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晋江市光伏政策_企业光伏发电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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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发电最新政策2.企业光伏发电政策
光伏发电最新政策
“1、北京,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补贴0.4/度
2020年11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其中提到: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
1)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2)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3)学校、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属于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3年,标准为80元/平方米。属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3年,标准为50元/平方米。
2、北京顺义区,按照市级补贴标准1:1比例进行补贴
2021年5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在北京市的补贴上,区级按照市级补贴标准1:1比例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补贴情况是什么?
一是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政策享受补贴。
二是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及个人利用自有产权宅基地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三是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四是对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综上所述光伏发电政策2022相关内容非常详细,相关政策非常完善,条目清晰,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拟对15类绿色低碳项目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在北京市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经开区按照1:1配套奖励。补贴期限为1年。
企业光伏发电政策
近年来,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国内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光伏产业迎来发展机遇期。尤其是在分布式光伏领域,自2021年新增装机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后,业界对今年市场表现普遍抱有乐观预期。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分布式光伏前景向好,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普遍面临政策标准不统一、消纳并网难题待解、后期运维困难等挑战,而新技术新平台新模式则成为不少企业的应对之道。
政策持续加码分布式光伏预期向好
分布式光伏具有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等特征。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宜建尽建与应接尽接。不久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关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政策的持续加码,推动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入快车道。
2021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54.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达29.27GW,占比53.33%。今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30.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达19.65GW,接近三分之二。业内专家估计今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可能达到1亿千瓦左右,这意味着到今年底光伏装机将超过风电装机总量,成为最大的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光伏也将从中受益。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吴吟说。
良好的市场前景,也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反馈。以国内户用光伏龙头企业正泰安能为例,不久前刚获得了10亿元战略融资。老牌光伏龙头企业天合光能,今年上半年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占有率上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硅料价格持续攀高,给光伏组件等下游企业带来压力,影响了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度。但多位业内专家预计,硅料价格或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出现改观。随着国内硅料新项目陆续投产,预计今年年底国内产能到120万吨,明年年底或超过240万吨,利好分布式光伏。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吕锦标说。
三大挑战值得关注
尽管分布式光伏前景向好,但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各地在实践推进中依旧存在诸多挑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各地政策、标准不统一。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国家提出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以来,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给企业带来困扰。
与此同时,缺乏标准也是不少企业头痛的问题。以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为例,建筑业、光伏业各自有专门标准,目前暂无明确方案将两者融合。比如一些地区由于历史原因,荷载不够,想在彩钢瓦屋顶上建光伏到底用什么方案解决,电站生命周期和屋顶使用周期怎么适配都需要探索。中信博副总裁孙国俊说。
二是消纳并网问题难解。国家能源局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就近消纳,但各地电网建设存在差异,让光伏发电消纳并网存在诸多难题。国网江苏经研院能源研究室主任李琥表示,不同层级的电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如配网方面可能面临着线路约束,也可能面临断面约束。
不只是大电网层面的消纳难题,广大农村地区的电力基础设施也亟待进一步升级。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要解决消纳问题,除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外,需要光伏企业、电网企业等市场主体间的相互配合。
三是后期运维仍面临诸多难题。对于工商业来说,分布式光伏的自发自用特性,为企业节能减排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对于数量庞大的户用光伏用户来说,如何找到盈利点则成为后期良性发展的关键。
专家表示,在全球减碳趋势下,探索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问题势在必行。
科技创新依旧是破题关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上述挑战,企业纷纷围绕科技创新,开展先行探索。
新技术成为企业的发力焦点。近年来,包括异质结、钙钛矿等新型电池迅速发展,为分布式光伏建设降本增效提供可选路径。如大正微纳科技研发的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有望安装在车顶、铁塔等领域,目前正将产能从目前的10MW扩充到100MW。日托光伏研发的轻质柔性单晶硅组件,不久前已获得太极实业663.21万元的采购订单。
国家电投江苏和慧综合智慧能源总经理朱艺新表示,光伏电池板的制造规模每翻一番,产品固定成本就会下降25%,随着新型电池的上量,随之而来的综合优势将更加明显。
新平台成为不少企业的共同选择。户用光伏如同lsquo;蚂蚁搬家rsquo;,单个用户比较分散,整个项目工序非常多,需要系统性建设。正泰安能公共与政府事务部经理汪志华说。该公司探索光伏星球,通过对代理商、运维商、业务开发人员和工程建设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分布式电站建设的品质以及运维服务的质量。
天合光能构建的信息平台,打通了企业与供应商、企业内部、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数据流,实现对前端、运营、采购、生产、物流、服务等各环节的透明化管理。这个平台将不止服务于天合光能的分布式电站,也可以为友商服务。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说。
新模式蕴藏破题可能。光伏+储能已成为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模式,但多位受访者表示,每个项目单独建设储能电站存在资源分散、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共享储能或将成为破题思路。共享储能目前主要用于大型电站或者电网侧的调峰调频,在西北地区已有成功案例。随着分布式项目建设速度的加快,未来三到五年,共享储能在分布式电站或将得到更多应用。禾望电气光伏渠道产品总监韩光说。
企业光伏发电的政策:
1、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价体系要求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经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2、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实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的市场化发展。 3、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对纳入国家有关试点示范中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交易电量仅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 (一)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支持偏远地区及海岛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二)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要,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建设。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协调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保证光伏电站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三)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鼓励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促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