号”的提供商、投资方、承租人均为同一企业。
去年5月,在绿能宝发布的《绿能宝逾期情况公示》中显示:绿能宝目前被拖欠的应收账款总额超过6亿元人民币,其中大多是电站项目租金。线上平台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的正常租金、正常售后回租的到期及逾期项目,合计金额3.08亿元;逾期项目融资总额4.30亿元。
光伏的争端
D |
试题分析:该题考查对外贸易,在遭遇欧盟反倾销诉讼时,我国企业首先应该勇于应诉,保护正当的经济权益,故D观点符合题意,B观点错误,降低成本不利于应对反倾销,A、C观点都不是最首先要做的,故不符合题意,故答案应选D。 点评:本题为理解型选择题,可以采用释理法解题,就是依据材料提供的事例,对接教材中的相关知识点,题干与题肢之间体现的事理相一致的就选。要特别注意挖掘材料中隐含的意思,对材料进行完整、准确的理解。本题强调的是企业首先该怎么做,难度适中。 |
论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
中国光伏产业遭遇欧美“双反”危机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中国反击:商务部发起对韩国、美国、欧盟双反调查
2012年7月
中国商务部确认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发起“双反”立案,对韩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并将与此前已发起的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的“双反”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受欧债危机、多国贸易保护的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大面积亏损,其中赛维2012年上半年已亏损超过4亿美元,尚德电力2012年Q2亏损1.8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此后将升至47.6%。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在短期内保证光伏产品的稳定供应,该委员会决定分两步实施临时性关税。自6月6日起,欧盟将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至67.9%。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当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不过,就在同一天,欧盟平价光伏联盟(AFASE)向德古赫特发了一份公开信,呼吁其停止征税的裁决。信中表示:欧委会的行为将使太阳能的成本高于煤或核能,这将使干净的太阳能无法取代肮脏的能源。信中强调:“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一代最大的挑战,而平价的太阳能是应对这一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
应欧盟支持太阳能组织(EU ProSun)请求,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原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德古赫特称,欧委会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向欧盟市场的倾销幅度高达112.6%,对欧盟光伏产品的损害程度约为67.9%。欧委会同时认为中国的产品导致欧盟相当数量的光伏企业破产,并影响到欧盟约2.5万个就业机会。
欧委会曾向欧盟成员国提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平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提议遭到了18个成员国的反对。
中国天合光能欧洲公共事务部门总监容思礼说,欧盟实施的临时反倾销关税,无论是11.7%还是47.6%,对中国与欧洲的相关企业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她介绍说:“我们的德国客户曾做过估算,如果欧盟的税率定在15%左右,那么他们85%的业务都有可能流失。”
德古赫特也表示:“欧盟委员会将随时准备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商和相关商会展开讨论,如果双方能够找到妥善解决方案,临时性关税将停止征收。”
对此,容思礼说:“我们企业当然欢迎这种会谈,但这需要双方的诚意。”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无锡尚德:董事长施正荣
江西赛维:董事长彭小峰
英利集团:董事长苗连生
晶澳集团:董事长靳保芳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
韩华新能源:董事长南晟祐
昱辉阳光:董事长李仙寿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
南京中电:董事长陆廷秀
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双反”
关于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美国“双反”,不少业界人士都提出了“绕道出海”的策略。其实,海外拓展战略,应当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否有“双反”,都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而且,中央政府也应当给与足够的支持,这样还可以给国家充足的外汇储备一个很好的出口。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但是,作为企业家要注意的是,海外设厂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事情,需要认真调研和慎重决策,如果仅仅是因为“双反”,就匆忙作出决定,可能反倒会忙中出错。而且,对于海外设厂所造成成本增加,也要有应对的策略。
但是,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利用目前的光伏产业低迷期,尽快加强自身的实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技术和制造水平,才是真正的应对方法。这里给出三条建议:
1)应当大胆采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
我国虽然是光伏制造大国 ,但并非光伏制造强国。以现在的多晶硅为例,国外对中国的销售价格降低到15万元/吨,还有盈利,但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只能停产。这就是依赖国外的技术所造成的恶果。但中国这些年的制造经验,实际上已经为创新作了丰富的积累,实际上,也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发出了许多“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制造技术。例如,上海普罗所开发的PM法多晶硅提纯技术,可以在实现99.99995%的纯度下,将成本降低到6万元/吨的程度,仅为国外西门子法多晶硅成本的1/2.5。上海普罗正在开发的无籽晶铸造单晶技术,不仅效率高,而且成本低,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上海普罗的一炉四锭多晶硅铸锭炉,单炉产量达到3200公斤,单位铸锭能耗低于5千瓦时/公斤,晶粒质量优于欧美铸锭设备。这说明,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发能力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目前的危机阶段的低谷时期,只要我国光伏企业大胆使用这些创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大胆采用国内自己的技术成果,自主研发更为高效节能的光伏产品,就能够进一步大幅降低光伏制造成本。2013年4月,武汉凹伟能源的“高效率屋顶聚光发电系统”项目在第4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获得特别金奖,是中国代表团获得的三项特别金奖之一。
