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欧盟双反_光伏的争端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欧盟对华企业征收双反税对中国企业和欧盟企业分别有什么影响2.光伏的争端
3.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4.光伏双反,什么是光伏双反
5.如何应对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
欧盟对华企业征收双反税对中国企业和欧盟企业分别有什么影响
欧盟光伏双反案成为近期行业关注焦点,如果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光伏行业征收惩罚性关税,将造成欧盟高达270亿欧元的损失并影响24万人就业。对此,中方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裁决必将对中欧双方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任何水平的惩罚性关税,都将不利于正处于调整期的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在现场互动平台看到,与发布会现场同步,数十家光伏企业数千名员工分别在各自厂区摆成“NO”造型,并高举左手展示“Trade Protection”的抗议文字,表达反对贸易保护行为、要求自由贸易的企盼。
中国光伏企业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指出,任何限制市场的行为在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都将成为欧洲光伏应用发展的障碍,都将对欧盟实体经济与就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光伏产业是世界的产业,各国在发展光伏产业的过程中属于利益共同体。欧盟光伏产业链不仅仅是起诉方几家上游企业,更应充分考虑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利益。贸易保护措施只会造成双输,加强合作才能实现互利共赢。
在经历过欧债危机主要光伏应用大国光伏补贴下降、美国光伏“双反”等一系列调整与整合后,光伏行业整体供大于求的局面有所改善。随着光伏产品成本的进一步降低、新兴市场的开拓,光伏行业调整整合的过程正朝着良性发展,光伏发电已经在意大利、德国、葡萄牙、西班牙等地区实现平价上网。此时,如果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势必给光伏行业的发展前景蒙上阴影。
光伏的争端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
无锡尚德反补贴税率为2.90%,天合光能税率为4.73%,其他中国公司反补贴税率为3.61%。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
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将分别被征收31.18%、31.22%、31.14%的反倾销税,未应诉中国光伏企业的税率为249.96%。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
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
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在声明中指出,将无锡尚德倾销幅度从31.73%下调至29.14%。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
◆2012年7月24日,以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9月25日,EUProSun向欧盟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 *** 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欧盟将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2013年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2013年3月6日起,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
至此,中欧围绕欧盟对华光伏“双反”的价格承诺问题首轮谈判宣告破裂。
◆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
◆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拟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
最终,有至少14个国家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
◆2013年5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 *** 在访问德国时强调,欧盟拟对华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中国 *** 表示坚决反对。
欧盟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只会向外界发出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给双方企业、产业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希望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问题,而不是打贸易战。
中国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
◆2012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
◆2012年9月17日,我国商务部正式收到江苏中能、江西赛维LDK、洛阳中硅和重庆大全新能源代表国内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3国(地区)出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
◆2012年11月1日,我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2年11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2013年2月20日,原定于当日公布的初裁结果被推后。
[4]
◆2013年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
