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隔墙售电试点项目_光伏备案证在哪里申请光伏备案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想搞家里光伏,需要怎么申请?2.光伏备案证在哪里申请光伏备案证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办法
4.隔墙售电属于什么专业领域
5.隔墙售电如何认定
想搞家里光伏,需要怎么申请?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光伏并网所需资料如下:
1.居民报装光伏发电需要提供: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⑤银行账户资料:私人账号提供:①存折或银行借记卡;②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①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印鉴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法人身份证。
⑥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⑧ 如报装客户为租赁户,需提供租赁合同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及同步提供租赁合同等作为产权证明的组成部分,审核一致后可受理送电。
2.非居民的光伏发电报装所需资料如下: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广州用户提供项目管理方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⑤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任意一种)。
⑥银行账户资料:
私人账号提供:(1)存折或银行借记卡;(2)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1)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身份证。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⑧ 如报装客户为租赁户,需提供租赁合同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及同步提供租赁合同等作为产权证明的组成部分,审核一致后可受理送电。
⑨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您可以通过“南网在线”APP进行办理;
1.原无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开始办理”>“新建用户账户”>填写用电地址>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户主名称>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2.原有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办理”>“已有用电账户”>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通过以上查询用电信息需要绑定用电户,从首页> 点击户号信息栏的 + 进入户号绑定页面,选择绑定方式,查询户号进行绑定,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第一步验证方式可从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用户编号三种方式选择进行)。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备案证在哪里申请光伏备案证
您好,如果要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你需要以下几个流程:\x0d\1、业主提出并网申请,到当地的电网公司大厅进行备案。\x0d\2、电网企业受理并网申请,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x0d\3、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复申请。\x0d\4、电网公司出具接网意见函。\x0d\5、业主进行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x0d\6、业主建设完毕后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x0d\7、电网企业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安装电能计量装置。\x0d\8、电网企业并网验收及调试,并与业主联合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x0d\9、并网运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办法
光伏项目申请流程?
第一步,填写并网申请。
地点:区县一级的电网营业厅。注意是区县一级。个别地方现在到乡一级的也可以了(不清楚的可打申报热线95598咨询)。
需要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有些村集体的房产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让镇一级的政府给开一个证明,或者是由村集体出一份说明然后由镇一级的政府盖章即可。
需要填写的资料:并网申请表。
具体过程:进入营业厅之后,找到办理分布式并网业务的窗口,落座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份“并网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好,同时把身份证、户本、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拿出来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其中,原件看一眼就会还你,复印件他们会留下来存档。
第二步,电网出具并网接入方案。
地点:电网营业厅,也有可能仅仅通过电话沟通。
具体过程:收到并网申请后,电网就会派工作人员到你家来勘察现场的况,比如变压器的位置、线路怎么接,电表安在哪儿等等。勘察完毕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并网接入方案,由你签字确认。一般这份方案是一式两份,一份给你,另外一份电网留档。拿到并网方案后,你就可以施工安装了。
备注:这一步里有可能各地会有如下不同。
1、有些地方为了让你少跑一趟,电网那边在接入方案出来之后,不会让你跑到营业厅来签字,而是直接给你打电话告诉你说:并网接入方案已经做出了,你可以安装了。
那接入方案啥时候让你签字确认呢?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在并网验收的时候,电网人员把方案一并拿来让你签字。
2、还有一些地方因为安装的人比较多了,流程都特别顺了,电网可能会省去现场勘查这个步骤,直接在约定的日期内给你出具一份并网接入方案,然后等并网验收的时候再带到你家去。
第三步,施工安装。
地点:用户家。
具体过程:选择靠谱的产品并由厂商负责安装。
备注:请一定要选择靠谱品牌的产品和厂家,并且安装队伍一定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否则会影响并网验收和日后的收益。
第四步,验收并网签订购售电合同。
地点:电网营业厅/用户家。
需要提供的资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认证,安装资格证,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
需要填写的资料:并网验收申请。
具体过程:
1、携带着上述包括产品合格证在内的所有需要提供的资料,到电网营业厅填写一份《并网验收申请》,将申请与所有资料交给电网。
2、电网公司的人审核相关资料,如有资料缺失或其他问题,会通知你补交资料。
3、审核资料通过后如没有问题,电网工作人员会到你家现场查验安装的情况,具体可能会查看欠失压脱扣、接地情况、安装规范等等。
4、验收没有问题后安装并网电表。
5、与你签订一份购售电协议。协议中会写明收益的细节,约定收益发放的周期、方式、合同有效期和续签方式等。一般来说,收益发放的周期各地规定不同,有的是按月发放、有的是按季度,也有半年发放一次的,但基本都是发放到个人的银行卡中,相关的银行卡开户地址和卡号也会在协议中注明;合同有效期各地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三年一续签,有的是长期合同。
光伏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商业光伏电站备案需要的材料:房屋产权证明、屋顶租赁合同或能源管理合同(业主单位自建电站不需要提供)、业主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建电站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合法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承装修试资质),将上述材料准备好,登录省发改委网站,照单操作即可。72小时内会有回复。
安装光伏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
安装光伏发电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首先要确定你所安装光伏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实际房产证可以提供租赁合同也可以申请立项,根据你所立项的大小报经不同部门进行审核审批。需要报经区县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城乡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光伏指标申请流程?
光伏项目审批流程
一、配套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制)
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审查意见;
(二)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制)
(一)光伏电站
1.前期工作
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项目备案
由省能源局进行备案,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光资源评估报告(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
(4)电网公司出具电网接入方案;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光伏备案确认和核准的区别?
1、“备案制”是指:企业只要将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交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
2、“核准制”是指:企业需要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报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予立项的制度。
现在国家对核准项目已经实行权力下放,只有外资项目是核准,内资项目在基层(省市区县)都是备案,用途上都有法律效力。详细可咨询当地的发改局或经委
隔墙售电属于什么专业领域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 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二十八条 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汇总表(略)
附表2:1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略)
隔墙售电如何认定
电力专业。隔墙售电,专业叫法是“跨用户售电”,即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和个人,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属于电力专业的领域。隔墙售电,这一模式可以让能源消费者成为“生产投资型消费者”,同时还可以促进电网企业向平台化服务的战略转型。
“隔墙售电”的用电价格=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过网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过网费”收取标准成为推动“隔墙售电”的关键。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电力领域流向改革任务,其中包括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支持分布式发电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