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广州市分布式光伏_新能源双碳补贴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光伏发电有补助吗?2.新能源双碳补贴
3.10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整县推进、光伏补贴、BIPV等相关政策都有
2022年光伏发电有补助吗?
2021年是光伏享有补贴的最后一年,分布式光伏领域呈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共计548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9万千瓦。2022年光伏不再享有国家补贴,但还有地方补贴。
具体各地政策列举如下,仅供参考。
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
3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 2022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陕西西安:
通知明确,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新能源双碳补贴
太阳能发电并网申请流程:太阳能发电项目业主在准备好想资料后向电网公司地市或县客户报务中心提交接入申请,客户服务中心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入申请受理后在电网公司承诺的时限内,客户服务中心将通知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项目建成后业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电网企业将完成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购售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验收及调试工作,之后项目即可并网发电。
自然人和法人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分别需要如下资料:
自然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支持性文件。
法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受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营业执照、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文件、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资料。(此回答参考自太阳能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
10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整县推进、光伏补贴、BIPV等相关政策都有
全国各地双碳节能减排补贴政策汇总,看看您能领多少?
加产品首页链接 https:// 以前鲜为人知的“碳中和、碳达峰”,这两年成了无比火热的新词。去年全国两会上,我国承诺将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双碳”战略目标提出后,近年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推进思路逐步清晰。 2022年8月18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作用。 今后,碳减排工作将会涉及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关系到每一个个体。如何做好碳减排、做好碳资产管理,将是各单位需要面对的课题。通过科技手段,依托数字化的精准监测与控制以减少碳排放量、实现对碳资产的科学精准管理,将是企业的首选。 为了有效推动双碳工作进展,全国各地围绕碳减排的奖励、补贴政策陆续出台,将各地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补贴政策进行了整理,快来看看你的企业能领取多少吧!上海徐汇区印发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高奖励300万
1、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及产品应用项目,并实现明显的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按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获市级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的,根据企业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3、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绿色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根据项目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单个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或实现年节能量3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5、采用调适、用能托管等建筑节能创新模式的楼宇节能低碳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北京市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
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或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政策中指出对获得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考核优秀单位项目、节能减碳咨询项目、碳中和认证项目等荣誉称号或者评审结果的单位或项目给予专项奖励。 1.政策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等措施实现园区或厂房净零碳排放,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 2.鼓励协会、联盟、咨询机构等开展减碳节能、清洁生产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2021年服务区内(市级)重点用能及碳排放单位5家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应用,给予实施企业市级补贴1:1配套的资金奖励。四、北京通州区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
针对企业减碳发展项目,办法提出鼓励企业实施减碳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碳核查”,鼓励企业试点通过权威机构开展“碳中和企业”认证,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年度企业碳排放值/当年企业产值)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不超过200元/tCO2e的标准,最高补助50万元。五、云南省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1.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选取5个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每个示范点给予200万元奖励。 2.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六、江苏省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
江苏省政府发布政策指出,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有进一步改善的市、县(市)进行奖励。下降率每比目标任务改善个百分点的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10%。七、安徽芜湖繁昌区出台节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主动关闭高耗能企业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
1、对主动进行关闭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给予腾出能耗奖励,按照2022年每吨标准煤9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2、对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发自用的,按照自发自用电量给予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内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外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八、广州市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奖励办法最高补贴达1000万元
