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分布式光伏一百问_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政策持续加码分布式光伏预期向好三大挑战值得关注2.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
3.分布式光伏发电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情况,应如何处理
政策持续加码分布式光伏预期向好三大挑战值得关注
近年来,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国内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光伏产业迎来发展机遇期。尤其是在分布式光伏领域,自2021年新增装机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后,业界对今年市场表现普遍抱有乐观预期。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分布式光伏前景向好,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普遍面临政策标准不统一、消纳并网难题待解、后期运维困难等挑战,而新技术新平台新模式则成为不少企业的应对之道。
政策持续加码分布式光伏预期向好
分布式光伏具有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等特征。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宜建尽建与应接尽接。不久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关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政策的持续加码,推动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入快车道。
2021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54.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达29.27GW,占比53.33%。今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30.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达19.65GW,接近三分之二。业内专家估计今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可能达到1亿千瓦左右,这意味着到今年底光伏装机将超过风电装机总量,成为最大的非化石能源,分布式光伏也将从中受益。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吴吟说。
良好的市场前景,也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反馈。以国内户用光伏龙头企业正泰安能为例,不久前刚获得了10亿元战略融资。老牌光伏龙头企业天合光能,今年上半年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占有率上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硅料价格持续攀高,给光伏组件等下游企业带来压力,影响了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度。但多位业内专家预计,硅料价格或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出现改观。随着国内硅料新项目陆续投产,预计今年年底国内产能到120万吨,明年年底或超过240万吨,利好分布式光伏。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吕锦标说。
三大挑战值得关注
尽管分布式光伏前景向好,但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各地在实践推进中依旧存在诸多挑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各地政策、标准不统一。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国家提出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以来,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给企业带来困扰。
与此同时,缺乏标准也是不少企业头痛的问题。以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为例,建筑业、光伏业各自有专门标准,目前暂无明确方案将两者融合。比如一些地区由于历史原因,荷载不够,想在彩钢瓦屋顶上建光伏到底用什么方案解决,电站生命周期和屋顶使用周期怎么适配都需要探索。中信博副总裁孙国俊说。
二是消纳并网问题难解。国家能源局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就近消纳,但各地电网建设存在差异,让光伏发电消纳并网存在诸多难题。国网江苏经研院能源研究室主任李琥表示,不同层级的电网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如配网方面可能面临着线路约束,也可能面临断面约束。
不只是大电网层面的消纳难题,广大农村地区的电力基础设施也亟待进一步升级。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要解决消纳问题,除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外,需要光伏企业、电网企业等市场主体间的相互配合。
三是后期运维仍面临诸多难题。对于工商业来说,分布式光伏的自发自用特性,为企业节能减排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对于数量庞大的户用光伏用户来说,如何找到盈利点则成为后期良性发展的关键。
专家表示,在全球减碳趋势下,探索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问题势在必行。
科技创新依旧是破题关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上述挑战,企业纷纷围绕科技创新,开展先行探索。
新技术成为企业的发力焦点。近年来,包括异质结、钙钛矿等新型电池迅速发展,为分布式光伏建设降本增效提供可选路径。如大正微纳科技研发的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有望安装在车顶、铁塔等领域,目前正将产能从目前的10MW扩充到100MW。日托光伏研发的轻质柔性单晶硅组件,不久前已获得太极实业663.21万元的采购订单。
国家电投江苏和慧综合智慧能源总经理朱艺新表示,光伏电池板的制造规模每翻一番,产品固定成本就会下降25%,随着新型电池的上量,随之而来的综合优势将更加明显。
新平台成为不少企业的共同选择。户用光伏如同lsquo;蚂蚁搬家rsquo;,单个用户比较分散,整个项目工序非常多,需要系统性建设。正泰安能公共与政府事务部经理汪志华说。该公司探索光伏星球,通过对代理商、运维商、业务开发人员和工程建设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分布式电站建设的品质以及运维服务的质量。
天合光能构建的信息平台,打通了企业与供应商、企业内部、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数据流,实现对前端、运营、采购、生产、物流、服务等各环节的透明化管理。这个平台将不止服务于天合光能的分布式电站,也可以为友商服务。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说。
新模式蕴藏破题可能。光伏+储能已成为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重要模式,但多位受访者表示,每个项目单独建设储能电站存在资源分散、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共享储能或将成为破题思路。共享储能目前主要用于大型电站或者电网侧的调峰调频,在西北地区已有成功案例。随着分布式项目建设速度的加快,未来三到五年,共享储能在分布式电站或将得到更多应用。禾望电气光伏渠道产品总监韩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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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贷款模式主要有哪些?
按用户是否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分类,贷款模式可分为直接贷款模式和统借统还模式。符合银行规定的直接申请贷款资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主体可直接申请银行贷款支持。另外不符合直接申请贷款的企业和自然人,一般采用统借统还的模式给予以支持,如国家开发银行计划建立具备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统借平台,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统借平台提供授信平台再以委托贷款(可通过商业银行)等方式向用户提供贷款支持,用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银行或统借平台提出贷款申请。(参考资料来自太阳能电站建设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种类
按照开发内容的不同,房地产开发贷款又有以下几种类型:1、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项目相联系,由于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属房地产开发贷款。
三、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种类
1、住房开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住房的贷款。
2、,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主要用于商业行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贷款。
3、土地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土地开发的贷款。
4、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所需申请的贷款,不与具体最终仍然用来支持房地产开发,因此这类贷款仍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四、房产贷款都有哪些种类
房产开发贷款的种类包括:1.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要求申请贷款;2.土地开发贷款;3.商品房开发贷款;4.住房开发贷款,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设供市场销售的住房的贷款。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本指引所称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业为用途的各类型房产的贷款。
分布式光伏发电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情况,应如何处理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 规模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备案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 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 建设条件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电网接入和运行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 产业信息监测
第二十八条 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八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电量,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相关法律规定,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视为违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