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大农业_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农业光伏or光伏农业(下)——渔光互补2.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农业光伏or光伏农业(下)——渔光互补
相对光伏大棚,渔光互补有一定的优势。首先,鱼塘、滩涂等地域基本不能种植作物、跟农业不产生冲突所以土地性质不敏感。其次,光伏大棚的光伏与植物争夺阳光资源,光伏直接影响植物生长的“大环境”。而渔光互补影响的是局部的“小环境”。第三,渔光互补的投资比农业大棚小,一个达到基本要求的连栋大棚投资约为400-500元每平方米。(不含光伏部分)而渔光互补项目,只有桩基部分投资相对地面电站较大。本文就渔光互补项目自身特点,简述渔光互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经济可行性、以及技术方面的应该注意的问题。
1.光照对水产类的影响
结果表明:凡纳滨对虾在金卤灯照明的条件下生长最快,在日光灯的连续照明下生长最慢 ,在其他的光照条件下与黑暗对照的情况下其生长没有显著差异。其中,金卤灯照明条件下凡纳滨对虾的特定生长率比日光灯连续照明时要快55.89%。
但高功率白炽灯照明条件下凡纳滨对虾的生长速度稍快于剩余各处理。低功率白炽灯照明条件下凡纳滨对虾的特定生长率略低于黑暗对照,即使延长光照时间也未见显著的改善。在具昼夜节律日光灯照明条件下凡纳滨对虾的特定生长率稍高于黑暗对照,但延长日光灯照明的时间反而显著降低了凡纳滨对虾的生长速度。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与作为光源的各种灯具的光谱范围、光色、光强等属性有关。日光灯的光谱通常包含有紫外线的成份,可能是对虾生长较慢的原因之一。金卤灯的光谱含有较多近红外线成份,更接近于太阳光线,这可能是金卤灯更适宜于生物生长的原因。
光伏影响光照,但是光照对水产品的影响远比对绿色植物的小。主要原因是水产生物的自主性高于植物,鱼虾可以自主的迁移到光照较好的地方。综上我们可以得出推论,光伏对水产品是有影响的,但影响有限。
2 农光、渔光互补对比
农光互补项目受到大棚结构的影响占地面积相对变化较大,江苏宿迁地区连栋大棚使用普通组件1MW面积约为20亩。如果使用透光双玻组件或者透光薄膜组件,1MW占地面积可以达到38-40亩。
在同样的地区鱼塘占地面积相对较小,靠宿迁较近盐城地区的渔光项目1MW占地面积约为17亩。除了桩基高于普通的地面电站,其他设计要素和地面电站没有差别。
渔光项目安装在水面上,对桩基有特殊的要求。一般会依据《10G4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图册进行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以标高控制为准,要求底部桩端全截面进入池塘底不小于3m. 上部桩端高出设计洪水位不小于0.4m。
鱼塘越深桩基的成本越高,例如鱼塘水深3米,桩基高度至少需要6.4米。边长300mm的方形桩基含人工大约每米100元,直径300mm的空心圆桩大约70元每米。支架跟地面电站使用的没有太大差异。
根据下图所示,1MW单元需要740根左右桩基。支架部分使用Q235b钢材按照0.4元/w的市场均价计算。1MW渔光项目的桩基+支架成本大致约84万(6米桩基)。按照连栋大棚1MW占地20亩,每平米400元计算。(含:浮法玻璃、遮阳帘、通风系统、加湿系统等)成本约532万。即使用最简易形式连栋大棚成本也在250万左右。
按照10MW的容量进行财务建模。假设不含支架与桩基其他设备的成本相同并按照6.5元/W计算;太阳能年均日照小时取1400h;系统效率相同取75%。
渔光项目支架与桩基项目成本换算为0.8元/W;农光项目支架与桩基成本换算为2.5元/W;系统运维费用100万/年;银行贷款利率6%;电价1元/kwh。
同时江苏省地区农业用地租金600-1000元/亩/年;鱼塘租金800-1200亩/年。差距约200元/亩/年,25年土地使用费用差距很小。
财务评价指标汇总表(渔光项目)
4.3 金属支架和接地网
江苏、山东、浙江等分布着大量面积不等的盐田,利用地下卤水进行“井滩晒盐”高盐分的土壤对金属有强腐蚀性。盐田场地水质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强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强腐蚀性。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场地土壤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及具有强腐蚀性。
在支架系统的选择上应采取: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掺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掺入钢筋阻锈剂、掺入矿物掺和料,表面涂刷防腐蚀涂层35mm。
常规光伏电站接地材料首选镀锌扁钢。但厂址为盐场或者强腐蚀地区时,需选择钢镀铜材料。 钢材不存在点蚀,属于缓慢的均匀腐蚀,铜在土壤中的腐蚀速度大约是钢的1/5,铜的年腐蚀率约为0.02mm/年,纯铜接地装置的寿命可达50年,钢镀铜接地装置的实际寿命可达25-30年。
结论: 渔光项目在经济上优于农光项目,但是选址复杂,应仔细选择项目。
潮湿环境是电子设备最大的不利因素,应该选择防护等级高的设备。
作者:张喆
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1、光伏种植
将光伏和种植业结合在一起,具体包括光伏蔬菜、光伏花卉、光伏苗木、光伏食用菌、光伏中药材、光伏荼园、光伏果园、光伏林业等。
2、光伏养殖
将光伏和畜牧养殖结合在一起,具体模式有光伏畜牧(牛、羊、猪、鸡、鸟类等),以及光伏渔业(淡水养殖、海水养殖及水面光伏等)。
3、光伏水利
将光伏和水利设施相结合,包括农业灌溉、人畜饮水、林业灌溉及荒漠化治理。
4、光伏村舍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把光伏应用到农村建筑中。
盘点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2016年08月15日
10:20来源:世纪新能源网点击量:17
光伏农业不仅是一个诱人的概念,它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光伏设施农业因其理想的温湿条件,不仅每年可以多收获几茬作物,而且所产农产品更安全、优质。还可以通过太阳能发电装置,供给棚内照明等所需电力,剩余的电还能并网。
此外,在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光伏设施农业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梳理
目前,光伏农业在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基于光伏农业在帮助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就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1年,农业部出台《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
2012年,工信部出台《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5年,国家能源局出台《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用地政策规定:
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地农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禁止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凭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②
《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期限做了规定,应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赁的办法,但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
③
对租赁面积,由各地综合考虑人均耕地状况、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首次租赁面积一律不得超过本级规定的规模上限;确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批准可进一步扩大租赁规模。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企业租赁农地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审核上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