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用地报批_光伏项目开工前报备手续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发电用地政策2.光伏项目开工前报备手续有哪些
3.地面光伏电站审批流程
4.光伏项目前期都需要哪些手续
5.辽宁省朝阳市光伏审批条件
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双碳”背景下,引发光伏项目开发的新高潮。近年来,在全国粮食安全的战略抓手下,光伏用地政策或进一步收紧。事实上,光伏用地也一直是光伏电站投资的的主要约束条件之一。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个了解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及建设运营情况,包括项目用地性质、土地利用类别、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占用耕地面积、是否与光伏项目同步编制土地综合利用方案或者农业种植方案等。目前江苏省已经响应国家能源局政策开启了摸底调查工作。
早前,5月25日,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下发,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光伏用地的紧箍咒再次勒紧。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9月19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超出批准范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受理所在省份各类项目先行用地申请。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国家以及各地纷纷出台光伏用地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政策11条。地方层面政策35条,包括安徽、福建、甘肃、广东、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天津、新疆、云南、浙江等19省。(关注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点击11月9日《必看!光伏用地政策梳理(2021-2022)!附全文件》一文,查看获取光伏用地政策资料包)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在国家耕地、林地保护制度的大前提下,各地出台的光伏用地的政策倾向也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鼓励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占用的区域外选址建设,鼓励结合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充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来建设光伏项目;
另一类为从严管控光伏项目用地,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建设光伏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一方面出台政策,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另一方面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等各类管控区域内进行选址布局。
此外,光伏用海、河道等政策福建、浙江、山东、辽宁等地也均有提及。
国家出台11条光伏用地相关政策
15地鼓励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等地建设光伏项目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江苏、贵州、安徽、江西、河南、山西、新疆、广东肇庆市、浙江松阳县、内蒙古、云南、宁夏、内蒙古阿拉善盟、福建、浙江等15地发布鼓励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等建设光伏项目相关政策16条。详情如下:
10地收紧光伏建设用地政策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山东、云南、内蒙古、天津、海南、海南临高县、江苏、河北、辽宁、江西等10地在耕地、林地、生态红线等方面收紧光伏建设用地政策13条。详情如下:
5地出台光伏用地相关政策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梳理后发现,宁夏中卫市、河北、江苏、甘肃、内蒙古等5地发布光伏用地相关政策6条。
光伏项目开工前报备手续有哪些
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光伏发电用地相关的政策。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新建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突破标准控制,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优化调整近岸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最大程度减少对岸线的占用和影响。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家庭分布式光伏补贴价格趋于一八元每千瓦时,不再按季度调整,而是每年调整一次;工商分布式项目补贴价格趋于零点一元每千瓦时,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降低零点零一元每千瓦时;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补贴总额为零点一五每千瓦时至0零点一八元千瓦时;全在线模式按当地资源区集中电站竞价上限分配。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一、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地面光伏电站审批流程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
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
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
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光伏项目前期都需要哪些手续
流程如下:
1.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争取所在省份当年配额。须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下:1.2.1 申报建设(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申请补贴计划)计划的请示;1.2.2 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国土、电网公司、林业等部门);1.2.3 其他已取得的项目进展(如:测绘、地勘等资料);1.2.4 项目概况以及项目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准备完毕后提交到县发改委进行审核,逐级报送,经过层层筛查最终列入省发改委项目清单中。
3.取得备案证。 须向省级(市级)发改部门提交资料如下: 省发改委公布的项目清单; 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信息登记表、节能登记表、招投标方案(省发改委官网下载最新版); 申请备案的请示; 公司三证。 提交以上资料至省(市)发改委,审核无误后下发(一般当下就能)备案证。
4.获得省(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5.获得开工许可。
(1)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2)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 80%);
(3)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做项目设计;
(4)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
法律依据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市场需求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消纳条件,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省(区、市)可制定本省(区、市)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光伏电站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十三条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已经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在办理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建设手续后应及时开工建设,并会同电网企业做好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
辽宁省朝阳市光伏审批条件
法律分析
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主要流程: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
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何手续。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光伏发电项目行政审批主要分三类审批条件:土地审批、规划审批、建设审批。实际叙述下:
一、土地审批
建设用地和租赁用地:光伏区占地分为两部分:一是光伏板、集电线路、厂区道路占地,可采用租赁形式使用;二是升压站及箱变、逆变器基础占地,为永久占地,占用建设用地指标,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相关审批手续;
输电线路用地:一是塔基占地,只征收;二是施工道路,属于临时用地,应用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二、规划审批
规划局对设计审批,对象为总平面图,主要是对于建设工程用地,项目的规划手续。
三、建设审批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具体到项目实际主要针于升压站及站内建筑。
总的来说,三类审批主要就是,现场的土地选址和接入。而土建选址分为光伏区和升压站土建部分;接入分为升压站电气部分和输电线路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