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双反影响_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需要如何解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的争端2.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需要如何解决
3.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
4.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5.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指的是什么
光伏的争端
中国光伏产业遭遇欧美“双反”危机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中国反击:商务部发起对韩国、美国、欧盟双反调查
2012年7月
中国商务部确认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发起“双反”立案,对韩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并将与此前已发起的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的“双反”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受欧债危机、多国贸易保护的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大面积亏损,其中赛维2012年上半年已亏损超过4亿美元,尚德电力2012年Q2亏损1.8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此后将升至47.6%。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在短期内保证光伏产品的稳定供应,该委员会决定分两步实施临时性关税。自6月6日起,欧盟将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至67.9%。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当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不过,就在同一天,欧盟平价光伏联盟(AFASE)向德古赫特发了一份公开信,呼吁其停止征税的裁决。信中表示:欧委会的行为将使太阳能的成本高于煤或核能,这将使干净的太阳能无法取代肮脏的能源。信中强调:“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一代最大的挑战,而平价的太阳能是应对这一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
应欧盟支持太阳能组织(EU ProSun)请求,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原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德古赫特称,欧委会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向欧盟市场的倾销幅度高达112.6%,对欧盟光伏产品的损害程度约为67.9%。欧委会同时认为中国的产品导致欧盟相当数量的光伏企业破产,并影响到欧盟约2.5万个就业机会。
欧委会曾向欧盟成员国提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平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提议遭到了18个成员国的反对。
中国天合光能欧洲公共事务部门总监容思礼说,欧盟实施的临时反倾销关税,无论是11.7%还是47.6%,对中国与欧洲的相关企业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她介绍说:“我们的德国客户曾做过估算,如果欧盟的税率定在15%左右,那么他们85%的业务都有可能流失。”
德古赫特也表示:“欧盟委员会将随时准备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商和相关商会展开讨论,如果双方能够找到妥善解决方案,临时性关税将停止征收。”
对此,容思礼说:“我们企业当然欢迎这种会谈,但这需要双方的诚意。”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无锡尚德:董事长施正荣
江西赛维:董事长彭小峰
英利集团:董事长苗连生
晶澳集团:董事长靳保芳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
韩华新能源:董事长南晟祐
昱辉阳光:董事长李仙寿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
南京中电:董事长陆廷秀
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双反”
关于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美国“双反”,不少业界人士都提出了“绕道出海”的策略。其实,海外拓展战略,应当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否有“双反”,都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而且,中央政府也应当给与足够的支持,这样还可以给国家充足的外汇储备一个很好的出口。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但是,作为企业家要注意的是,海外设厂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事情,需要认真调研和慎重决策,如果仅仅是因为“双反”,就匆忙作出决定,可能反倒会忙中出错。而且,对于海外设厂所造成成本增加,也要有应对的策略。
但是,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利用目前的光伏产业低迷期,尽快加强自身的实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技术和制造水平,才是真正的应对方法。这里给出三条建议:
1)应当大胆采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
