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5光伏会议_上市公司跨界光伏!阜兴科技向皇氏绿能签单太阳能单晶硅片195亿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15光伏会议2.上市公司跨界光伏!阜兴科技向皇氏绿能签单太阳能单晶硅片195亿元
3.国能新能2015关于分部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政策
6月25日,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网雄安金融 科技 集团)在京召开“国网分布式光伏云网3.0发布暨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研讨会”,正式发布国网分布式光伏云网(以下简称“光伏云网”)3.0。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孙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相关部门、国网财务部、产业部、营销部相关处室、来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参加会议。
此次发布的光伏云网3.0,在2.0基础上,按照国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典型架构体系,充分应用“云大物移智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功能服务全面升级,从聚焦用户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到聚焦全产业链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3.0拓展实现风能、生物质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的线上全流程服务,创新推出“项目交易”、“光伏体验馆”、“线上虚拟展厅”、“设备评价”等特色服务,实现智能化、浸入式、“千人千面”定制化体验,通过应用自主研发的边缘采集终端和能源路由器等泛在物联装置,实现海量数据实时采集、就地处理以及源网荷储能量一体化管理,联合省行业协会,构建“一县一中心”线下运营运维标准化服务模式,打造应用全面创新、状态全面感知、业务全面拓展、服务全新体验、合作开放共享的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平台。
会议邀请到了北京邮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对泛在电力物联网通信技术、数据平台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与会专家提出,光伏云网3.0聚焦整个产业链和生态圈,致力于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解决全行业痛点,有助于新能源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孙总表示,下一步,国网电商公司将加快推进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光伏云网综合服务,不断增强资源共享和服务开发能力,协同全产业链上下游共生共赢,共同解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难题,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新模式不断促进产业“裂变式”发展,着力推动分布式能源生态圈建设,为新能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持续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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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光伏展
上市公司跨界光伏!阜兴科技向皇氏绿能签单太阳能单晶硅片195亿元
电力专家。根据查询电力网显示。光伏企业可研方案评审需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国家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等有关单位,有关电力专家参加会议。对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给予认可,才能推进光伏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
国能新能2015关于分部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政策
上市公司跨界光伏又有新动作。
11月1日晚,和邦生物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阜兴科技与皇氏绿能签署长供合作协议,阜兴科技向皇氏绿能销售太阳能单晶硅片,预计销售金额总计约195亿元(含税)。
来源:公告
签下195亿元大单
协议约定,2023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阜兴科技向皇氏绿能销售总量不低于25亿片太阳能单晶硅片,预计销售金额总计约195亿元(含税)。
和邦生物表示,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与产业下游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发展。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这份公告为何备受关注?
先看卖方,2021年10月,和邦生物公告,控股子公司武骏光能拟与佟兴雪、海南省仁爱文化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昊鼎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安徽阜兴晶体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GW超高效单晶太阳能硅片项目,投资总额30亿元,项目整体建设期2年,达产期1年。
和邦生物在2022年三季报中披露,阜兴科技10GWN+型超高效单晶太阳能硅片项目,项目启动规模生产线现处于试生产过程中。
再看买方,皇氏绿能是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而“中国水牛奶第一品牌”的皇氏集团持有后者45%股权,皇氏集团目前光伏相关业务均由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8月,皇氏集团发布公告,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2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和2GW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
对于该项目的建设周期,皇氏集团提到,后期与安徽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GWNPlus超高效单晶太阳能硅片项目同步建设,即拟至2023年6月1日前完成一期1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建设并实际投产;拟至2024年6月1日前完成二期1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建设并实际投产。
皇氏集团还提到,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的生产基地与全球最大N型硅片厂商阜兴科技仅一墙之隔。
来源:公告
双方动作频频
和邦生物和皇氏集团均属于跨界光伏领域。
和邦生物提到,公司依托自身拥有的马边烟峰磷矿和汉源刘家山磷矿,合计9091万吨储量的磷矿资源、9800万吨储量的盐矿资源,以及西南地区天然气产地供应优势,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全球领先的生产技术和一流的设备,多年来不断进行核心业务升级,成为了具有成本优势的盐气龙头平台型公司。
2020年12月,和邦生物公告,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8GW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的议案》,同意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投资约30亿元建设年产8GW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
项目内容是建设一条1000t/d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2GW光伏组件生产线,一条900t/d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2GW光伏组件生产线,4GW光伏组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技术研发中心、余热发电站、烟气处理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
在和邦生物看来,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企业竞争力。和邦生物在2022年三季报中披露,重庆光伏玻璃、组件项目,一期工程的光伏玻璃及组件生产线已点火试生产。
皇氏集团则是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涉足光伏相关业务。目前,皇氏集团光伏相关业务均由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皇氏集团日前在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时表示,目前,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一方面积极与上游原材料端主要供应商进行沟洽谈,最大限度锁定上游价格;另一方面,已在积极对接中建材等下游订单锁定,目前取得较好效果,后续将尽最大努力为新工厂投产做好产供销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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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
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根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2014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条件以及各方面意见,我局组织编制了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各地区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二、各地区应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工作,合理确定建设布局。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鼓励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资源,选择技术和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下降,对降低电价的地区和项目适度增加建设规模指标。优先满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等示范区域的建设规模指标需求,示范区域在已下达规模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建设规模指标。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弃光限电严重地区,在项目布局方面应避免加剧弃光限电现象。
三、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应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相匹配,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四、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下达的新增建设规模抓紧确定项目清单,连同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一并形成本地区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4月底前报送我局,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相关省级电网企业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规模和预计并网时间等,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2。未经备案机关同意,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2014年底前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作废,各地区对符合规模管理的已备案项目要督促开工建设,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清理。
五、各级电网企业应配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确定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对列入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出具项目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按月衔接光伏电站和配套电网建设进度,并报送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
六、建立按月监测、按季调整、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各级项目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要求,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有关信息将作为调整和确定建设规模以及形成补贴目录的基本依据。在4月底前,对未将新增建设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地区,其规模指标将视情况调剂到落实好的地区。7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后,对建设进度快的地区适度追加规模指标。10月底前,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季公开发布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包括在建、并网及运行等情况,以引导各地区光伏发电建设。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电网企业办理电网接入各环节的服务、全额保障性收购、电费结算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统计。
附件:1、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2、2015年各地区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表
国家能源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