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踏勘标准规范_基坑的规范要求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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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绘行业标准的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测绘行业标准2.基坑的规范要求
测绘行业标准的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测绘行业标准
本表所列均为最新版本,仅列出标准名称编号及概要说明,需要了解归口及起草单位等详情的,可与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截至2011年5月)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概要说明藏语(德格话)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 4001—1991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藏语(德格话)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黎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 4002—1991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黎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光电测距仪检定规范 CH 8001—1991 规定了光电测距仪的检定目的、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测绘仪器防霉、防雾、防锈 CH/T 8002—1991 规定了测绘仪器防霉、防雾、防锈的分类、周期、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措施。坐标格网尺 CH 8003—1991 规定了坐标格网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坐标格网尺。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 CH 8004—1991 规定了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0.8--7.0倍纠正仪 CH/T 8005—1991 规定了0.8--7.0倍纠正仪的技术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模拟测图仪系列及其基本参数 CH 8006—1991 规定了摄影测量仪器中模拟测图仪的系列分级及其基本参数。HMT 10模拟测图仪 CH/T 8007—1991 规定了摄影测量仪器中模拟测图仪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导线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T 2002—1992 规定了使用可编程电子记录器(主要是PC-1500)进行导线测量时测量信息的编码、输入、输出的内容和格式等。因瓦水准标尺检定技术规程 CH 8008—1992 规定了因瓦水准标尺长度检定工具、检定内容、检定方法及精度要求。DS05、DSZ1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检定技术规程 CH 8009—1992 规定了自动安平水准仪磁致误差的检定设备、检定方法及技术要求。立体判读仪 CH/T 8010—1992 规定了立体像片判读仪的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正射投影仪 CH/T 8011—1992 规定了摄影测量仪器中正射投影仪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HJT 05解析测图仪 CH 8012—1992 规定了摄影测量仪器中5μm级解析测图仪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其检验规则。凉山彝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 4003—1993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凉山彝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省、地、县地图图式 CH/T 4004—1993 规定了省、地、县三级行政区普通地图上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颜色标准等。标准玻璃网格板 CH/T 8013—1993 规定了标准玻璃网格板的基本参数、级别划分以及技术要求。数控绘图机系列及其基本参数 CH/T 8014—1994 规定了测绘用数控绘图机的系列及其基本参数。HHS90--B/120--B数控绘图机 CH/T 8015—1994 规定了HHS90--B和HHS120--B二种型号数控绘图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地图分色样图制作通则 CH/T 4005—1994 规定了地图分色样图的用色、制作方法和质量要求。地籍测绘规范 CH 5002—1994 规定了不动产地籍测绘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地籍图图式 CH 5003—1994 规定了地籍图和地籍测量草图上各种要素符号和注记标准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 CH 8016—1995 规定了全球定位系统测量型接收机的检定目的、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德宏傣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T 4006—1998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德宏傣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国家一等重力测量规范 CH/T 2003—1999 规定了布测国家一等重力网及重力点选点与埋设、坐标和高程测定的精度要求及方法。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 CH/T 2004—1999 规定了使用可编程电子记录器(含电子计算器和电子计算机)进行外业测量时测量信息的编码、输入、输出的内容和格式等。三角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T 2005—1999 规定了可编程电子记录器(含电子计算器和电子计算机)进行三角测量时测量信息的编码、输入、输出的内容和格式等。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T 2006—1999 规定了使用可编程电子记录器(含电子计算器和电子计算机)进行水准测量时测量信息的编码、输入、输出的内容和格式等。1∶5 000 1∶10 000比例尺地形图航摄像片室内外综合判调法作业规程(试行) CH/T 3001—1999 主要章节有总则、资料准备、室内判绘、过程检查、野外补调、自查自校、检查验收、成果上交等。1∶10 000 1∶25 000比例尺影像平面图作业规程 CH/T 3002—1999 规定了影像平面图的规格、精度要求和生产要求。蒙古语地名译音规则 CH/T 4007—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蒙古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维吾尔语地名译音规则 CH/T 4008—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维吾尔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藏语(拉萨语)地名译音规则 CH/T 4009—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藏语(拉萨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哈萨克语地名译音规则 CH/T 4010—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哈萨克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柯尔克孜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T 4012—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柯尔克孜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藏语(安多语)地名译音规则 CH/T 4013—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藏语(安多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西双版纳傣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CH/T 4014—1999 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音译西双版纳傣语汉字地名的译音规则。