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大理光伏发电项目_云南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发展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将达5000万千瓦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总投资约2.79亿元!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开工2.云南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发展 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将达5000万千瓦
3.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4.云南省2022年光伏政策
总投资约2.79亿元!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开工
6月27日,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鹿鸣乡举行。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小前,县委书记王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冬良,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运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文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孝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云南分公司兼大理聚能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翟宸,中电建(祥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喻广平,县政协副主席孙丕宇,县政府党组成员王云飞等领导出席开工仪式。
王远宣布项目开工。
喻广平、熊冬良致辞。
职小前、王远、熊冬良、刘运华、邓文明共同点亮启动球。
王云飞主持开工仪式。
该项目位于鹿鸣乡南侧,总投资约2.79亿元,设计直流侧容量56.46兆瓦,额定容量46.25兆瓦,用地面积1738.25亩,其中,普淜镇折苴么村192.26亩,鹿鸣乡桑木箐村449.21亩、雄里坡村818.68亩。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生产高品质清洁电力能源,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2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3.36吨、氮氧化合物排放量约26.7吨、烟尘9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是祥云在巩固和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取得的又一个重大突破,也是祥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县委、县政府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的精神和全面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升的决心。
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启动拉开了中国电建“十四五”期间在云南省、大理州新能源建设的序幕,是推动祥云县光伏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政企双方为落实“双碳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迈出的新能源产业合作的历史性的一步。中电建(祥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项目建设中,将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程为宗旨,以“建一流工程,创一流质量,树一流品牌”为目标,大力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
鹿鸣乡、普淜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开工仪式。
云南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发展 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将达5000万千瓦
在我国是有光伏发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光伏发电是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一、光伏发电的优点主要体现于:
①无枯竭危险;
②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无公害);
③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可利用建筑屋面的优势;例如,无电地区,以及地形复杂地区;
④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
⑤能源质量高;
⑥使用者从感情上容易接受;
⑦建设周期短,获取能源花费的时间短。
二、光伏发电的缺点主要体现于:
①照射的能量分布密度小,即要占用巨大面积;
②获得的能源同四季、昼夜及阴晴等气象条件有关。
③相对于火力发电,发电机会成本高。
④光伏板制造过程中不环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措施》强调,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前期选址踏勘论证,光伏复合项目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让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特别是坝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十四五”期间每年按照开工建设20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预留建设用地面积计划指标2000亩、用林面积指标16000亩,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保障,多退少补。
对符合云南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和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条件下,允许以租赁等方式使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措施》提出,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以资源换发展的撬动作用,推动光伏电源建设与光伏先进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
在项目开发方面,重点支持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金沙江上游“风光水储”和曲靖“风光火储”等6个多能互补基地,争取3年时间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以乡村或村级连片开发建设“新能源+特色产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绿色食品”、“新能源+乡村 旅游 ”等项目。
为按期完成目标,《措施》还对项目建设的期限作出了如下规定,各州、市人民政府应督促项目业主在取得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参与我省光伏开发建设。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项目业主及时向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报备的,项目建设周期可顺期延长。
在接网与消纳工作方面,《措施》要求做到同步接网,保障消纳。电网企业要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优先安排发电,确保电量全额消纳。光伏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鼓励采用共享模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消纳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配额+市场+电网兜底”模式,保障电量消纳。
此外,还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规定时限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省能源局负责按旬调度,定期监测评价各地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项目业主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云南省2022年光伏政策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是一种新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它利用太阳能光伏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实现对建筑物的电力供应。这种项目不仅可以为建筑物提供清洁的电力,还可以降低能源成本,减少碳排放,是一种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屋顶结构、朝向、倾角等因素,以及光伏电池板的选型、安装方式等技术问题。通常,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分为两种:独立式和并网式。独立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将光伏电池板直接连接到电池组,通过电池组储存电能,以满足建筑物的电力需求。而并网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则是将光伏电池板连接到电网上,将发电的电能卖给电网,以获取收益。
科盛彩钢瓦屋顶光伏项目案例图
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优势在于其环保、可持续的特点。首先,它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能源安全性。其次,它可以减少碳排放,降低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最后,它可以为建筑物提供可再生能源,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总之,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是一种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可以为建筑物提供清洁的电力,降低能源成本,减少碳排放,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云南省正式印发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全面有序放开、强化要素保障、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实行快审快批、限期完成项目建设、保障接网消纳和建立健全机制7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全省光伏产业开启加快开发、全面放开、有序开发的新征程。
一、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1、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3、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二、光伏发电的好处:
1、无枯竭危险;
2、安全可靠,无噪声;
3、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