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_四川省发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户可享受的光伏扶贫措施及依据有哪些2.四川省发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3.内蒙古光伏分配方案有哪些
4.国能新能2015关于分部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政策
户可享受的光伏扶贫措施及依据有哪些
1光伏扶贫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实施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
2光伏扶贫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结合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直接在贫困户屋顶建设时建设光伏电站;
二是在贫困户屋顶、房前屋后地面分户建设;
三是在贫困村内集中选址建设小规模分布式光伏电站,贫困户参与分成;
四是与现代农业设施结合,如观光农业、光伏农业大棚等;
五是在贫困地区建设大型地面电站。
3光伏扶贫如何让贫困户受益?
通过扶贫资金投入,帮助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产权和收益全归贫困户所有;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等支出,贫困户间接受益;建设大型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和现代光伏农业,通过流转土地、收取光伏扶贫基金、参与分红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4贫困村、贫困户可享受的光伏扶贫措施有哪些?
政策方面: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提高到和集中式光伏发电电价同一水平;简化光伏扶贫电站申报、审批手续,县供电公司开辟绿色通道,以乡镇、村为单位进村入户收集资料、现场勘查、制定接入方案、电表安装并网等多个程序扁平式处理,争取实施村、实施户早发电、早受益。
资金方面:村级成立村级创福公司,由县级提供贴息贷款,帮助贫困村建立村集体经济光伏电站,贫困村可享受部分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自筹1/3资金,其余资金由政府扶持或社会捐助解决;特殊困难贫困户,自筹部分资金可通过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途径解决,县财政提供贴息。
运行保障方面:县设立光伏扶贫基金;建立光伏扶贫运维机制;为贫困村、贫困户光伏设备购买保险,免除光伏发电后期运维的后顾之忧。
5确定实施光伏扶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的依据是什么?
建档立卡贫困村,均可享受光伏扶贫政策;实施光伏扶贫贫困户的筛选是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倒排出本村最为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安装对象,上报乡镇、县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入户调查的方法,防止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6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要选择适合的贫困户,选择最需要扶持的特困户是光伏精准扶贫的关键点;
二是选择好适合的安装场地,可以采取多种选址方式,确保安装户收益最大化和扶贫效果最大化,也是减少工作麻烦的重要因素;
三是选择好安装品牌,好的品牌可以保证发电量;四是要在适合安装的供电线路和台区安装,农电整改后的台区更适合安装、离变压器近的农户更适合安装、电量消耗大的台区更适合安装,同时注意光伏电站不要离主线路太远,电损耗将影响发电效益。
7如何防止非贫困户冒用贫困户指标,挤占扶贫补贴资金?
由乡镇、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把关,比对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逐户对申请安装贫困户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到户走访,了解贫困户家庭现状。
8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对场地、供电线路有哪些要求?
村集体光伏电站安装,需要一定面积的空地、荒山、荒坡等(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除外),四周无山体、树木、建筑物遮挡,距离变压器近,变压器有足够容量。
贫困户安装光伏电站,可选择光照好的自家屋顶,房屋周围荒山、荒地等位置安装;部分贫困户因房屋结构、光照条件等不适合安装的,可由村委会协调,集中选址安装,安装户数可多可少,灵活掌握。安装地所在供电台区、线路应整改到位,变压器容量应足够。
9如何筹集光伏扶贫资金?
一是光伏扶贫要充分利用信贷资金,扶贫资金贴息;
二是参与扶贫的企业可以做项目贷款,扶贫办可以作为融资平台,利用扶贫资金为企业贴息。
三是贫困村和农户可自筹部分建设资金;实际项目经验中,分布式项目贷款,适合与农村信用社合作,为村民做小额贷款。
10发电补贴如何发放?
通过农户一卡通统一打卡到户,应注意农户信息的一致性,贫困户光伏安装信息应该与用电户名、一卡通户名等一致。一般以一季度一发放为宜。
11扶贫光伏电站运营维护职责主要有哪些?
