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国家能源局村级光伏扶贫计划_2023年江西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涉及哪些地区2.2023年江西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
3.光伏发电国家政策
“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涉及哪些地区
近日,国家能源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本批共下达14个省(自治区)236个光伏扶贫重点县的光伏扶贫项目,扶持对象为145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71075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光伏电站能够帮助村民实现长期稳定的增收,脱贫光伏电站可以使用25年以上发出来的电不仅能自用,多余的电还能卖给国家电网,而且每发一度电就能获得国家的补贴,各地还有的地方补贴,一度电收益最高可达一元多钱,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2023年江西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显加快。为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现将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1)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2)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3)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4)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5)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1)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2)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3)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1)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2)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3)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扩展资料: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网-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
光伏发电国家政策
国家为了鼓励新能源,对使用光伏发电者给予一定的补贴。那么2018年江西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 为了合理引导我省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光伏电站 (一)我省光伏发电属Ш类资源区,根据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自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含普通光伏电站、大于0.5兆瓦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以及农光、渔光、林光等各种互补电站),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478号)有关规定执行;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运的,执行我省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三)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内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85元。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但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计划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42元。 (二)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我省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其他事项 (一)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二)我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要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我委不再一一批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我省同期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电网企业依据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予以结算。具体政策如下:
1、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2、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3、鼓动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解读
1、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价体系要求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经核定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发电权交易(转让),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电力交易机构应完善交易平台和交易品种,组织实施相关交易。
2、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实现有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的市场化发展。
3、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对纳入国家有关试点示范中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交易电量仅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对纳入试点的就近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第二条: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