实际上,虽然欧美国家对光伏的研究比中国早若干年。但领先优势并不是很明显。大多数工艺设备都很粗糙,并未经过长期的产业化检验,不少设备比中国的设备性能还要差,有的甚至是“愚蠢”的设计。当然,也不乏有不少技术领先的设备和工艺,但领先优势都不大。因此,一方面,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究单位要加快研发进度,尽快实现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对欧美的全面超越,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也要大胆采用国内的工艺和设备。这样的话,即便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即便美国坚持双反,中国的光伏产业依然能够摆脱对欧美市场与技术的依赖,摆脱其贸易壁垒,而独自领跑世界。这样还会使得欧美越建立贸易壁垒,对其自身的光伏产业发展危害越大,而中国则能够发展得更好。
2)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建立我国独特的光伏制造体系
我国在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电子等除了在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环节进行自主创新外,还应当发挥中国制造大国的优势,将汽车、电子、服装、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制造优势,转移到光伏产业的制造系统中来。这样,将能够建立起全球竞争力最强的光伏制造体系,将成本做到最低。我国光伏制造业中,虽然下游的成本暂时低于国外,但多晶硅的成本还高于国外,而装备制造方面,许多环节的制造技术还依赖于国外,因此,制造优势还不明显。一旦将我国传统制造业的优势转移过来,则将居于不可撼动的龙头地位。这样,国外的任何贸易壁垒都会使得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失的只有他们自己。
我国光伏企业要利用产业低迷阶段,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各个环节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 ,将已经具备的成本优势保持下去,并积极采用新工艺将多晶硅原料环节的高成本的短板劣势转化为低成本的优势,使得中国光伏产业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成本和技术上均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长期保持下去。这样才能彻底打败外国政府和企业遏制中国光伏发展的企图。
3)利用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的机遇,大力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由于光伏组件和系统的成本急剧下降 ,使得1元/度的光伏上网电价在我国西北变得十分有利可图。在东部,江苏省制定了1.25元/度的策略。国内的光伏企业可以大力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享受金融危机导致的光伏低迷所带来的低价红利,同时,在西部将光伏项目与光伏发电同步上马,解决光伏发电的出路问题。同时,光伏应用企业也要大胆探索,除了在西部地区建设地面电站外,也要在中部和东部沿海进行屋顶发电、水面发电、海上光伏等发电应用,积累经验,为我国政府提供依据。
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各地政府和企业都是为了光伏而发展光伏,仅仅把光伏当作一个新兴产业,忘记了光伏其实是一种能源产业。这种对光伏的夸大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存在。这种夸大其实是对光伏的孤立,反而限制了光伏的发展。光伏产业的真正发展,只有在光伏充分地被应用以后,才能够实现。毕竟,光伏发电是一种能源,是为了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电力的。因此,发展光伏不能为光伏而光伏,而是要为经济发展而合理发展光伏产业。光伏发电,应当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人民生活用电等紧密结合,光伏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光伏发电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此外,有实力的企业,要利用现在的价格低谷和产业低迷的阶段,设法联合金融机构,实行逆市扩张,弯道超车。在低谷中进行扩产,并加大技术改造的强度和力度,这样,就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最大的产能迎接下一轮的产业高潮。
只要中国光伏企业的制造水平能够得到提升,只要中国光伏企业在保持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加技术优势,只要中国光伏企业能够正视光伏的地位,使光伏能够最好地为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那么,无论美国佬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花招和手段,都无法伤害中国的光伏产业。他们会发现“双反”,不仅伤害不了中国企业,反而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的光伏产业,就能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中欧谈判
经过近一年马拉松式博弈,在最高政治层面***介入斡旋之下,中欧双方就光伏反倾销一案达成和解,中国光伏企业终于得到难得的喘息机会。当事企业向腾讯财经起底了谈判内幕。
欧盟委员会8月2日宣布正式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该方案将于8月6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获得和解。
另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务部主任陈惠清介绍,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处理结果会一并通过价格承诺协议解决并于8月6日公布。
承诺价格和出口配额是决定中国光伏企业未来命运的关键点,也因此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这两项数据均应保密,参与谈判的双方不得对外透露,有关方面对此也是三缄其口。
尽管如此,各种版本还是充斥行业内外,0.54欧元/瓦、0.57欧元/瓦等说法更是喧嚣一时。对此,包括江苏某知名企业高管在内的光伏业内人士向腾讯财经证实,谈判确定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组件底线价格及配额分别为0.56欧元/瓦和7吉瓦。
而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王润川向腾讯财经透露,这一超级贸易大案涉及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除了组件之外,中欧双方实际也就硅片和电池也分别制定了一个底线价格和配额,总的配额量将远超7吉瓦,超过行业企业预期。
