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欧盟终止光伏协定_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2.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3.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4.继美国之后,欧盟也对中国光伏产业实行了“反补贴、反倾销”的双反调查,这将给超过70%以上产品严重依赖
5.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投诉事件适用哪些有利的协议
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历程是怎么样的?求解~~
一、美国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二、欧盟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的初步调查结果将于2013年6月底公布。
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欧洲光伏产业自200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衰退和电价补贴政策变动的影响非常明显,再加上亚洲光伏产品的低价冲击,使得欧洲大量光伏制造商破产,光伏产业陷入低谷,体现在欧洲制造光伏组件在全球所占份额从2008年的25%一路下滑至2013年的9%,世界前10名光伏组件制造商没有1家是欧洲企业;而且在光伏应用端也失去了最大的年度新增装机市场地位,2013年被中国取代。
欧盟不惜采用造成两败俱伤的对华光伏“双反”贸易措施,其实质即是保护其光伏制造业。虽然欧洲在先进技术研发上仍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制造环节却没能实现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能力,从而在成本上无法与亚洲光伏制造商竞争,因此建立一个百万千瓦级高效太阳电池与组件制造厂,全面实现先进制造规模经济效益的X-GWp计划应运而生。
X-GWp计划将通过产学研联合推动欧洲光伏产业从技术研发-制造工艺-产品-商业模式全价值链持续创新,核心内容是实现新型高效率(22%-25%)异质结电池(N型硅+非芯片硅薄膜)先进技术规模量产,并结合超薄硅芯片圆金刚石线锯切片和智能栅线连接等先进制造工艺。
制造的光伏组件特点将包括高效率、低温度系数、良好的低光照敏感度、超低衰减率、双面设计和40年超长预期寿命。在目前光伏组件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的情况下,欧洲拟以高性能低成本技术进行差异化竞争创造光伏产业新的增长机会。
体变革和光伏应用市场蓬勃兴起将推动我国向光伏制造强国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需要以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为先导,技术领先仍是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所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要把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创新主体以及科研机构研究优势有机结合。
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继美国之后,欧盟也对中国光伏产业实行了“反补贴、反倾销”的双反调查,这将给超过70%以上产品严重依赖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2013年春节过后,一系列利好因素令国内光伏市场升温,但是,在决定光伏市场能否规模化启动的关键因素——电价补贴政策上,近来的政策动向却显示出要大大低于市场预期:分布式光伏补贴额度拟定于0.35元/度,大型地面电站上网电价也将从此前的1元/度下调至0.75元/度。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降低将导致电站建设大幅迟缓。
从光伏行业整体现状看,国内市场启动将低于预期,以欧美为主的海外市场短期内仍将无可替代。预计2013年二季度,国内光伏制造业市场或再次陷入“冰冻期”。
补贴政策低于预期
2012年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陆续收获来自政策及产业层面的一系列利好,包括多部门发布光伏产业扶持政策、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电网不断释放善意带来终端市场需求释放预期等。市场情绪随之高涨,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行业出现回暖迹象。
不过,慢慢燃起的市场激情可能很快被冷水泼灭。近日《关于完善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核心内容为大型地面电站将根据光照条件分成四类区域,分别实行0.75-1元/千瓦时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分布式发电的电价补贴为0.35元/度。该文件如果最终发布,则意味着市场预期被大打折扣。此前业内预计,地面电站1-1.15元/度的统一标杆上网电价会继续执行,分布式电站补贴将达0.4-0.6元/度。
如果真能按此政策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预期得以明确。例如投资回报周期普遍可定为20年,这是积极的一面。不过按照1元/度上网电价投资地面电站的内部收益率为10%左右来对比,0.75元/度则受益率将降低1到2个百分点。
而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被广泛看好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可能因为补贴额度过低而难以规模化启动。按照9%的内部收益率,则电站持有成本需从现在的10元/瓦下降30%至7元/瓦左右。尽管电站成本降低大势所趋,但对于深受行业不景气和库存严重拖累的光伏企业来说,短期要实现30%成本下降恐难以实现。
海外市场难被替代
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鉴于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技术和制度性障碍,国内光伏产业由于欧美双反影响而丢失的市场份额短期内恐难被国内市场迅速填扑。
2011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3GW。按照最新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达21GW,未来几年每年有约4-5GW的新增装机容量。2011年,全球超过80%、24GW新增装机在欧美地区。国内光伏需求仍无法取代欧美,或许只能弥补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损失的20%左右。
据截至2012年全球最新装机量统计数字,去年全年中国光伏装机达6GW,同期全球光伏累计装机32GW,中国装机量占全球份额的18.75%。这一比例与2011年中国占全球光伏装机10.71%的数字相比,仅提高不到10个百分点。
尽管国外双反大棒抡起,国内市场利好因素频传,国内众多光伏企业仍在加大对海外市场,特别是亚太、拉美和中东市场的开拓力度。据统计,2012年预计亚太地区光伏装机量占全球的26%,2013年这一比例会突破30%。
亚太和拉美等地区光伏市场目前均方兴未艾,一些国家政府补贴力度基本可维持高位,可确保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电站的收益预期,规避欧美以及国内不断下调补贴额度而带来的不确定前景。
从目前国内光伏行业的整体现状来看,未来国内光伏市场由寒转暖的时间点将由于补贴力度低于预期而再次被推迟。此前业内普遍预期,到2013年底国内光伏行业将迎来实质性的企稳回暖。
此前,业内普遍预期今年国内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将可达10GW,看多者甚至提出15GW的预期。对此,韩启明认为,按照目前的形势,由于补贴政策大大低于预期,2013年全年10GW的目标恐难实现。
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将压缩至8GW,出货量增长30%左右。如果考虑组件、逆变器全年均价下跌均接近30%,按金额计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基本无增长。
2013年一季度由于日本抢装行情,加上春节部分小厂暂时停止运营,一线厂商一季度发货量环比有明显改善。但今年二季度整个行业将迎来最差时期。欧洲双反追诉期3个月在二季度将逐步体现,若欧洲市场失去,整个行业将迎来重大打击。
补贴力度低于预期将通过抑制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释放而影响目前制造业去产能化的进程。由于2013年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使得企业开工率快速拉高。尽管发货量有所增长,但随之而来的库存量也可能在二季度达到高位,这将给不少企业加重长期去库存化压力。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投诉事件适用哪些有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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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分析:经济全球化,各国加强经济合作与交流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贸易保护主义违背该主流,A说法错误;欧盟对我国光伏产业实行双方调查,对我国光伏产业带来打击,说明一国经济的波动往往会波及他国,加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B与题意不符;双方调查对严重依赖欧洲市场的光伏产业造成致命打击,启示我们应该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不能仅仅依靠一个外来市场,C正确;D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与材料无关。 |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投诉事件所适用的有利协议主要包括:
1. 中国加入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贸易规则和相关协议。
2.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该协定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签署,将有效保护欧盟对华的投资权益。
3. 《中欧合作伙伴关系文明行动计划》(2020-2025),该计划涉及多个领域的合作,旨在加强双方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贸易、投资、科技等方面取得更多共赢结果。
4. 《中欧投资协定》(CAI),该协定于2020年12月30日基本达成。该协定涵盖了市场准入、人员流动、可持续发展、政府采购等多个领域,将有效推动中国市场进一步向外部开放。
需要注意的是,欧盟在行使反倾销调查时,同样要遵循国际贸易规则和真正维护市场竞争公平的原则,而不是单纯地打压中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