1∶5000 1∶10000 1∶25000海岸带地形图测绘规范 CH/T 7001—1999 规定了海岸带地形图的规格、精度、作业的基本方法和要求。航测仪器整机精度检定规程 CH 8017—1999 规定了各等级精度的模拟立体测图仪、解析测图仪和纠正仪的整机精度的检定。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 CH/T 1005—2000 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文件组织及命名规则。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CH/T 1006—2000 用航测方法测制1∶5000、1∶10000地形图数字化测图作业的基本要求、规格和精度。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CH/T 1007—2001 规定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线划图、数字栅格地图的元数据内容、结构和格式。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 CH/T 4015—2001 规定了建立各类地形图符号库的基本原则。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 CH/T 2007—2001 规定了采用导线测量方法布测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网的原则、方法和精度要求。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T 1004—2005 规定了测绘技术设计的基本要求、项目设计书和专业设计书的主要内容、技术设计书的审批程序等。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CH/T 1001—2005 规定了测绘技术总结编写的要求、层次和主要内容。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 CH/T 2008—2005 规定了利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等技术建设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其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的构成,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类别定义、站址选择、基建、仪器设备配置,数据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组成、数据处理、数据管理、产品服务。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数字线划图 CH/T 1011—2005 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线划图的数据内容、规格、质量及分发形式。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土地覆盖图 CH/T 1012—2005 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土地覆盖图的分类、产品标记、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数字影像地形图 CH/T 1013—2005 规定了数字影像地形图产品的分类、产品标记、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CH/T 1014—2006 适用于各级测绘档案资料馆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的管理,也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形成单位对数据成果的管理。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的管理可参照执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1部分:数字线划图(DLG)》 CH/T 1015.1—2007 本部分适用于1:10000、1:50000数字划线图的采集、更新和建库,其他以数字线划图为对象的产品制作与应用亦可按照本部分有关内容执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 CH/T 1015.2—2007 本部分适用于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数据采集、更新和建库,其他以数字高程模型为对象的产品制作与应用亦可按照本部分有关内容执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CH/T 1015.3—2007 本部分适用于1:10000、1:5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的数据采集、更新和建库,其他以数字正射影像图为对象的产品制作与应用亦可按照本部分有关内容执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4部分:数字栅格地图(DRG)》 CH/T 1015.4—2007 本部分适用于1:10000、1:50000数字栅格地图的采集、更新和建库,其他以数字栅格地图为对象的产品制作与应用亦可按照本部分有关内容执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 CH/Z 9001—2007 界定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的内涵、构成及作用,规定了数据集在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上提取、扩充和重组的加工过程,对管理服务软件功能和支撑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编写基本规定 CH/Z 1001—2007 规定了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编写的基本内容、格式等。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CH 1016—2008 规定了基础测绘生产中与人身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的要求。1:50000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评定 CH/T 1017—2008 规定了1:50000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评定的要求、程序、方法、指标。《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CH/T 9003—2009 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CH/T 9004—2009 界定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含义、组成与分级,规定了数据内容及加工过程,对管理与服务系统及支撑环境提出了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CH/T 9005—2009 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含义、组成、分级和要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 CH/T 1018—2009 规定了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和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认定的基本原则、工作要求、检验程序,认定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报告、认定证书等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型接收机RTK检定规程》 CH/T 8018—2009 规定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型接收机实时动态(RTK Real Time Kinematic) 测量功能的检定项目、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数字水准仪检定规程》 CH/T 8019—2009 规定了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DSZ05和DSZ1级数字水准仪检定的项目、方法和技术指标。《因瓦条码水准标尺检定规程》 CH/T 8020—2009 规定了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因瓦条码水准标尺检定的项目、方法和技术指标。《可量测实景影像》 CH/Z 1002—2009 本标准规定了可量测实景影像产品定义、产品内容、产品规格、产品元数据、产品包装及标识、技术指标和数据处理等内容。