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电站拆迁如何赔偿_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农村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2.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
3.光伏发电拆迁补偿标准
4.房屋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新房屋顶还能装电站,或者还有别的屋顶可以用,那么可以把要拆迁的房子屋顶上的电站拆卸下来再 安装到新屋顶上。 采用这种方法有两点:1、异地搬迁的系统需要 重新走并网申请手续 ,才能并网。2、搬迁产生的 费用和损失由拆迁的开发商进行赔偿。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固定资产,应由开发商 估价后照价赔偿。通常上面这些状况的屋顶 都不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规定 ,也就是说本来就不能建,但是业主经过其他方式建设起来,因此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其次最重要的是, 一定要保留好 可以证明光伏价值的资料。 包括:许可证明: 光伏居民 并网申请表,电力公司盖章文件 (非居民大的项目需要 发改委备案文件 )购销合同及付款凭证: 和安装商签订的 合同盖章原件,付款凭证。 与电网公司的 发电量计量、电费、补贴结算发票。 (证明光伏电站的年收益情况)资料不全,或者安装商资质不合格,都有可能耗尽心血建起来的光伏发电系统变成 一堆毫无价值的建筑垃圾 。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
政策依据:
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三方面的补偿。
所以,如果要拆迁,光伏用户可以得到两部分补偿:一个是光伏系统本身价值的补偿,另一个则是光伏未来几年发电总收入的补偿。
光伏发电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面对光伏被拆除的情况,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其中的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三方面的补偿。所以,如果要拆迁,光伏用户可以得到两部分补偿:一个是光伏系统本身价值的补偿,另一个则是光伏未来几年发电总收入的补偿。光伏电站的两种处理方法(1)异地搬迁如果新房屋顶还能装电站,或者还有别的屋顶可以用,那么可以把要拆迁的房子屋顶上的电站拆卸下来再安装到新屋顶上。采用这种方法有两点需要注意:异地搬迁的系统需要重新走并网申请手续,才能并网。搬迁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个人承担。(2)由拆迁的开发商进行赔偿。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固定资产,应由开发商估价后照价赔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拆迁光伏发电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光伏发电拆迁补偿应参照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被征收财物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农村光伏发电系统拆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按照设备总价的80%~100%进行补偿,拆除的家用光伏电站设备自行处理,可以转卖,也可以异地安装。按照设备总价的1.2~1.5倍进行赔偿,但家用光伏电站设备将被拆除带走。光伏发电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三方面的补偿。
所以如果要拆迁,安装了光伏电站的用户可以得到光伏系统本身价值的补偿和光伏未来几年发电总收入的补偿两部分补偿。光伏发电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针对原先组内提前搬出在新农村点已建房屋,未拆除的构、建筑物,在实施整组搬迁时拆除全部剩余构、建筑物并达到复垦条件的给予每户一次性5万元补偿,其他不作补偿。针对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设施,给予适当过渡补偿。按安装功率补助,800元/千瓦/年,补2年;拆除及重置安装费用一次性补800元/千瓦。
光伏拆迁补偿
1、基础补偿。一次性补偿平房户5万元/户、二层楼房户7万元/户(实际建造架空层的,架空层净高超过2.2米以上的可补9万。)、三层楼房户9万元/户,包含主体房屋周边所有建、构筑物及该户宅基地范围内所有附着物在内。
2、其他补偿。
(1)针对农户安装的光伏发电设施,给予适当过渡补偿。按安装功率补助,800元/千瓦/年,补2年;拆除及重置安装费用一次性补800元/千瓦。
(2)针对原先组内提前搬出在新农村点已建房屋,未拆除的构、建筑物,在实施整组搬迁时拆除全部剩余构、建筑物并达到复垦条件的给予每户一次性5万元补偿,其他不作补偿。
(3)村、组集体所有的构、建筑物最高给予每平方200元一次性补偿。
(4)公寓安置临时过渡费补助:按300元/人×月计发;家庭人口3人含以下的,按900元/户×月计发;每户按6个月计发,以户口簿在册人口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