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 口 的 倾 销 幅 度 为2. 4 %至48.7%。
[5]
欧洲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的分析
中国光伏产业遭遇欧美“双反”危机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
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
欧盟提交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补贴调查请求。
中国反击:商务部发起对韩国、美国、欧盟双反调查
2012年7月
中国商务部确认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发起“双反”立案,对韩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2年11月
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并将与此前已发起的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的“双反”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受欧债危机、多国贸易保护的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大面积亏损,其中赛维2012年上半年已亏损超过4亿美元,尚德电力2012年Q2亏损1.8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4日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前两个月的税率为11.8%,此后将升至47.6%。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在短期内保证光伏产品的稳定供应,该委员会决定分两步实施临时性关税。自6月6日起,欧盟将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至67.9%。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当天在发布会上表示,临时税率将维持6个月直到12月份,此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对中国产的光伏产品征收永久性关税,一旦征收,该关税将持续5年。
不过,就在同一天,欧盟平价光伏联盟(AFASE)向德古赫特发了一份公开信,呼吁其停止征税的裁决。信中表示:欧委会的行为将使太阳能的成本高于煤或核能,这将使干净的太阳能无法取代肮脏的能源。信中强调:“气候变化是我们这一代最大的挑战,而平价的太阳能是应对这一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
应欧盟支持太阳能组织(EU ProSun)请求,欧盟委员会先后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原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德古赫特称,欧委会认为中国光伏企业向欧盟市场的倾销幅度高达112.6%,对欧盟光伏产品的损害程度约为67.9%。欧委会同时认为中国的产品导致欧盟相当数量的光伏企业破产,并影响到欧盟约2.5万个就业机会。
欧委会曾向欧盟成员国提议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平均为47.6%的临时反倾销税。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一提议遭到了18个成员国的反对。
中国天合光能欧洲公共事务部门总监容思礼说,欧盟实施的临时反倾销关税,无论是11.7%还是47.6%,对中国与欧洲的相关企业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她介绍说:“我们的德国客户曾做过估算,如果欧盟的税率定在15%左右,那么他们85%的业务都有可能流失。”
德古赫特也表示:“欧盟委员会将随时准备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商和相关商会展开讨论,如果双方能够找到妥善解决方案,临时性关税将停止征收。”
对此,容思礼说:“我们企业当然欢迎这种会谈,但这需要双方的诚意。”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无锡尚德:董事长施正荣
江西赛维:董事长彭小峰
英利集团:董事长苗连生
晶澳集团:董事长靳保芳
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
韩华新能源:董事长南晟祐
昱辉阳光:董事长李仙寿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
南京中电:董事长陆廷秀
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双反”
关于中国光伏企业应当如何应对美国“双反”,不少业界人士都提出了“绕道出海”的策略。其实,海外拓展战略,应当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一项长期战略,无论是否有“双反”,都应该有计划地开展;而且,中央政府也应当给与足够的支持,这样还可以给国家充足的外汇储备一个很好的出口。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但是,作为企业家要注意的是,海外设厂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事情,需要认真调研和慎重决策,如果仅仅是因为“双反”,就匆忙作出决定,可能反倒会忙中出错。而且,对于海外设厂所造成成本增加,也要有应对的策略。
但是,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利用目前的光伏产业低迷期,尽快加强自身的实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技术和制造水平,才是真正的应对方法。这里给出三条建议:
1)应当大胆采用我国自主创新技术
我国虽然是光伏制造大国 ,但并非光伏制造强国。以现在的多晶硅为例,国外对中国的销售价格降低到15万元/吨,还有盈利,但中国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只能停产。这就是依赖国外的技术所造成的恶果。但中国这些年的制造经验,实际上已经为创新作了丰富的积累,实际上,也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发出了许多“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制造技术。例如,上海普罗所开发的PM法多晶硅提纯技术,可以在实现99.99995%的纯度下,将成本降低到6万元/吨的程度,仅为国外西门子法多晶硅成本的1/2.5。上海普罗正在开发的无籽晶铸造单晶技术,不仅效率高,而且成本低,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上海普罗的一炉四锭多晶硅铸锭炉,单炉产量达到3200公斤,单位铸锭能耗低于5千瓦时/公斤,晶粒质量优于欧美铸锭设备。这说明,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发能力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目前的危机阶段的低谷时期,只要我国光伏企业大胆使用这些创新技术进行自主创新,大胆采用国内自己的技术成果,自主研发更为高效节能的光伏产品,就能够进一步大幅降低光伏制造成本。2013年4月,武汉凹伟能源的“高效率屋顶聚光发电系统”项目在第41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获得特别金奖,是中国代表团获得的三项特别金奖之一。
