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山东省省光伏扶贫指标_什么是光伏扶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龙川县光伏扶贫政策如何申请2.什么是光伏扶贫
3.精准扶贫的简短事例有哪些?
2022年龙川县光伏扶贫政策如何申请
1、首先前往村委会,根据光伏企业指导,先到乡镇、县地扶贫办咨询光伏扶贫指标,填写《光伏扶贫项目申请》。
2、其次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预审文件。
3、最后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即可。
什么是光伏扶贫
光伏+农业项目
1、自然资源部文件
有媒体报道,近期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布局,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实行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的有效途径。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对其中的光伏方 阵、_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间隔 应合理设置,尽量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大型光伏基地 项目及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用地可按乡村道路用地管理。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范围的项目, 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审批中要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 地控制指标》。
2、省级管理文件
1)江苏省:全面摸底农光互补项目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 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 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 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可以预期,未来江苏省的农光互补项目政策将收紧。
相关链接:江苏严控耕地,农光互补凉凉!
2)河北省:停止一切未开工项目建设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请对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对于“ 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项目”要调整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无法调整的应申请取消建设计划!
相关链接:河北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
河北严查农光互补,1月17日之后项目全面叫停!
这也意味着,未来河北省将很难再有“农光互补”项目。
3、河南省:光伏项目全面积按建设用地计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项目, 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全面积按建设用地执行,1)根本无法协调如此大规模建设用地;2)光伏项目根本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未来河南“农光互补”项目将很难开展。
4、山东省:停止占用耕地项目审批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点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并从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
精准扶贫的简短事例有哪些?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光伏扶贫主要有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大棚电站和屋顶电站三种模式。光伏大棚除利用顶部发电外,棚下可开展林下经济,提高复种指数,改变种植模式,如蔬菜种植;也可进行家禽家畜养殖等,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同时,利用旅游资源优势,开展生态采摘、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提高设施附加收入。红枣“光伏大棚”的出现,为扶贫开发注入新的活力。
扩展资料:
光伏精准扶贫主要有4种类型:
一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3至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二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至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百度百科-光伏扶贫
精准扶贫的简短事例:
1、扶贫小额信贷
2014年底,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 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印发《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制一款信贷产品。这种扶贫小额信贷的特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 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 偿金”,探索出有效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的新途径。
到2016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2833亿元,贫困户获贷率由2014年的2%提高到2016年底的26.7%。全国共有740万贫困户受益。以宁夏盐池县为例,2016年贷款总额5.4 亿元,贫困户获贷率达86%,共支持8181户贫困户发展滩羊养殖、黄花菜种植等扶贫产业,户均增收1.2万元。
2、电商扶贫
陇南市是甘肃省乃至全国最为贫困的地区之 一。这里有丰富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但因交通不便、 信息闭塞,难以转化为群众收入。2015年初,陇南市经批准成为全国电商扶贫首个试点市。两年来,该市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通过网店带动、电商产业带动、电商创业带动、电商就业带动和电商入股带动,促进电商和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到2016年底,全市共发展网店超万家,两年网络 销售农产品64亿元,718万人实现就业。其中,750个电商扶贫试点贫困村开办网店980家,带动15万贫困人口增收。
3、光伏扶贫
2015年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河北、安徽、山西等6省的30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共探索出光伏发电扶贫的四种类型。 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村级光伏电站确定为光伏扶贫的主推方式。
村级光伏电站扶贫,是利用村集体的闲置土地,投资100-200万元,建设100—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取得的发电收益由村集体讨论使用,可用于设立村内公益岗位,为部分贫困户提供就业;可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 业;也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收入来源的贫困人口进行补助。
甘肃省渭源县是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在去年5月投资240万元建成了全县第一个村级300千瓦光伏电站,并于当年6月16日并网发电。截至2016年12月底,该电站运行198天,发电收益为21.2万元,当年已分配给村集体11万元。
4、旅游扶贫
河北省涞水县拥有世界地质 公园、国家5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等丰富旅游资源。几年来,该县发挥这一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许多群众脱贫致富。但景区周边仍有部分贫困人口,并没有分享到旅游发展带来的好处。
为带动这些群众脱贫,2016年涞水县采取了专门办法。
一是精准分类。将野三坡景区33个贫困 村按区位分成三类:景区核心村1 个,景区周边村18个,景区辐射 村14个。33个村的贫困人口分为三种类型:没有劳动能力的(1328人)、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 就业技能的(835人)、有就业技能且有意回乡创业的。
二是精准施策。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县政府从旅游扶贫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投入景 区建设。旅游公司每年从收入中提取1000万元 作为资产收益,对扶贫对象进行帮扶。
对具备劳 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各村成立旅游合作社,政府 统筹使用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帮助每个村统一规划建设扶贫农业观光园、扶贫生态停车场、 扶贫经营一条街,安排贫困村民就近就业,每人 月收入2000元左右。对回乡创业的贫困人口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其回乡发展乡村旅游。目前已有 159名贫困人员回乡创业,也带动了其他贫困群 众增收。
5、扶贫车间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地处黄河滩区,全县有贫困村129个,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剩 下大量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当地群众一直有从事发制品、条柳编、纺线等手工业加工的传统。 前几年,有些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将一些对技 能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工序转移到村里,搭起 “小窝棚”招揽群众务工。
2015年起,菏泽市因势利导,对这种“小窝棚”进行改造提升,将其 建成“扶贫车间”。截至去年12月,全市共建成 “扶贫车间” 1803个,有383家企业入驻,直 接安置和带动191341名群众在家门口就业,使 57685名群众脱贫,其中妇女49724人、残疾人 519人、60岁以上老人8653人(含80岁以上 的69人)。
为什么要精准扶贫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实际远远不止8000万,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
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不是很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
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
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
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
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