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补贴下调_光伏补贴将逐步下调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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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分布式光伏的补贴会下调吗?2.光伏补贴将逐步下调吗?
2017年分布式光伏的补贴会下调吗?
据报道,在近日举办的“2017分布式光伏嘉年华”论坛上,与会人士表示布式光伏将成为“十三五”乃至今后能源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但是分布式光伏的补贴为了会有较大可能下调。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现在的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但是这一补贴政策推出至今已近4年,最初的时候分布式光伏由于并网难度大、配件质量风险高、融资难等瓶颈而进展缓慢,但从2016年开始,其装机速度显著加快,尤其今年更是高歌猛进。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分布式光伏市场正逐渐走向成熟,融资环境的改善、企业重视程度的增加以及行业运营经验的完善,都为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相关部门下调补贴也是在情理之中。
光伏补贴将逐步下调吗?
光伏发电2018新政策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一)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二)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一)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二)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
(三)各地、各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时,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确保充分竞争和建设质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采取竞争方式确定的项目及上网电价或度电补贴额度抄送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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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政作出的规模安排,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光伏发电当前发展的重点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推进技术进步上来。
需要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优化发展规模,提高运行质量,推动行业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针对去泡沫是否会伴随光伏行业大调整,《北京商报》刊文称:“新增装机的大幅缩水,无疑将令国内光伏制造业承受巨大压力,设备降价引发的新一轮行业洗牌在所难免。更有多家机构都发布预测称,受新政影响,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可能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仅有3500万千瓦左右。”
北极星电力网评价称:“一声巨雷,整个行业瞬间“沸腾”,数万光伏人彻夜未眠,悲观情绪开始笼罩全行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却认为:“由于光伏电站组件价格下调,安装价格也会下调,投资回报率并没有减少太多,因此今年分布式光伏的新建热度并不一定会下降太多。
根据《通知》,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允许最高上浮20%,此举为自2010年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的首次调整。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表示:“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已经接近40%,为保证天然气供应,要求价格机制要向市场化方向逐步靠拢,居民用气价格也跟随市场浮动起来。”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也认为:“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此前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为上限价格管理,无法及时准确反映供需变化,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则提出“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的问题,“市场供需紧张下,面对价格差,企业有强烈动机把居民用气倒给非居民,政府监管也很困难,价格信号失真造成市场扭曲和混乱”。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民网-能源舆情:三部门发布最严光伏新政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
10月17日,2017中国光伏大会暨展览会在京召开。工信部副部长罗文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着力推动光伏产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的战略性转变,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完善光伏补贴政策,通盘考虑补贴逐步下调机制,合理规划光伏装机发展步伐,妥善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此外,工信部还将增强光伏产业创新能力,研究制定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支持光伏企业开展关键工艺技术创新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智能制造改造升级;二是加强行业规划引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文件,加快落后产能退出;三是推动光伏应用创新。提升光伏发电在工业园区、民用设施、城市交通等多个领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光伏应用模式创新,加速突破市场发展瓶颈;四是推动光伏企业进一步加快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促进产业全球合理布局。
此外,国家能源局将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完善价格政策和市场交易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和优先调度制度等措施,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合理把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和节奏,建立年度监测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原则上当年暂不下达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健全光伏行业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光伏扶贫、光伏领跑的计划,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管理办法,实现光伏发电规范化、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