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光伏发电利用小时_山东省光伏发电新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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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伏平均发电小时数2.山东省光伏发电新政策
光伏平均发电小时数
全国平均光伏发电小时数在**1160小时**左右。
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各地区的光伏平均发电小时数有所不同。其中,东北地区的平均发电小时数最高,为**1492小时**;西北地区的平均发电小时数也较高,为**1264小时**;华北地区的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263小时**;蒙西和蒙东地区的平均发电小时数分别为**1626小时**和**1615小时**;黑龙江的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516小时**。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
山东省光伏发电新政策
我国户用光伏的平均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在1000-1500小时不等。
具体投资和电站收益根据建设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以江苏省某20kW电站,年发电1250小时计算,每年发电量为25000度,收益举例如下。
1、全款购模式(用户自投)电站
有两种获得收入的方式:
(1)光伏所发电量全部卖给电网(全额上网模式),获得卖电收益:一年总收益为9775元=上网电价0.391元/度×全额上网电量25000度。
(2)光伏所发电量优先自用,用不完的再卖给电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此时收入为省下来的电费和卖电收益两部分,因用电价格高于上网电价,因此该模式下总收益会高于全额上网模式:
假设用户每年光伏发电自用电量600度,其他电量全额上网,则一年总收益为9840元=用电价格0.5元/度×自用电量600度+上网电价0.391元/度×上网电量(25000度-600度)。
2. 合作开发模式,用户不需出资,提供其屋顶,享有固定收益:按20kW电站安装40块500W组件计算,每块组件每年享受50元收益,则客户年收入为2000元。
3. 光伏贷/融资租赁模式,用户通过融资购买设备,发电收益优先偿还贷款/租金及支付每年的电站运维费用,盈余部分则为用户收益。
五大发电集团上半年新能源成绩单
五大发电集团旗下上市公司2022年上半年业绩均已出炉,尽管只是上市公司的业绩,尚不能代表整个发电集团的整体水平,但也能从业绩中看出一些共性。譬如:上半年,以煤电为主上市公司,煤电板块业绩仍旧惨淡,拖累企业整体业绩下滑,新能源成为主力战场,对公司盈利状况影响巨大,各大上市公司都在这一领域资本性支出在大幅增长。
2022 年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投资比重持续上升,作为主力军,五大发电集团分别启动了千万千万新能源项目实现实体开工,旗下主要上市公司均在持续加大清洁能源投资,虽从装机数据来看,年中新增尚不明显,但不少上市公司完成核准或备案和争取开发指标容量十分惊人,预计年末将实现几何式增长。
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补贴标准:(一)居民(家庭农场)屋顶光伏规模化建设。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
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平改坡建设补贴。2022年
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二)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22年
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
1、补贴对象。泰顺县域范围内的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以及家庭农场。
2、补贴条件。1.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2.项目按照“一单元一方案”规划内容实施。3.在县域范围内新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且按规定备案、建设、并网和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