我国虽然是光伏制造大国 ,但并非光伏制造强国。以现在的多晶硅为例,国外对中国的销售价格降低到15万元/吨,还有盈利,但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只能停产。这就是依赖国外的技术所造成的恶果。但中国这些年的制造经验,实际上已经为创新作了丰富的积累,实际上,也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发出了许多“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制造技术。例如,上海普罗所开发的PM法多晶硅提纯技术,可以在实现99.99995%的纯度下,将成本降低到6万元/吨的程度,仅为国外西门子法多晶硅成本的1/2.5。上海普罗正在开发的无籽晶铸造单晶技术,不仅效率高,而且成本低,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上海普罗的一炉四锭多晶硅铸锭炉,单炉产量达到3200公斤,单位铸锭能耗低于5千瓦时/公斤,晶粒质量优于欧美铸锭设备。这说明,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发能力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目前的危机阶段的低谷时期,只要我国光伏企业大胆使用这些创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大胆采用国内自己的技术成果,自主研发更为高效节能的光伏产品,就能够进一步大幅降低光伏制造成本。2013年4月,武汉凹伟能源的“高效率屋顶聚光发电系统”项目在第4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获得特别金奖,是中国代表团获得的三项特别金奖之一。
实际上,虽然欧美国家对光伏的研究比中国早若干年。但领先优势并不是很明显。大多数工艺设备都很粗糙,并未经过长期的产业化检验,不少设备比中国的设备性能还要差,有的甚至是“愚蠢”的设计。当然,也不乏有不少技术领先的设备和工艺,但领先优势都不大。因此,一方面,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究单位要加快研发进度,尽快实现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对欧美的全面超越,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也要大胆采用国内的工艺和设备。这样的话,即便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即便美国坚持双反,中国的光伏产业依然能够摆脱对欧美市场与技术的依赖,摆脱其贸易壁垒,而独自领跑世界。这样还会使得欧美越建立贸易壁垒,对其自身的光伏产业发展危害越大,而中国则能够发展得更好。
2)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建立我国独特的光伏制造体系
我国在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电子等除了在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环节进行自主创新外,还应当发挥中国制造大国的优势,将汽车、电子、服装、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制造优势,转移到光伏产业的制造系统中来。这样,将能够建立起全球竞争力最强的光伏制造体系,将成本做到最低。我国光伏制造业中,虽然下游的成本暂时低于国外,但多晶硅的成本还高于国外,而装备制造方面,许多环节的制造技术还依赖于国外,因此,制造优势还不明显。一旦将我国传统制造业的优势转移过来,则将居于不可撼动的龙头地位。这样,国外的任何贸易壁垒都会使得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失的只有他们自己。
我国光伏企业要利用产业低迷阶段,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各个环节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 ,将已经具备的成本优势保持下去,并积极采用新工艺将多晶硅原料环节的高成本的短板劣势转化为低成本的优势,使得中国光伏产业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成本和技术上均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长期保持下去。这样才能彻底打败外国政府和企业遏制中国光伏发展的企图。
3)利用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的机遇,大力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由于光伏组件和系统的成本急剧下降 ,使得1元/度的光伏上网电价在我国西北变得十分有利可图。在东部,江苏省制定了1.25元/度的策略。国内的光伏企业可以大力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享受金融危机导致的光伏低迷所带来的低价红利,同时,在西部将光伏项目与光伏发电同步上马,解决光伏发电的出路问题。同时,光伏应用企业也要大胆探索,除了在西部地区建设地面电站外,也要在中部和东部沿海进行屋顶发电、水面发电、海上光伏等发电应用,积累经验,为我国政府提供依据。
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各地政府和企业都是为了光伏而发展光伏,仅仅把光伏当作一个新兴产业,忘记了光伏其实是一种能源产业。这种对光伏的夸大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存在。这种夸大其实是对光伏的孤立,反而限制了光伏的发展。光伏产业的真正发展,只有在光伏充分地被应用以后,才能够实现。毕竟,光伏发电是一种能源,是为了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电力的。因此,发展光伏不能为光伏而光伏,而是要为经济发展而合理发展光伏产业。光伏发电,应当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人民生活用电等紧密结合,光伏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光伏发电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此外,有实力的企业,要利用现在的价格低谷和产业低迷的阶段,设法联合金融机构,实行逆市扩张,弯道超车。在低谷中进行扩产,并加大技术改造的强度和力度,这样,就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最大的产能迎接下一轮的产业高潮。
