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电站epc总包_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8月份大连市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施工是哪个公司?2.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3.又见十倍股转型光伏业绩扭亏钧达股份股价创新高
4.中国光伏企业前五十名
5.光伏电站开发模式有哪些
2022年8月份大连市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施工是哪个公司?
大连电建集团。6月15日,大连电建集团收到了国电电力辽宁能源分公司关于鞍山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连电建集团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实现了该集团在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中的零的突破。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作为EPC,一般设备的质保按照生产厂家执行, 如组件、逆变器等,但工程质保一般也就1-2年,10-15年也有,但总包价格肯定要高一些
说明一下:关于设备的质保,如:组件、逆变器等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应该按照不少于20年考虑,而且实际可以达到20年的,至于生产厂家的承诺多少年,就看厂家是如何考虑的啦。
一般负责任的厂家会根据自身产品情况给出合理的质量保证期的,但这也是需要成本的, 故不考虑成本的质量保证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据我所知: 质保10-15年的逆变器,国内产的好像还没有。
又见十倍股转型光伏业绩扭亏钧达股份股价创新高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单晶、多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光伏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单晶材料、单晶抛光片及相关半导体材料和超纯元素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零配件的销售;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的销售;多晶硅的销售;太阳能产品的销售;多晶硅的生产;新能源巴士充电桩生产;单晶材料、单晶抛光片及相关半导体材料和超纯元素的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光伏设备、中央空调、电器设备、五金制品、机电设备、泵、管道、阀门、电线电缆的制造、加工、安装、批发、零售,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太阳能、空气能技术开发、推广服务;太阳能照明设备销售及安装;光伏太阳能项目咨询;光伏太阳能工程、钢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蒸汽热水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光伏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运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太阳能路灯生产(限分支机构);太阳能源原动机制造(限分支机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光伏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限分支机构);太阳能发电(限分支机构);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太阳能路灯、太阳能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7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项目开发;项目epc总包;合同能源管理;电站的运营、维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光伏发电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储能产品、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新能源技术的开发;销售、管理、维护:光伏新能源发电站;节能项目的设计、咨询、施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光伏企业前五十名
随着原材料硅片、电池片两大龙头接连上调价格,光伏板块再度活跃,钧达股份(002865.SZ)连续三日大涨。7月28日,钧达股份股价盘中触及涨停,截至收盘,股价上涨8.76%,收盘价162元/股,创历史新高。
转型光伏,中期业绩扭亏
公开资料显示,钧达股份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汽车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配集成等,于2017年登陆深交所。但上市次年,钧达股份便遭遇我国汽车市场连续增长30年后的首次下滑。
Wind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钧达股份经营业绩连年下滑,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53亿元、9.02亿元、8.27亿元、8.5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67亿元、0.42亿元、0.17亿元、0.14亿元。
在此期间,钧达股份股价也表现萎靡,总市值在10-25亿之间徘徊。
2020年,我国光伏产业逆势增长。经营不佳的钧达股份开始谋求转型。
2021年2月18日,钧达股份以1.5亿元获得弘业新能源12%的股权,正式涉足光伏行业。同年7月,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宣布拟通过现金支付和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从事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捷泰科技51%股权,而捷泰科技正是弘业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同年9月,钧达股份宣布重组事宜完成。
据了解,捷泰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营业务为高效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生产、光伏电站开发、EPC总包、户用、电站运维等。
2021年当年,光伏电池片便成为钧达股份最大营收来源,贡献了4951万元的净利润。不过,因汽车塑料饰件业务出现大幅亏损,钧达股份2021年净亏损为1.79亿元。
尝到甜头后的钧达股份,更加坚定了发展光伏业务的决心。
今年6月,钧达股份共计斥资约15亿元收购捷泰科技剩余股份,捷泰科技成为钧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同时,钧达股份于5月底完成汽车饰件业务相关资产剥离,取得收益约2.15亿元。完成剥离后,公司全面聚焦光伏主业。
据钧达股份日前披露的半年度报告,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7亿元,同比增长644.28%;归母净利润为2.73亿元,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光伏业务为公司贡献净利润8772.4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上半年,钧达股份扣非后净利润为5939.71万元。
股价大涨十倍创新高
转型光伏后,钧达股份股价也一路走高。2020年7月至今,钧达股份股价实现超十倍涨幅,累计涨幅达1114.05%。自7月20日发布半年报以来,钧达股份七天两板,累计涨幅达49.19%。
目前,光伏电池主要由P型多晶、P型单晶及N型单晶组成。财经网了解到,钧达股份主要发力N型TOPCon电池布局。
在半年报中,钧达股份表示,公司于2021年底完成了N型TOPCon电池生产技术的研发,具备了量产化的能力。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下属公司滁州捷泰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产线投产后,公司将成为业内率先实现N型电池产品量产的领先企业之一。
中泰证券研报认为,2022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将超210GW,N型电池的供给资本开支有望大规模释放,同时得益于政策扶持与风光大基建项目的有序推进,光伏电池需求有望持续增长。其中TOPCon电池转换效率相较于PERC更高,相比其他光伏电池具有明显的性价比。因此,预计TOPCon将会成为电池行业新的发展趋势,2022年有望率先扩产。
招商证券也表示,从TOPCon组件终端看,电池-组件的综合成本比PERC高3-5分钱每瓦,但由于其对系统成本的降低以及温度系数、光衰、弱光、双面率等实际运营工况下的发电量优势,目前普遍能接受的相对PERC组件溢价在8-15分钱/W,未来随着TOPCon效率提高,这个溢价理论上还会爬升。简言之,TOPCon已经展现出比较好的经济性;随着未来规模化放量降成本、转化效率提升,经济性上会出现正反馈。
今年以来,钧达股份获得券商扎堆关注。有券商预计,钧达股份23年出货量PERC8.5GW,TOPCon12GW,合计20GW,预计平均单W盈利在0.7-1毛/W,对应当前估值9-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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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开发模式有哪些
