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电力批复的多久_光伏电站试运行240小时和72小时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电站送出线路核准流程2.光伏电站试运行240小时和72小时有什么区别?
3.地面光伏电站审批流程
光伏电站送出线路核准流程
法律分析:准备好如下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土地初审文件、土地预审文件、环境评价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批复文件、项目贷款文件、系统接入文件。应注意项目所在地占有土地的性质,是否与当地土地规划部门所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冲突。应注意项目所在地附近是否有可靠电网接入点。
法律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应与光伏电站建设协调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工程,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根据需要采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提高电网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
第二十条 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意见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分散接入低压电网且规模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意见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出具。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项目单位提出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申请后,电网企业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对于不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说明原因。电网企业应提高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相关工作的效率,做到配套电力送出工程与光伏电站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运。
第二十二条 光伏电站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涉网设备必须通过检测论证。经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电网企业不得要求进行重复检测。
光伏电站试运行240小时和72小时有什么区别?
根据我国发改委的规定,光光伏电站建设由以下部门批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展前期工作通知由省发改委发放;
2、土地初审文件由项目所属当地国土部门发放,预审文件由省国土厅发放;
3、环境评价批复文件由省环保厅发放;
4、水土保持批复文件由省水利厅发放;
5、项目贷款文件由项目所申请贷款的银行发放;
6、系统接入文件由电网公司发放。
光伏发电站建设由自己立项报区县级发改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向所在地供电公司签定合作购销供电意向协议。
再到国土部门审批项目土地使用证,向生态环境保护局申请项目环境评估报告。通过后到城乡建委办理项目开工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好过后带上相关证照到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意向书(才能够享受财政专项补贴)。所有手续办完后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相关政策可以享受税费减免。
法律依据:
1.《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九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4.《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意见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分散接入低压电网且规模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意见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出具。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项目单位提出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申请后,电网企业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对于不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说明原因。
地面光伏电站审批流程
光伏电站试运行240小时和72小时的区别主要在于试运行时间的长度。
试运行是指在建设完成后,光伏电站系统在投入正式运行前的一段试验性运行时间。通常情况下,光伏电站试运行的时间为72小时到240小时不等。
试运行240小时的目的是为了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转。在这段时间内,将对电站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电力系统、通讯系统、监控系统等。
而试运行72小时则更加简单一些,主要是为了证明电站能够正常运转。
因此,试运行240小时和72小时的区别在于试运行的程度,试运行240小时更加详细和全面,而试运行72小时则更加简单。
流程如下:
1.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争取所在省份当年配额。须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1.2.1 申报建设(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申请补贴计划)计划的请示;1.2.2 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国土、电网公司、林业等部门);1.2.3 其他已取得的项目进展(如:测绘、地勘等资料);1.2.4 项目概况以及项目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提交到县发改委进行审核,逐级报送,经过层层筛查最终列入省发改委项目清单中。
3.取得备案证。 须向省级(市级)发改部门提交资料如下: 省发改委公布的项目清单; 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信息登记表、节能登记表、招投标方案(省发改委官网下载最新版); 申请备案的请示; 公司三证。 提交以上资料至省(市)发改委,审核无误后下发(一般当下就能)备案证。
4.获得省(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5.获得开工许可。
(1)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2)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 80%);
(3)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做项目设计;
(4)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
法律依据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市场需求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消纳条件,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省(区、市)可制定本省(区、市)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光伏电站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三条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已经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在办理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建设手续后应及时开工建设,并会同电网企业做好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