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项目纳税优惠政策_经济评价知识小课堂8-新能源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目前国家对于光伏发电有什么优惠税收政策2.经济评价知识小课堂8-新能源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于光伏发电有什么优惠税收政策
全国政策补贴
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集中式: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光伏发电的好处:
光伏发电全产业链的清洁低碳更是让这种修复效应得到了进一步放大。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电池、组件生产与电站施工所消耗的能量已经越来越低,每瓦只要1.3kWh左右。也就是说,在陕北这样光照充足的地区,只要一年左右,就能产生足够的清洁电力“抵消”前期能耗,之后二十多年不断为低碳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经济评价知识小课堂8-新能源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家对新能源行业有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50%、三免三减半、西部地区所得税15%等,在进行项目经济评价测算时必须根据相关政策设置参数,具体如下所示。 1、增值税即征即退50%风电项目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光伏项目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50%设置参数。 相关政策如下: 风电:根据财税[2015]74号文件,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光伏:根据财税[2013]66号文件与财税[2016]81号文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 》(94)财税字074号,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行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风电、光伏项目都执行三免三减半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风电、光电属此目录范围内)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 3、西部地区所得税率15%截至2030年12月31日,西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减按15%征收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设在西部地区的产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西部地区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均在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已明确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