五大榜单排名如下:
一、 2015中国光伏电站投资企业20强
排名公司名称装机量(2014年)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1180MW
2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44MW
3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615.5MW
4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MW
5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00MW
6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495MW
7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470MW
8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13.884MW
9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10MW
10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389.5MW
11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20MW
12招商新能源集团310MW
13上海艾力克新能源有限公司300MW
14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290MW
15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88MW
16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61MW
17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55MW
18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0MW
19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80MW
20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170MW
二、 2015中国光伏电站EPC总包企业20强
排名公司名称装机量(2014年)
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760MW
2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15.5MW
3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10MW
4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590MW
5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75MW
6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50MW
7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431MW
8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50MW
9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0MW
10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260MW
11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53MW
12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35MW
13上海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1.54MW
14中盛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200MW
15北京能高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9MW
16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31.13MW
17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120MW
18江苏能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2MW
19苏州高创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5MW
20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MW
三、 2015中国光伏电站组件企业20强
排名公司名称出货量(2014年)
1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3660MW
2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3361.3MW
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3105MW
4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943.6MW
5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2406.8MW
6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1970.3MW
7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1436MW
8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光伏电站的开发模式,汇总起来共有7种,每种合作模式都适合于特种的条件,各有优缺点,都是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结果,是目前市场上成熟的可操作的开发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 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 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3.设计—建造(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 Construction)。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 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 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风险责任单一。
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出现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交付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 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即Fast 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 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代理型CM(“Agency” 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风险型CM(“At-Risk” 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
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 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BOOT、BOO、DBOT、BTO、TOT、BRT、BLT、 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 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 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 经营;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 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 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采取这种融资 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总 结
上述合作模式都是在不同的条件下,经过市场运作和检验而形成的,但合作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上述7种合作模式都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调整,也以经过创造提出全新的合作模式,唯一的准则就是要符合各方利益的诉求,满足特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