实际上,虽然欧美国家对光伏的研究比中国早若干年。但领先优势并不是很明显。大多数工艺设备都很粗糙,并未经过长期的产业化检验,不少设备比中国的设备性能还要差,有的甚至是“愚蠢”的设计。当然,也不乏有不少技术领先的设备和工艺,但领先优势都不大。因此,一方面,我国的装备制造和工艺研究单位要加快研发进度,尽快实现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对欧美的全面超越,另一方面,我国企业也要大胆采用国内的工艺和设备。这样的话,即便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即便美国坚持双反,中国的光伏产业依然能够摆脱对欧美市场与技术的依赖,摆脱其贸易壁垒,而独自领跑世界。这样还会使得欧美越建立贸易壁垒,对其自身的光伏产业发展危害越大,而中国则能够发展得更好。
2)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建立我国独特的光伏制造体系
我国在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电子等除了在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环节进行自主创新外,还应当发挥中国制造大国的优势,将汽车、电子、服装、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制造优势,转移到光伏产业的制造系统中来。这样,将能够建立起全球竞争力最强的光伏制造体系,将成本做到最低。我国光伏制造业中,虽然下游的成本暂时低于国外,但多晶硅的成本还高于国外,而装备制造方面,许多环节的制造技术还依赖于国外,因此,制造优势还不明显。一旦将我国传统制造业的优势转移过来,则将居于不可撼动的龙头地位。这样,国外的任何贸易壁垒都会使得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失的只有他们自己。
我国光伏企业要利用产业低迷阶段,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各个环节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 ,将已经具备的成本优势保持下去,并积极采用新工艺将多晶硅原料环节的高成本的短板劣势转化为低成本的优势,使得中国光伏产业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成本和技术上均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长期保持下去。这样才能彻底打败外国政府和企业遏制中国光伏发展的企图。
3)利用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的机遇,大力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
由于光伏组件和系统的成本急剧下降 ,使得1元/度的光伏上网电价在我国西北变得十分有利可图。在东部,江苏省制定了1.25元/度的策略。国内的光伏企业可以大力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享受金融危机导致的光伏低迷所带来的低价红利,同时,在西部将光伏项目与光伏发电同步上马,解决光伏发电的出路问题。同时,光伏应用企业也要大胆探索,除了在西部地区建设地面电站外,也要在中部和东部沿海进行屋顶发电、水面发电、海上光伏等发电应用,积累经验,为我国政府提供依据。
我国的光伏产业存在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各地政府和企业都是为了光伏而发展光伏,仅仅把光伏当作一个新兴产业,忘记了光伏其实是一种能源产业。这种对光伏的夸大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存在。这种夸大其实是对光伏的孤立,反而限制了光伏的发展。光伏产业的真正发展,只有在光伏充分地被应用以后,才能够实现。毕竟,光伏发电是一种能源,是为了给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电力的。因此,发展光伏不能为光伏而光伏,而是要为经济发展而合理发展光伏产业。光伏发电,应当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人民生活用电等紧密结合,光伏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光伏发电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此外,有实力的企业,要利用现在的价格低谷和产业低迷的阶段,设法联合金融机构,实行逆市扩张,弯道超车。在低谷中进行扩产,并加大技术改造的强度和力度,这样,就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最大的产能迎接下一轮的产业高潮。
只要中国光伏企业的制造水平能够得到提升,只要中国光伏企业在保持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加技术优势,只要中国光伏企业能够正视光伏的地位,使光伏能够最好地为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那么,无论美国佬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花招和手段,都无法伤害中国的光伏产业。他们会发现“双反”,不仅伤害不了中国企业,反而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中国的光伏产业,就能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中欧谈判
经过近一年马拉松式博弈,在最高政治层面***介入斡旋之下,中欧双方就光伏反倾销一案达成和解,中国光伏企业终于得到难得的喘息机会。当事企业向腾讯财经起底了谈判内幕。
欧盟委员会8月2日宣布正式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该方案将于8月6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中欧光伏贸易争端获得和解。