只要中国光伏企业的制造水平能够得到提升,只要中国光伏企业在保持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加技术优势,只要中国光伏企业能够正视光伏的地位,使光伏能够最好地为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那么,无论美国佬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花招和手段,都无法伤害中国的光伏产业。他们会发现“双反”,不仅伤害不了中国企业,反而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的光伏产业,就能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中欧谈判
经过近一年马拉松式博弈,在最高政治层面***介入斡旋之下,中欧双方就光伏反倾销一案达成和解,中国光伏企业终于得到难得的喘息机会。当事企业向腾讯财经起底了谈判内幕。
欧盟委员会8月2日宣布正式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该方案将于8月6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获得和解。
另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务部主任陈惠清介绍,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处理结果会一并通过价格承诺协议解决并于8月6日公布。
承诺价格和出口配额是决定中国光伏企业未来命运的关键点,也因此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这两项数据均应保密,参与谈判的双方不得对外透露,有关方面对此也是三缄其口。
尽管如此,各种版本还是充斥行业内外,0.54欧元/瓦、0.57欧元/瓦等说法更是喧嚣一时。对此,包括江苏某知名企业高管在内的光伏业内人士向腾讯财经证实,谈判确定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组件底线价格及配额分别为0.56欧元/瓦和7吉瓦。
而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王润川向腾讯财经透露,这一超级贸易大案涉及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除了组件之外,中欧双方实际也就硅片和电池也分别制定了一个底线价格和配额,总的配额量将远超7吉瓦,超过行业企业预期。
得益于上述利好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保住了欧洲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由于价格承诺限制,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或将被削弱,在欧洲市场上将面临来自韩国等同业的激烈竞争。在此背景下,开拓新兴市场和国内市场成为众多企业未来业务的重点,但这显然并不那么容易。特别令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国内企业不吸取欧美“双反”案件的教训,新兴市场可能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另一个滑铁卢。
此外,在经历疯长和贸易争端之后的中国光伏产业的确应该反思近年来的发展模式
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需要如何解决
2011年10月19日,七家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11月9日,这7家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试图将自身破产责任嫁祸于人的伎俩终告得逞,美国商务部正式发起了针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此次“双反”调查,直接源于美国三家光伏企业连续倒闭。 2011年9月1日,曾被寄予厚望的硅谷太阳能新星Solyndra宣布申请破产保护,1100名员工遭解雇。在此之前,两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EvergreenSolar和SpectraWatt分别于8月15日和19日相继申请破产保护。
三家企业在一个月内连续倒闭,惊动了美国政商两界。美国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主席亨利公开表示,美国正面临失去清洁能源领导地位的危险。三家企业在破产声明中,都将公司崩溃归咎于全球需求下降及竞争过于激烈,特别是来自中国同行的竞争。
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
随着世界经济的持续下行,贸易壁垒不仅成了一些国家保护自身利益的“杀手锏”,而且花样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江苏出口,在疯狂围堵中负重前行。
现状·挑战
刚刚过去的5月,我省光伏企业被彻骨的严寒所笼罩。18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我省光伏龙头尚德公司反倾销税率为31.22%,常州天合光能31.14%,其他应诉企业31.18%,未应诉企业249.96%。三个月前,尚德公司被初裁征收反补贴税率2.9%,天合光能4.73%,其他企业3.61%。
“全球50%的光伏产品来自中国,中国产能60%在江苏,美国是江苏光伏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美国征收如此高的‘双反’惩罚性税率,让我省光伏产品出口的价格优势消失殆尽。”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说。
光伏的遭遇不是个例。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首要目标国。2011年,我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各类贸易摩擦案件94起,涉案金额28.7亿美元,涉案企业1991家。今年一季度,全省遭遇各类贸易摩擦30起,涉案金额6.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0%和120%。贸易摩擦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渗透。有的单个产业被多国多种贸易摩擦所牵扯。光伏太阳能继美国“双反”调查后,欧盟、印度等国也在酝酿对我发起相关调查;不锈钢水槽去年底遭加拿大“双反”调查后,今年又遇美国“双反”大棒。
当一个产业对其他国家产业构成威胁时,设置贸易门槛是必然趋势。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越来越多“江苏制造”进入国际市场,贸易摩擦会如影相随。
