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企业如何交税_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发电增值税率是多少?2.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光伏发电增值税率是多少?
光伏发电增值税率是多少?
光伏发电的增值税税率是13%.如果提供光伏发电的是自然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征收率是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
1、光伏发电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2、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免征征地占用税;
3、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定起征标准,伟大建制镇规模以及不在建制镇规划内的土地上建设的,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达到城镇土地使用税起征标准的,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不计入占用土地面积,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电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税率为百17%.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度务时,需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
据此,电力企业销售电力产品时向用电客户收取17%的增值税额.
(3)根知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
(4)根据《财政道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回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电力产品增值税率从16%下调为13%.
据此,电力企业销售电力产品时向用电客户收取13%的增值税额.
谁有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所得
由供货商向EPC提供工程所用的支架及电池板电缆等材料的增值税发票,EPC承包方用供货商发票抵扣工程款内材料所占费用的那部分税金开出一部分发票,发票金额等于材料费用,理论上EPC本次所开具的这个发票只需缴纳0.03%印花税。剩下的部分工程款,若有分包商则由分包商承担分包部分的税金,分包商上完税后,总承包商用分包商提供的税票及完税证明抵扣合同内分包部分的税金开具出第二张发票,发票金额为分包结算金额(可分多次开),理论上EPC本次所开具的这个发票只需缴纳0.03%印花税。剩余部分就是总承包的利润及设计费用,此项EPC需全额开具税票,税金正常为3.56%,因地方差异税率会略有不同。
一、增值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若符合节能节水项目条件的话可以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