1.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2.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 3.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减排评估及达峰评估并获得评估报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4、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项目予以补贴。依据签发的减碳量按10元/吨二氧化碳予以项目单位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万元。九、广州市黄埔区支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最高补贴10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办法对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绿色品牌建设项目、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项目、优化绿色产业发展环境项目等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对企业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对企业开展碳减排评估及达峰评估并获得评估报告的,给予5万元补贴;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项目予以最高10万元补贴;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扶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方按照发电量,以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5年。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十、深圳市出台工业碳中和补贴政策,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适用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内容组织实施的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包括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扶持计划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扶持方式均为事后资助,包括直接资助、奖励两种形式。十一、浙江省探索创新碳达峰、碳中和财政综合支持政策
国家财政部印发了《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重点提出创新碳达峰、碳中和财政综合支持政策。指导浙江省财政部门研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财政奖惩政策,将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指标完成度和财政资金奖惩挂钩。围绕能源等重点领域,支持浙江省实施一揽子财政政策,力争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十二、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
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十三、杭州市碳达峰科创领域最高奖励500万
围绕六大领域,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碳负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学牵头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给予支持,对平台建设期内的设备投入,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6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2条。地方出台政策49条,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云南、浙江、重庆23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从严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哄抬价格行为,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力遏制资本过度炒作,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10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摸清光伏复合项目和户用光伏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的情况,掌握光伏复合项目规范用地和户用光伏开发建设运营状况,深入分析“公司+农户”模式的积极作用和存在问题。 此外,10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光伏新增并网容量52.6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并网容量17.27GW,分布式新增装机35.33GW。 10月份,地方共有23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49条。 其中: 整县推进(4条):重庆永川区、江苏无锡市、重庆荣昌区、海南临高县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方案(7条):河北2条,宁夏固原市、青海、山西、福建、河南各1条; 光伏补贴(6条):浙江海宁市2条,浙江嘉善县、浙江龙港市、安徽合肥市、安徽芜湖繁昌区各1条; 光储/源网荷储(2条):湖南、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各1条; BIPV(5条):安徽、江苏苏州市、黑龙江、云南姚安县、湖北宜昌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8条):浙江苍南县、广东东莞市、山西、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榆林市、安徽、江苏、山东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11条):山西、湖南、湖南郴州市、河北唐山市、广东广州市、广东汕头市、广东潮州市、安徽六安市、安徽亳州市、甘肃白银市、内蒙古通辽市各1条; 其他政策(6条):江苏、贵州、辽宁、北京、广东潮州市、广东深圳市各1条。01
整县推进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0月份重庆永川区、江苏无锡市、重庆荣昌区、海南临高县4地出台了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其中,江苏无锡市发文,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最高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地区视情给予奖励(以上政策针对无锡市区,江阴、宜兴结合实际自行参照落实)。 此外,重庆市永川区发文,到2025年底,全区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面积180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达21万千瓦。重庆市荣昌区发文,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20%,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02
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
10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建设方案的政策共7条。 其中河北拟安排2022年保障性风、光规模5.24GW、市场化10GW、储备15GW。《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6.3GW、风电1.5GW、抽水蓄能1.2GW。宁夏固原市发文,明确有关清洁能源产业的项目共10个。其中包括光伏、风电、储能的项目共7个,合计新能源新建规模3152.9MW,总投资金额166亿元。青海印发2022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明确规模总计14.558GW,包含5大类38个项目,其中光伏12.47GW,风电1.69GW,光热400MW。山西2022年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400万千瓦左右,其中3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链项目,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积极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福建公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共计16个项目,规模为1.772GW。河南下达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共507.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3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6.102万千瓦;风电456万千瓦。其中储能配置要求按照20%~55%、时长2~4小时不等。03
光伏补贴
10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共6条。 其中,浙江嘉善县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对城乡居民户用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浙江龙港市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浙江海宁市发文,市、镇(街道)根据年度并网户数目标,分别按照装机容量每瓦1.2元给予补助。安徽合肥市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不超过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安徽芜湖繁昌区按照装机500千瓦(80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04
BIPV
10月份,涉及BIPV政策共5条。其中,安徽发文,2023年底前,蚌埠、芜湖、宣城等光伏建筑试点城市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江苏苏州市发文,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融资新建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结合绿色低碳园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建设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黑龙江发文,加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建筑原则上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05
光伏用地
10月份,内蒙古阿拉善盟发文,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