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发电土地使用税_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新能源发电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2.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
新能源发电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一、新能源发电企业优惠政策梳理
(一)所得税
目前我国针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所得税,在计算过程中都是从该新能源企业第一批产品获得收入之后的纳税年度开始进行,在前三年会免征新能源企业的所得税,第四年到第六年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一半。但是目前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对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认知力度不足,在享受该税务优惠政策过程中没有进行优惠政策的落实,还有着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很多新能源企业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开始的时间在认知上有一定的问题,认为其是从第一笔开具发票的时间开始的。但是我国税收政策中,将该企业电力设备开始投入使用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作为首次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时间。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其在获取经济效益跟开具发票还有着一定的时间差,也就导致了企业在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有一定的问题。此外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将非项目生产经营所得税经营所得享受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税收政策中,要求企业对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经营效益跟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开核算,如果是多带带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一些非项目经营所得的效益,也不享受该优惠税收政策,具体包含有财政贷款贴息以及固定资产收益等等。此外项目经营所得与非项目经营所得互相弥补亏损。因此各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得允许应税项目跟减免税项目所得以及亏损相互弥补等问题出现,值得说明的是关于应税所得与免税亏损是否可以相互弥补,各个区域的税务局也没有进行明确定论,因此企业在实际纳税过程中需要先对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后续方能够进行。
(二)增值税
在我国财税81号文件中,明确了风力、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力实现增值税,需要实行即征即退的50%政策。但是很多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还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我国很多企业对于即征即退收入以及一般货物收入中的增值税并没有严格进行划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只有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清洁能源的生产效益才能够享受,其他收入实现的增值税要作为一般货物收入计算。但是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明确增值税退税收,所得税延期缴纳问题频频发生,增值税在入库之后也无法及时进行返还。在实务中因为退税流程复杂以及当地政策紧张等因素,导致了在增值税退还过程中存在有时间比较长以及跨年现象频频发生等问题出现。
(三)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
针对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各个地区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优惠政策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并且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1、错误计算应税面积。因为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占用面积比较大,各个区域还通过点征的方式来进行。但是一些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按照办理的土地证面积来进行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因为很多企业都是通过租用的方式占用部分土地未办理相应面积的土地证,也就经常性导致了少缴纳税的问题发生。2、纳税地点错误。耕地占用税跟土地使用税一般需要对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过程中需要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但是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在跨地区占用土地过程中,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缴纳,只是对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纳。
二、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应用优惠税收政策中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发电企业中的落实力度,还要企业能够对自身生产经营体制进行探究,并做好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工作,选择最适宜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优惠税收政策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企业自身的整体税负得到有效降低,这样才能够让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以及促进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二)及时履行备案手续。近年来随着我国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均是由审批审核转变为审核备案制度,对于纳税人的纳税工作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但也要求企业能够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对税务机关做好税务备案手续,按照我国税务要求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留存跟备查资料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享受优惠日开始计算,为期10年。对于无法出具印证材料的纳税人,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三)强化会计核算力度。在准确会计核算结果基础上,才能保障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新能源发电企业要规范目前的会计核算模式,让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
当前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类型
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的比例是多少?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自然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员)代开发票还需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不含税销售额*1.5%).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当季累计开票销售额超过9万元时,将一次性补征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交哪些税?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交税.一般来说,零散个人临时经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可能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和个人所得税等,有的还需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消费税.
增值税: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免税项目不交,个人按次纳税的,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的不交;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代开发票金额、自领发票开具金额及其他未开票收入,累计不超过10万,季度代开累计不超过30万免征.对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实际执行时,各地不大统一,一般是对于未办证的凭身份证代开的自然人,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不交,超过500元要交.对于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以及组织临时登记户享受按月10万按季30万政策,如电信,旅游,保险等汇总代开的,还有各类村委会、事业单位办组织临时登记的按季享受.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
城建税:零散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增值税的,就没有城建税;缴了增值税的,就有城建税.代开发票地点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率或附征率,一般是1%或1.5%)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部分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对个人出租房产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采取据实征收的,个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房产转让收入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房产转让收入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征收率.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对于享受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代开转让不动产发票时,需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对于从事购销、加工、承揽、仓储、运输、技术等业务的零散个人,申请开具发票时、还可能需要附征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篇)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国家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工信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住建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科技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交通部有关文件) 2022年上半年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汇总(国家部委篇:水利部有关文件)一图看懂“56项税费优惠政策”
全文如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基本国策,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民族未来。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一、支持环境保护 为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国家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加快环境保护设备升级改造,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发展。具体包括: (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 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促进节能环保 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现行税收政策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热采暖、推进电池制造、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促进节能节水环保、支持新能源车船使用、鼓励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具体包括: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 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 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服务) 9.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 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14.节能环保涂料免征消费税 (四)节能节水税收优惠 15.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16.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7.购置用于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五)新能源车船税收优惠 18.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9.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0.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六)节约水资源税收优惠 21.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22.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23.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七)污染物减排税收优惠 24.农业生产排放污染物免征环境保护税 25.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免征环境保护税 26.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征环境保护税 三、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保障资源供给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约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家不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政策扶持,着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体包括: (一)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27.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 28.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29.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0.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31.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32.承受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33.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 (二)污水处理税收优惠 34.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再生水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5.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6.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征增值税 37.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三)矿产资源开采税收优惠 38.煤炭开采企业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39.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资源税 40.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 41.开采共伴生矿减免资源税 42.开采低品位矿减免资源税 43.开采尾矿减免资源税 44.页岩气减征资源税 (四)水利工程建设税费优惠 45.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7.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 四、推动低碳产业发展 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具体包括: (一)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税收优惠 48.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税费优惠 50.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51.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2.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53.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54.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55.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农网还贷资金 56.核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