现身说法
射阳经济开发区,占地500亩的捷康“甜味剂科技园”开工在即。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公司总经理安立军说,最近几年,公司一直扩产,在国际市场还是供不应求。按计划,科技园将投资12亿元,到2018年可新增三氯蔗糖产能4000吨,成为全球行业老大。与此同时,公司加紧在美国、欧洲、日本、印度等设销售公司,和90个国家地区建立业务关系。而射阳则以捷康为龙头发展生物食品特色产业。
捷康的崛起具有戏剧性。2007年4月6日,英国糖业巨头英国泰莱公司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在美国指控全球25家企业侵犯其5项三氯蔗糖生产专利,请求启动“337调查”。这些企业13家在中国,盐城捷康不在其列。安立军说,“这起案子适用的是普遍排除令,对方一旦赢了官司,我国所有三氯蔗糖企业都将撤出美国市场。”为此,盐城捷康主动要求作为第三人加入应诉。应诉之路漫长而繁琐。盐城捷康在国内请专家做顾问,在美国找到曾为微软打赢官司的律师事务所辩护。23个月的艰苦谈判和法庭程序,耗资2000多万元,盐城捷康最终赢得了国际官司,成为国内首家主动应诉“337调查”并完胜的企业。
打赢一场官司敲开大片市场。盐城捷康创立时产能落后同行十几年。从应诉开始,作为唯一不侵权生产企业,外拓市场,内抓研发,现在生产的三氯蔗糖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1.7个百分点,售价高出同行约10%,生产成本却低三成以上,一举成为行业亚洲第一、全球第二。
像盐城捷康一样,我省已有多家企业运用法律武器赢得自身利益。南通医保是几十人的小公司,在应对世界最大企业嘉吉公司发起的美国337调查中,只用不到6个月就取得胜诉。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在2011年美国对华柠檬酸反倾销复审中,取得1.1%低税率,成为全国两家可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企业之一。
然而,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我省企业更多。一家外贸公司出口手推车,在欧盟市场苦心经营多年,年出口上千万美元。因为对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听之任之,面对46.7%的高额反倾销税不得不黯然退场。
政府声音
当贸易摩擦由小概率事件逐步常态化后,从有效应对、见招拆招到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既是我省出口企业必备的基本功,也成了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省商务厅副厅长陈晓梅说,按照世贸规则,应对不同类型的贸易摩擦政府应充当不同角色。反补贴主要矛头指向经济政策和制度安排,政府出台政策既要尽量符合世贸组织规定,不授人以柄,积极应诉也义不容辞。这次美国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案件严重影响我省光伏产业。进入相关程序后,商务部门积极应对,搜集整理翔实的事实依据,还专门聘请政府律师,为企业争取权益,效果好于预期。对于反倾销、337调查等贸易摩擦,政府部门则应尽量发挥对企业的指导、协调作用,特别是通过产业规划、横向沟通对接、加强预警、培训人员等做好防范工作。近年来,我省已在出口龙头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出口集中地区等设立28个贸易摩擦预警点,纳入监测“法眼”的包括钢铁、化工、金属制品、蜂产品、紫菜、木地板等,有效降低了贸易摩擦风险。
专家观点
作为江苏省商务厅聘请的反补贴政府代理律师,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谢向阳认为:“当贸易摩擦方式由反倾销调查更多转向‘双反’调查后,应该高度重视反补贴的杀伤力。”他说,被指控项目一旦被认定为存在补贴,将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的运用产生负面影响。而且被裁定为补贴的项目,往往会成为后续对我国反补贴调查的证据,诱发更多反补贴调查。在他看来,应对新形势下的贸易摩擦,应把更多精力放到新兴产业上。政府应加强宏观指导、创设新兴产业产能过剩预警机制,在制定地区产业规划时配套建立相应的预案,一旦产能过剩及时预警。从企业看,根本之道在于重大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产业国际优势争取国际市场主导权。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阶段性 高宏玲:光伏陷入阶段性失衡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美自2011年11月以来第二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1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的两地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欧盟光伏双反案的双反指的是什么
把安全带系好:2012年的光伏产业比预想的要糟糕得多。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或破产,上半年电池组件出口同比下降40.7%。跳楼、破产曾让诸多企业引以为傲的垂直一体化模式正受到规模化生产的挑战。
在一年以前,由于国际光伏市场趋缓以及制造业优势的双重推动下,中国光伏产业经历了一轮快速发展。自2007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光伏电池产量最大的国家。
2011年中国光伏产业势头不减。多晶硅产量达到8.4万吨;太阳能组件产量达到21GW,同比增长100%,占全球总产量的60%;行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
目前,全球前十大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企业中,中国分别占据4、6、6和6席。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赛迪智库光伏所所长高宏玲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光伏产业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之一。但即便如此,中国光伏产业不得不在此刻停驻,回头重新审视自己匆忙的来路。
CEI:炙手可热的光伏产业,难道真的到了“缺血”的境地?