《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 CH/T 9006-2010 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规定了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的主要产品形式——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以及数字栅格地图的更新原则、方法及其质量要求,同时规定了数字线划图更新技术指标,数据衔接与一致性处理、元数据及附件更新以及数据库更新等内容,规定了质量检查的内容及质量评价。该标准适用于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及数据库的更新。《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规定了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实施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方法以及测量仪器的要求和检测与维护。该标准中规定的RTK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适用于布测外业数字测图和摄影测量与遥感的基础控制点,RTK地形测量适用于外业数字测图的图根测量和碎部点数据采集;其他相应精度的定位测量可参照该标准执行。《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 CH/T 1019-2010 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规定了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检测内容、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检测流程、检测结果判定与质量评分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用户对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及相关成果或产品进行质量检测评定,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企业和单位也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符合各自产品及生产环境的质量检测规范或细则。《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 CH/T 9007-2010 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栅格地图、地名数据、地形图制图数据、元数据、数据集一致性以及数据集测试的总体原则、测试环境、测试内容、测试方法、测试要求以及测试评价与报告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国家、省区、城市各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验收测试,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非验收测试亦可参照执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线划图》 CH/T 9008.1—2010 该标准描述了数字线划图的概念,规定数字线划图成果由矢量数据、元数据及相关文件构成,分为非符号化数据和符号化数据两类,具体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数字线划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基本等高距、位置精度、属性精度、逻辑一致性、现势性、完整性、表征质量、存储格式、文件命名、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各项技术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 CH/T 9008.2—2010 该标准描述了数字高程模型的概念,规定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由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元数据及相关文件构成,按精度分为三级,具体规定了平面坐标系下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格网尺寸、精度、格网定位、数据覆盖范围、数据存储、文件命名、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各项技术要求,适用于平面坐标系下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成果生产、质量控制、数据建库和分发应用。《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9008.3—2010 该标准描述了数字正射影像图的概念,规定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由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包括影像定位信息)、元数据及相关文件构成,按颜色分为全色和彩色两类,具体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分辨率、影像定位、数据覆盖范围、精度、影像质量、图廓整饰、数据存储、文件命名、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各项技术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栅格地图》 CH/T 9008.4—2010 该标准描述了数字栅格地图的概念,规定数字栅格地图成果由栅格数据(包括地理定位信息)、元数据及相关文件构成,按颜色分为单色和彩色两类,具体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数字栅格地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分辨率、精度、色彩模式、图式表达、表征质量、数据存储、文件命名、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各项技术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数字高程模型》 CH/T 9009.2—2010 该标准代替了CH/T 1008—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数字高程模型》,修改了数字高程模型的成果分类、格网尺寸、起止格网点坐标的计算公式、成果标记等内容,删除了不规则格网、按弧秒划分等内容,增加了1:5 000、1:25 000、1:100 000数字高程模型成果的相关内容,规定了平面坐标系下的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构成、分级、要求、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内容,适用于平面坐标系下的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成果生产、质量控制、数据建库和分发应用。《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9009.3—2010 该标准代替了CH/T 1009—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 000、1:50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标准增加了影像定位图、数字正射影像图起止点与图廓关系示意图、起止点坐标计算公式、文件命名要求等内容,增加了1:5 000、1:25 000、1:100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的相关内容,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数字正射影像图的构成、分类、要求、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数字栅格地图》 CH/T 9009.4—2010 该标准代替了CH/T 1010-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 000、1:50 000数字栅格地图》,修改了色彩模式、标记示例、数据存贮等内容,增加了图式表达、表征质量等内容,增加了1:5 000、1:25 000、1:100 000数字栅格地图成果的相关内容。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数字栅格地图的构成、分类、要求、质量检验、标记、包装和保密等内容。《数字航摄仪检定规程》 CH/T 8021-2010 该标准根据国内外数字航摄仪发展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及数字航摄仪硬件组成,参照有关光学航摄仪,光电成像器件的检定技术资料以及国外数字航摄仪检定实验方法,对数字航摄仪的检定项目、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进行规范。适用于可拆卸的单镜头面阵光电成像器件的数字航摄仪检定和使用中检验。