1、运维中心职责:运维中心须有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职运维人员,24小时值班,设立专门运维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并向全县光伏安装户公布,受理维修电话要有完整纪录。准备充足的运维材料。
2、乡镇运维站职责:设立报修电话,受理本乡镇内上述光伏电站的故障报修;一般故障4小时内到场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运维中心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参与故障责任认定;建立运维档案;准备充足的运维材料。
3、村运营维护人员职责:每年4次对村内光伏电站进行巡查;在接到村内上述光伏户报修电话后,必须在4小时内到场察看,负责小故障的排查处理。
四川省发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为了鼓励新能源,对使用光伏发电者给予一定的补贴。那么2018年江西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 为了合理引导我省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光伏电站 (一)我省光伏发电属Ш类资源区,根据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自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含普通光伏电站、大于0.5兆瓦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以及农光、渔光、林光等各种互补电站),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478号)有关规定执行;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运的,执行我省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三)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内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85元。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但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计划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42元。 (二)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我省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其他事项 (一)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二)我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要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我委不再一一批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我省同期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电网企业依据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予以结算。内蒙古光伏分配方案有哪些
《四川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9月3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和《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以及《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光伏扶贫计划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
第三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所有,联村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村集体行使管理权。
第四条 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需纳入光伏扶贫年度计划,并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市(州)、县(市、区)应当对应纳入年度计划。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算、结转工作。县(市、区)级供电公司应建立专户,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应当公示、公告。
第六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鼓励光伏扶贫对象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具体收益分配范围包括: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第七条 光伏扶贫对象要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州)备案等程序确定。
第八条 有光伏扶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九条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应建立光伏扶贫收益账户,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做到专账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和单位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和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县级扶贫部门做好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对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宣传,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条 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光伏扶贫对象信息档案,将扶贫对象受助的详细情况纳入信息平台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县级供电公司按年度录入电站建设进度、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入等信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录入贫困村收益分配信息。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能源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依据本实施办法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报市(州)扶贫移民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备案。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9月3日起实施。
国能新能2015关于分部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政策
法律分析: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旗县为单元,准确确定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数量、分布和贫困程度等信息,并建立光伏扶贫名册,作为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是指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
第二条 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旗县为单元,准确确定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数量、分布和贫困程度等信息,并建立光伏扶贫名册,作为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扶贫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光伏扶贫收益管理分配实施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光伏扶贫资金的管理、分配和拨付工作。
第四条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按股比分成,代表政府的投融资主体收益部分由扶贫部门负责管理,按要求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
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根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2014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条件以及各方面意见,我局组织编制了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各地区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二、各地区应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工作,合理确定建设布局。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鼓励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项目资源,选择技术和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下降,对降低电价的地区和项目适度增加建设规模指标。优先满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等示范区域的建设规模指标需求,示范区域在已下达规模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建设规模指标。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弃光限电严重地区,在项目布局方面应避免加剧弃光限电现象。
三、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应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相匹配,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四、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下达的新增建设规模抓紧确定项目清单,连同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一并形成本地区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4月底前报送我局,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相关省级电网企业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规模和预计并网时间等,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2。未经备案机关同意,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2014年底前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作废,各地区对符合规模管理的已备案项目要督促开工建设,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清理。
五、各级电网企业应配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确定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对列入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出具项目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按月衔接光伏电站和配套电网建设进度,并报送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
六、建立按月监测、按季调整、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各级项目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389号)要求,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有关信息将作为调整和确定建设规模以及形成补贴目录的基本依据。在4月底前,对未将新增建设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地区,其规模指标将视情况调剂到落实好的地区。7月底前,经综合平衡后,对建设进度快的地区适度追加规模指标。10月底前,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未达新增建设规模50%的,调减下一年度规模指标。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七、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季公开发布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包括在建、并网及运行等情况,以引导各地区光伏发电建设。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电网企业办理电网接入各环节的服务、全额保障性收购、电费结算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统计。
附件:1、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2、2015年各地区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表
国家能源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