高宏玲:最突出的问题可以叫做产业阶段性失衡,而且比较严重。赛迪智库光伏所最近的不完全统计,全国156家电池组件企业2012年的太阳能电池产能已超过40GW。欧盟2011年9月份发布的报告也显示,2012年全球电池产能将达到80GW,中国占据超过50%份额。
与快速增长的太阳能电池供给量相比,光伏需求量增长则显得相形见绌。据2012年5月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对20122016年的市场需求量预测数据,2012和2013年光伏市场需求在2040GW之间,供需压力增大。
2012年下半年仍将承受价格和整合压力,但由于产业进入和退出的门槛不对等,大部分光伏企业都看好23年后的光伏市场,均在想方设法存活,加上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使得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没及时被淘汰,产业整合压力增大。
再加上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产业结构调整,有一批外围企业正在观望,意欲借低谷期进入该领域。当市场稍微起色,由于低的进入门槛和后发优势,将有一批新进入者涌入该产业,进一步延缓行业走出低谷进度。
CEI:美国“双反”初裁结果,对中国光伏产业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
高宏玲:主要的影响就是,中国的光伏电池将失去多年的价格优势。
2012年上半年,美国商务部已分别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分别征收2.9%4.7%和31.14%249.96%的关税,并将启用“反追溯”条款,即自初裁之日起,向前90天征收相应关税。
根据美国法律,自初裁判定之日起,将征收关税保证金,这对于现金流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经营压力骤增。
而中国主要光伏企业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显示,中国晶硅电池生产成本约为0.75美元/瓦,而产品平均售价约为0.84元/瓦,美国加征近35%的“双反”关税后,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丝毫不具竞争优势。
根据当前美国“双反”的判罚,中国光伏企业可通过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方电池片组装成组件出口以规避“双反”高税率风险。但考虑到美国法律的严密性和此次其发起“双发”调查的目的性,如果中国光伏企业大规模使用“第三方”电池片来规避风险,不排除其后续会出台相应细则,堵死这条路。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市场中的组件价格较欧洲地区高,美国“双反”初裁等于无端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存在所谓的“补贴”和“倾销”,极易被欧洲搭便车,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相应贸易壁垒调查,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影响更为深远。
CEI:国外多晶硅企业持续采取低价策略是否会对中国同类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高宏玲:极有可能。2012年14月份,中国从国外进口多晶硅的数量达到2.6万吨,同比增长30%。与此相对的是,当前中国有80%的多晶硅企业减产、停产甚至破产。
多晶硅市场需求仍在快速增长,而中国多晶硅企业却不断停产倒闭的现象值得关注,这固然有多数多晶硅企业不具备成本优势的因素(成本普遍在30美元/千克以上,而产品价格已跌至25美元/千克以下),但主要还在于国外多晶硅企业实行低价竞争策略,低价向中国大量出口多晶硅产品,抢占中国多晶硅市场。
根据海关数据,2012年3月从美国进口的多晶硅价格均价为23.7美元/公斤。而根据美国REC公司在2012年第一季度披露的财报,其使用流化床(FBR)法生产的多晶硅成本为23美元/公斤,而流化床法(FBR)比目前主流的改良西门子法成本低,美国绝大部分多晶硅产品使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如Hemlock,至少超过80%),考虑到长单价格一般比现货价格高,而进口均价为长单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加权平均,我们可以基本判断,来自美国的现货价格已大幅低于其生产成本。
而根据多晶硅生产经验,多晶硅工厂持续停产一年以上,重启成本高昂,甚至可能彻底倒闭,因此,如若此种情况再持续半年,则中国几乎绝大多数多晶硅企业将面临彻底倒闭的厄运。
CEI: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企业经营压力大增,是否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高宏玲:这样的趋势已经形成。在当前市场供大于求、产品同质性较强的情况下,降低价格已经成为最直接地保住市场的手段,否则市场份额会被蚕食殆尽。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若产能不能充分利用,将增加产品成本,而在市场价格快速下跌的场景中,产品不及时销售也会造成存货减值。
因此在非常时期,保现金流或止损将成为盈利的有效手段,在此种情况下价格下跌将不可避免。从2012年第一季度的生产成本看,光伏产品均价已达到0.84美元/瓦,而垂直一体化企业光伏产品的价格在0.750.9美元/瓦之间,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而当下,银行几乎已对光伏企业亮起了红灯,不再新增贷款。今年以来,证监会也中止了多数光伏企业的IPO审查,企业融资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已开始小规模裁员,关停部分生产线,而部分企业为了保现金流,也在拖延供应商货款。
一旦光伏企业破产倒闭,大量员工将面临失业,供应商收不回货款,资金短缺,极有可能继而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CEI:出路在哪里?
高宏玲:这个时候最该做的就是卯足内功,填补短板。在光伏产业初期,国家并未对光伏产品的应用端进行如同上游的大规模补贴,这也导致了目前制造强、应用弱的困局。刚开始没觉察到什么,反正国外的市场一直比较稳定的增长,但现在遭到“双反”,中国光伏产业便会比较被动。
但此时也并不是怨天尤人的时候。而真正的出路在于,既然是能源行业,那么就要尽可能地将成本做到可以与传统能源相比,并最终以此撬开市场。
未来可行的路径之一就是光伏产品向消费品领域过渡。形成类似于电子快销产品的市场环境,进而进入寻常百姓家。我觉得任何一个长期依赖政府补贴存活的行业是不可长久的。
双反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