《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CH/Z 3001-2010 该标准规定了无人机航摄作业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准备、实地踏勘与选场、飞行检查与监控、工作总结、保障措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以固定翼轻型无人机航摄系统为设备的无人机航摄作业,旋翼无人机航摄作业和无人飞艇航摄作业可参照执行。《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CH/Z 3002-2010 该标准规定了无人机航摄系统的基本构成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以固定翼轻型无人机为飞行平台、以数码相机为任务设备、能用于测绘成果生产的无人机航摄系统的选型,系统设备的设计生产可参照执行。《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CH/Z 3003-2010 该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工作的影像预处理要求、空中三角测量要求、定向建模要求、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数字线划图制作、数字高程模型制作、数字线划图(B类)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B类)制作和检查验收上交成果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超轻型飞行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000、1:2000航测成图为主要目的航空摄影测量内业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CH/Z 3004-2010 该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工作的基础控制点测量要求、像片控制点的布设与测量要求、调绘要求、检查验收和上交成果的要求。适用于超轻型飞型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 000、1:2 000航测成图为主要目的航空摄影测量外业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CH/Z 3005-2010 该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生产的航摄系统要求、航摄计划与航摄设计要求、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要求、成果整理和验收要求。适用于超轻型飞型器航摄系统和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以1:500、1:1 000、1:2 000航测成图为主要目的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工作,其他比例尺成果测制可参照执行。《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CH/T 1020-2010 该标准规定了1:500、1:1000、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的基本要求,检验工作流程、检验方法和质量评定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各种载体形式的1:500、1:1000、1:2000地形图成果质量的检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CH/T 1021-2010 该标准规定了高程控制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检验方法和质量评定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及GNSS高程测量成果的质量检验。采用其它方式生产的高程控制测量成果也可参照该标准进行检验。《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CH/T 1022-2010 该标准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检验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检验方法和质量评定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导线、三角、边角组合等类型的平面控制测量成果质量的检验。《陀螺经纬仪检定规程》 CH/T 8022-2010 该规程规定了陀螺经纬仪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该规程适用于采用逆转点法测量的陀螺经纬仪中陀螺仪部分的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其它类型陀螺经纬仪可以参照执行。《定向运动地图规范》 CH/T 4016-2010 该标准规定了定向运动地图的内容、精度及测制方法,地图图式符号式样、规格和颜色,定向运动线路中检查点说明符号式样、检查点说明表制作要求。该标准适用不同类型及项目的定向运动地图的制作,是定向运动组织者测制地图,运动员和裁判人员识图用图的依据。
基坑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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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5 11:12 · 来自贵州 · 电力设计企业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
以地面光伏为例说说,当然,除了地面光伏外,还有分布式光伏、水上光伏等其它光伏。
1、总体建设流程
1.1、前期踏勘阶段
1.2、前期手续办理阶段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1.4、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1.5、带电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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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2.0.2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
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
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
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
2.0.5 支撑 bracing
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2.0.6 锚杆 anchor bar
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
2.0.7 冠梁top beam
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
2.0.8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9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2.0.10 监测报警值 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
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3.0.4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3.0.5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0.6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 3.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 4.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0.7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3.0.8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3.0.9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3.0.10 基坑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妨碍其正常使用。
3.0.11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1.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3.阶段性监测报告;
3.0.12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 6.现场监测; 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