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核准制与备案制区别_核准制和备案制啥区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核准制与备案制区别2.核准制和备案制啥区别
3.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核准、备案,其实是政府行政许可的三种制度(出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中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表述就只有这三种,其他字眼的行政许可制度出处没有进一步查询,例如注册、登记等),即称为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也就是说政府允不允许你投资这个项目,以及通过什么形式对你进行核查允许的一种制度。三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上的区别
(1)审批制:企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国家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哪类项目需要进行核准制许可,一般各个省也会出具更为细化的核准目录。
(3)备案制:其他项目无
论规模大小
2、审查内容上的区别
(1)审批制:审查很详细,审查速度慢,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等的审批工作
(2)核准制: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审查。
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对核准制审查的内容作出规定,各省也会出台相应的细化办法,其中说明项目核准机关审查项目主要有: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3、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要求;5、是否符合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6、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9、是否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备案机关对申报备案项目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另外经济特区或者其他一些地区政府也有制定其自己的备案管理办法。
结合前面所说的,可知,政府通过制定“目录”划分行政许可的类型,然后分别通过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不同行政许可的审查项目作出规定。
3、审查力度的区别
其实从审查内容上来看就可见一斑,在审查的力度上,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就是“审批制: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核准制:材料都弄齐了看看就行;备案制:说一声有这回事儿就行”。
看完以上的内容,其实这边需要和大家说明一点,那就是之前所说的均针对除了“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之外的投资项目,这两种性质的项目有自己的规定。
(一)针对外商投资项目
目前外商投资项目在中国还是使用《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使用的是核准制,但是目前《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已经出台,也就是说外商投资项目在今后有的会转为备案制,更为方便快捷,而且目前中国的上海自由贸易区已经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相信大家也都能感受到贸易特区的便捷政策,这也是中国政府所提到的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法无禁止即可为”精神的体现。
(二)针对境外投资项目
针对境外投资项目,之前也是实行核准制,采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但是目前已经废止,取而代之代之的是《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这是为了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是简政放权的体现,增强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四、关于先立项还是先环评的问题
所谓“立项”是一个过程,即项目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即行政许可,包括了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列入政府计划的过程叫项目立项。这个过程中要求项目业主向政府部门(发改委、经贸局之类)提供相关立项材料。
环评过程中经常提到的项目有没有立项,一般是指项目立项的政府部门相关批复下来了没有、立项完成没有。环评手续时立项过程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是在立项过程中,环评根据项目行政许可制度的不同,所处的阶段有所不同,在了解了环评所处阶段后,环评人在写报告的时候就可以根据项目判断在写环评报告书的时候可以向业主要到一些什么材料(有些不按正规程序、或者有同步进行的灵活处理情况除外),能够附上一些什么附件:
(1)审批制:先报送项目建议书,建议书批复下来后进行环评(同时进行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手续),然后编制可研,环评批复作为可研附件上报,政府部门给出可研批复,最后办理规划许可、用地等正式手续。
(2)核准制:先进行环评(同时进行选址、土地预审等手续),然后编制核准申请报告,环评作为申请报告附件,政府部门给出核准批复,最后办理规划许可、用地等正式手续。
(3)备案制:先上报备案申请表,备案成功后,进行环评(同时办理规划许可、用地等正式手续)。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十七条:“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核准制和备案制啥区别
备案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必须经过核准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备案制是指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必须备案的管理制度。
2、方式不同。核准制是由股票发行人,在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且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下,向证券监管机构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备案制是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作货物进(出)境申报备案的。
3、范围不同。核准制的范围主要是以欧洲各国的公司,备案制的范围主要是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
审批类的项目范围:
1、县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2、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管理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搜索;
3、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
4、县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性行业的项目;
5、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
6、按有关规定必须实行审批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类的项目范围:
1、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中需县发改局核准的建设项目;
2、企业自主投资的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改建、改造项目;
3、企业自主投资的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性行业的项目;
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3000万美元(不含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
5、按有关规定需要核准的其他项目
备案类项目范围:
主要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1、定义不同。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必须经过核准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备案制是指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必须备案的管理制度。
2、方式不同。核准制是由股票发行人,在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且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下,向证券监管机构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备案制是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作货物进(出)境申报备案的。
3、范围不同。核准制的范围主要是以欧洲各国的公司,备案制的范围主要是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
扩展资料:
我国证券核准制度的执行与发展
1、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2、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核准制要求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进行一年的辅导后,再向证监会申请发行股票。根据核准制的相关规定,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上市。
3、从2004年2月1日起,中国开始推行核准制下的保荐人制度。保荐人依法对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上市后,保荐机构和保荐人仍负有持续督导责任。保荐制度、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制度、询价制度构成中国股票发行监管的制度基础。
百度百科-核准制
百度百科-备案制
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意思不同、范围不同。
1、意思不同:
备案制,是指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为同进境而未正式进口的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作货物进(出)境申报的货物;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2、范围不同:
备案制的范围主要是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核准制的范围主要是欧洲。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这就是这两者的区别,范围不同,就会导致他们有许多其他的不同。
审批类项目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应首先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向规划、国土、环保、地震、投资等主管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或原有土地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投标核准意见。另外,特殊行业项目由安监、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消防、人防、水利、水保等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
2、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或原有土地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投标核准意见及特殊行业已办理的相关手续。
3、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要求,发改部门准予立项,并出具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4、需审批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按照招标方案核准意见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依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发改部门报送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发改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