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览:
2020年光伏补贴新政策
2020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明:
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模式一般有几种?
你好,分二种:一种是全额上网,就是发的电全部卖给国家电网,自己用电再从电网购买;二种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是说发的电自己先用,用不了的再卖给国家电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方式变更的资料有哪些?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方式变更受理资料如下:
【低压220(380)伏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变更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
②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低压220(380)伏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高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变更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
③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①“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光伏项目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但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②“全额上网”模式的光伏项目允许变更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但不得再变回“全额上网”模式。
③申请上网方式变更,需办理备案变更。居民客户重新申请备案,项目业主准备备案资料后统一交由供电部门代为办理,在获得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重新签订相关协议;非居民客户由项目业主自行准备资料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在获得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后,提交供电企业,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④变更前,我公司抄录上网电量、下网电量、光伏发电量的止码并向客户确认。
⑤变更生效时间由现场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确定,为了便于结算,通常约定月的起点,具体要以现场协商为准。
希望我们的回答你能对您有所帮助。
“全部上网”是不是光伏发电项目的模式之一?
全额上网:将全部电量出售给电网,经济性是按照光伏发电成本与火电发电成本进行比 较,目前依旧需要补贴;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首先自己使用,然后将富余电量出售给电网。
鼓励并支持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该模式接入电网,并支持由“全额上网”转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你可以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进行变更。
上网模式一般分为全额上网模式与余电上网模式。两者具体的区别如下:
全额上网模式是指光伏系统接入电网,其所发的电不经过任何负载,而是直接把电全部反馈给电网,光伏系统所发的电不提供自用。这意味着,逆变器输出的电直接输入用户电表的进线端。该模式下需要一个单向计量的电表即可。
余电上网模式又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这种模式下,光伏电站所发的电优先供给自用,多余的电馈入给电网。这种上网模式不仅需要一个单向计量的电表,还需要把进户电表换成双向计量的电表。
光伏电站的收益来源于三个部分:自用节省的电费、国家补贴及部分地方补贴、卖电的电费收入;上网模式的选择关联着光伏电站的收益。以下是不同模式下电站收益的计算方式。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有两个电价:
自发自用部分电价 = 用户电价+0.08元/度 +地方补贴
余电上网部分电价 =当地脱硫煤电价+0.08元/度 +地方补贴
其中,0.08元/度为国家补贴,连续补贴20年。
“全额上网”模式下,当地标杆上网电价乘以上网总电量即为电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