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的相关资料那个网站_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怎么申请光伏发电呀?2.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怎么申请光伏发电呀?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光伏并网所需资料如下:
1.居民报装光伏发电需要提供: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⑤银行账户资料:私人账号提供:①存折或银行借记卡;②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①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印鉴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法人身份证。
⑥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非居民的光伏发电报装所需资料如下: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广州用户提供项目管理方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⑤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任意一种)。
⑥银行账户资料:
私人账号提供:(1)存折或银行借记卡;(2)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1)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身份证。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⑧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您可以通过“南网在线”APP进行办理;
1.原无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开始办理”>“新建用户账户”>填写用电地址>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户主名称>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2.原有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办理”>“已有用电账户”>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申请光伏发电手续:
1、携带申请光伏发电所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向地市或县级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出接入申请;
2、在客户服务中心的协助下填写接入申请表;
3、接入申请受理后在电网公司承诺时限内,与客户服务中心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4.项目建成后业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电网企业将完电能计量装置安装、购售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验收及调试工作,之后项目即可并网发电。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正) 》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市场需求分析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太阳能资源测评,应收集项目场址或具有场址代表性的连续一年以上实测太阳能辐射数据和有关太阳能资源评估成果。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重点落实光伏电站项目的电力送出条件和消纳市场,按照“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开展项目电力消纳分析,避免出现不经济的光伏电站电力远距离输送和弃光限电。
第十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
第十五条 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后,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在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并与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资金补贴目录。未纳入补贴目录的光伏电站项目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第十七条 为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地方_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并确定项目的国家补贴额度。以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组织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不计入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
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项目核准复印件(若需核准)
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接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说明书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高压电气装置一、二次接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继电保护方式
电能计量方式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