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大同光伏发电_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包括哪些2.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3.如何推动光伏发电成本降低
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包括哪些
一类资源区所包含的地区如下:
宁夏全省、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乌海、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
二类资源区所包含地区如下: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西宁、海东、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
甘肃(兰州、天水、白银、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喀什、和田、昌吉回族、博尔塔拉蒙古、伊利哈萨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三类资源区则是一二类之外的其他地区。
光伏电站三类资源区的划分依据如下
根据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大于1600小时为一类资源区。
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在1400-1600小时之间为二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在1200-1400小时之间为三类资源区,实行不同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2020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即是户用补贴总额为5亿元,工商业与地面竞价项目位10亿元。
202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权威文件,明确说明里2020年光伏补贴政策。明确到: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即是,户用电站每发一度电的补贴是0.08元。
由这两个政策可以得出,2020年的户用补贴规模为:
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
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8元时,5亿元÷1000小时÷0.08元/千瓦时=625万千瓦。向下取整为600万千瓦。即6GW。即是2020年可纳入补贴的容量为6GW。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2020年纳入规模的户用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并网截止日。需要重点强调是:国家不允许提前抢户用指标,先建先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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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光伏发电成本降低
国家补贴现在基本上停了,只是有名额限制,看能不能申请的到,每个市的补贴也不同,有些是没有补贴的。初装费补贴是安装完并网后一次性补贴的,另外还有每发一度电补贴多少钱,这个每个地级市都不同,补贴年限也不同。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推动点一
发挥好“领跑者”计划的引领作用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光伏产业过去十年主要靠三个方面来降本:一是经验曲线,学习国外;二是规模效应,成本迅速下降;三是技术创新。目前经验曲线的效用已很低,规模效应降本也已接近“地板”,持续的技术创新则成为当下推动光伏产业升级发展、最终实现平价上网的最有效的手段。光伏“领跑者”计划实施一年多来,高效高可靠产品普及与推广迅速加快。对先进技术的引导作用和光伏产品效率提升也十分明显。
记者查阅了一份《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项目招商文件》,其中对光伏基地电站建设指标有严格的规定:如光伏电站首年系统效率不低于81%;单晶组件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5%;逆变器应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最高转换效率不低于99%、综合效率不低于98.2%等。很明显,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光伏组件产品和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将很难参与该计划。
作为我国首个“领跑者”计划项目———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的一期工程已于去年6月底并网发电。
据了解,该项目共使用101.6万千瓦光伏组件,其中单晶硅组件60.9万千瓦,占比60%。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启动了“领跑者”基地项目招标工程,竞标成功的企业一般都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且技术实力强。
如成功中标去年“领跑者”基地项目的协鑫新能源、英利能源等企业就是最好的例子。
另外,目前天合光能、汉能控股、晋能科技、阿特斯、晶科能源等众多有实力的光伏企业也都纷纷加入光伏“领跑者”计划。
据相关部门测算,与常规的组件相比,“领跑者”先进技术组件在几乎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实现了单位面积装机容量5%~8%的提升,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有明显影响。如今,在“领跑者”计划的引领下,不仅“领跑者”基地项目对先进技术和转换效率有明确标准,其他光伏项目也开始主动向“领跑者”看齐。例如,去年国内多个主流电站投资商在大型集中招标过程中,要求一般项目设备产品也需满足“领跑者”计划效率标准
李世民对记者说,今年国家还将出台升级版的“领跑者”计划,会更加注重技术先进性,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领跑者”计划的技术引领作用,让更多新技术在光伏领域得到应用,这势必将会有效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
推动点二
全面实施竞价上网
2016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如今,在这个指导意见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光伏行业的发展潜力给激活了。这在光伏“领跑者”计划项目招标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据了解,基于上述指导意见,2016年的光伏“领跑者”计划专门增加了竞价上网的内容。其中去年10,在内蒙古乌海“领跑者”项目竞标中,英利能源以0.45元/千瓦时的超低价格成功竞标,这一电价低于当前的民用电价,让业内颇为震惊。似乎让人们看到了光伏平价上网的曙光。
据参与乌海光伏“领跑者”项目招标的相关企业负责人透露,部分企业之所以敢于“低价竞争”,主要原因还是目前光伏组件价格在不断下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领跑者”项目中标企业可以优先上网、优先拿到补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较好的付款条件、启用最好的管理团队,动用最好的资本资源,使得类似于0.45元/千瓦时的价格也有可能实现微利。
纵观全球光伏市场,一些国家通过竞价上网同样也使得光伏发电价格实现了大幅下降。例如,2016年在阿联酋的光伏项目招标中,最低价格为2.42美分/千瓦时;在近日印度的一个光伏项目招标中,最低价仅为2.99美分/千瓦时。
李世民告诉记者,竞价上网既是光伏产业发展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领跑者”项目招标的一个手段,通过竞争可以重新洗牌,不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将退出竞争。目的就是要促使光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转换效率,降低度电成本。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调研员邢毅腾日前表示,2016年主要在8个“领跑者”基地采用竞价上网模式公开招标,平均每个项目比当地光伏标杆上网电价降了2毛钱,预计节省补贴15亿元。2016年并未对普通项目采取竞价上网模式,为了促使光伏行业更快地降低成本,今年对普通项目也将采取竞价上网模式。
推动点三
优化电站规划设计
“在上网电价下调的同时,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也将全面开启竞价机制,由此,光伏电站将逐渐进入‘微利’时代。在目前光伏发电应用模式多样化发展和光伏制造技术水平快速提升的前提下,如何强化光伏电站建设前的精细化设计和设备选型工作,对于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度电成本显得越来越重要。”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光电分院院长肖斌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届光伏电站设计与设备选型研讨会上表示,通过精细化、定制化的设计规则,将环境友好、景色优美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跨界融入到了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设计理念中,为光伏电站提出了新的设计理念。
要想进行精细化、定制化的设计,光伏电站在规划选址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例如,可以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光伏电站,这样可把传统产业的效益和光伏的效益进行一个互补和提升,最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另外,针对复杂地形光伏电站的设计,三峡新能源总工程师吴启仁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我们应该对光伏子阵倾角及组串进行详细摸底,挑选坡度、朝向有利于光伏电站布置区域,要规避周围高大建筑物,在土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综合分析加大组件支架单位前后排间距,延长发电时间。”李世民还告诉记者,目前光伏电站设计可以优化的空间还有很多。例如,增加光伏组件的装机容量,可以提高发电量,减少逆变器的数量,可以节省成本,本质都是提高电站的收益率;电缆的损耗和使用量,也是优化设计重点要考虑的,通常电缆的敷设量,和阵列的排布、串并联走线、地形地貌、逆变房的位置有关。
在设备选型方面,如采用1500伏直流系统,可以有效降低直流电缆损耗,提高系统效率。据了解,其中协鑫在江苏阜宁东沟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中采用了1500伏直流系统,在不增加电缆造价的情况下降低了光伏电站直流侧线损约30%,提高了整个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约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