得益于上述利好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保住了欧洲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由于价格承诺限制,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或将被削弱,在欧洲市场上将面临来自韩国等同业的激烈竞争。在此背景下,开拓新兴市场和国内市场成为众多企业未来业务的重点,但这显然并不那么容易。特别令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国内企业不吸取欧美“双反”案件的教训,新兴市场可能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另一个滑铁卢。
此外,在经历疯长和贸易争端之后的中国光伏产业的确应该反思近年来的发展模式
我国企业可从以下七个方面应对反倾销:
1、加快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进度,提高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今年产业损害调查局将全面贯彻国家经贸委《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深入研究世贸组织和主要国家相关法律和案例。
总结以往办案经验,制定详尽的产业损害调查操作手册或指南,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纳入程序化轨道。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立案进程和调查与裁决的进度,及时发挥反倾销等措施的作用,切实保护产业利益。及早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针对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案件。
加强对案件的经济学和产业竞争力分析和国内外典型案例的研究,特别是对同类产品确定、产品竞争性、损害威胁、公共利益等重点问题的研究,提高裁决水平,2003年拟先对2-3个产业进行产业竞争力分析,编制产业竞争力评估报告。
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平台及信息披露平台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信息披露和案卷查阅制度,提高听证会的质量和效果,增加办案透明度。
2、充分发挥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中的作用一是完善产业损害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早发现产业损害迹象和案件苗头。
3、加强立案前辅导工作。对企业申请立案给予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建立信息渠道、提供申请书参考范本等。在征得申请企业同意的情况下,邀请相关省市和行业协会参加立案前协调和咨询会议。
4、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无利害冲突的情况下,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适当介入指导国内生产者填写调查问卷、准备核查等工作。
5、加强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间的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做好指导产业(企业)立案工作。
6、完善国家经贸委与地方、行业有机结合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发挥预警机制为产业和企业的服务功能
产业损害调查局今年将继续坚持做好月度重点敏感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国别的产业损害预警报告。
指导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2003年要争取在10个左右省市和10个行业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使地方和行业的预警机制成为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预警体系的延伸和补充,初步形成全国重点进出口商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体系。
在国际方面,将继续发挥预警机制在避免贸易摩擦方面的作用,2003年力争与日本、俄罗斯、印度、美国、墨西哥等国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数据交换机制,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7、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国外反倾销形势,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发展态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做好对外应诉工作。
(一)逐步与主要国家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国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研究。
特别是要加强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特殊保障措施等问题的研究,结合对企业应诉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出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规律性做法和经验,给企业应诉以针对性更强的指导。
(二)是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经贸委内部有关司局的协调配合,做好企业应诉和接受外方实地核查的国内协调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中,继续发挥国家经贸委的作用。
扩展资料:
认定反倾销的方式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打比方,德国一块光伏板价格为5块钱,中国光伏板由于政府补贴等因素,光伏板价格价格仅为2块钱,作为消费者,当然是哪家的便宜就买哪家的。德国光伏板制造商由于卖不出产品,肯定不乐意了,向德国政府报告,你这看咋办。
于是,德国政府在认定中国光伏产品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后,就会使出大招:“反倾销税”。一块光伏板原本卖2块钱,现在还要额外缴纳3块钱的税,这样你要是还卖2块钱那就要亏本啦。
看看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做法:
自2013年12月起,欧盟委员会对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64.9%的反倾销税和最高11.5%的反补贴税,为期两年,并于2015年年底延长一次。
要看到的是,世界各国都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那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深受各种冲击也就不足为怪了。
百度百科-反倾销
中国网-发展中国家对我反倾销增多 积极应诉是应对之道
中国网-我国确定今年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四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