另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务部主任陈惠清介绍,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中,调查处理结果会一并通过价格承诺协议解决并于8月6日公布。
承诺价格和出口配额是决定中国光伏企业未来命运的关键点,也因此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这两项数据均应保密,参与谈判的双方不得对外透露,有关方面对此也是三缄其口。
尽管如此,各种版本还是充斥行业内外,0.54欧元/瓦、0.57欧元/瓦等说法更是喧嚣一时。对此,包括江苏某知名企业高管在内的光伏业内人士向腾讯财经证实,谈判确定中国对欧出口光伏组件底线价格及配额分别为0.56欧元/瓦和7吉瓦。
而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王润川向腾讯财经透露,这一超级贸易大案涉及光伏硅片、电池及组件,除了组件之外,中欧双方实际也就硅片和电池也分别制定了一个底线价格和配额,总的配额量将远超7吉瓦,超过行业企业预期。
得益于上述利好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保住了欧洲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由于价格承诺限制,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优势或将被削弱,在欧洲市场上将面临来自韩国等同业的激烈竞争。在此背景下,开拓新兴市场和国内市场成为众多企业未来业务的重点,但这显然并不那么容易。特别令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国内企业不吸取欧美“双反”案件的教训,新兴市场可能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另一个滑铁卢。
此外,在经历疯长和贸易争端之后的中国光伏产业的确应该反思近年来的发展模式
光伏双反,什么是光伏双反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2013年春节过后,一系列利好因素令国内光伏市场升温,但是,在决定光伏市场能否规模化启动的关键因素——电价补贴政策上,近来的政策动向却显示出要大大低于市场预期:分布式光伏补贴额度拟定于0.35元/度,大型地面电站上网电价也将从此前的1元/度下调至0.75元/度。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降低将导致电站建设大幅迟缓。
从光伏行业整体现状看,国内市场启动将低于预期,以欧美为主的海外市场短期内仍将无可替代。预计2013年二季度,国内光伏制造业市场或再次陷入“冰冻期”。
补贴政策低于预期
2012年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陆续收获来自政策及产业层面的一系列利好,包括多部门发布光伏产业扶持政策、产品价格企稳回升、电网不断释放善意带来终端市场需求释放预期等。市场情绪随之高涨,业内普遍认为,国内光伏行业出现回暖迹象。
不过,慢慢燃起的市场激情可能很快被冷水泼灭。近日《关于完善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核心内容为大型地面电站将根据光照条件分成四类区域,分别实行0.75-1元/千瓦时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分布式发电的电价补贴为0.35元/度。该文件如果最终发布,则意味着市场预期被大打折扣。此前业内预计,地面电站1-1.15元/度的统一标杆上网电价会继续执行,分布式电站补贴将达0.4-0.6元/度。
如果真能按此政策执行,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预期得以明确。例如投资回报周期普遍可定为20年,这是积极的一面。不过按照1元/度上网电价投资地面电站的内部收益率为10%左右来对比,0.75元/度则受益率将降低1到2个百分点。
而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被广泛看好的分布式光伏市场可能因为补贴额度过低而难以规模化启动。按照9%的内部收益率,则电站持有成本需从现在的10元/瓦下降30%至7元/瓦左右。尽管电站成本降低大势所趋,但对于深受行业不景气和库存严重拖累的光伏企业来说,短期要实现30%成本下降恐难以实现。
海外市场难被替代
自2012年多项扶持政策加码国内光伏产业后,众多业内人士指出,国内光伏市场将进入规模化扩容期,并将迅速摆脱过去对于海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或许也正由于此,国家不断将“十二五”规划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一调再调,从最初的10GW调至最新的35GW。
鉴于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技术和制度性障碍,国内光伏产业由于欧美双反影响而丢失的市场份额短期内恐难被国内市场迅速填扑。
2011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3GW。按照最新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达21GW,未来几年每年有约4-5GW的新增装机容量。2011年,全球超过80%、24GW新增装机在欧美地区。国内光伏需求仍无法取代欧美,或许只能弥补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损失的20%左右。
据截至2012年全球最新装机量统计数字,去年全年中国光伏装机达6GW,同期全球光伏累计装机32GW,中国装机量占全球份额的18.75%。这一比例与2011年中国占全球光伏装机10.71%的数字相比,仅提高不到10个百分点。
尽管国外双反大棒抡起,国内市场利好因素频传,国内众多光伏企业仍在加大对海外市场,特别是亚太、拉美和中东市场的开拓力度。据统计,2012年预计亚太地区光伏装机量占全球的26%,2013年这一比例会突破30%。
亚太和拉美等地区光伏市场目前均方兴未艾,一些国家政府补贴力度基本可维持高位,可确保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电站的收益预期,规避欧美以及国内不断下调补贴额度而带来的不确定前景。
从目前国内光伏行业的整体现状来看,未来国内光伏市场由寒转暖的时间点将由于补贴力度低于预期而再次被推迟。此前业内普遍预期,到2013年底国内光伏行业将迎来实质性的企稳回暖。
此前,业内普遍预期今年国内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将可达10GW,看多者甚至提出15GW的预期。对此,韩启明认为,按照目前的形势,由于补贴政策大大低于预期,2013年全年10GW的目标恐难实现。
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将压缩至8GW,出货量增长30%左右。如果考虑组件、逆变器全年均价下跌均接近30%,按金额计2013年国内市场容量基本无增长。
2013年一季度由于日本抢装行情,加上春节部分小厂暂时停止运营,一线厂商一季度发货量环比有明显改善。但今年二季度整个行业将迎来最差时期。欧洲双反追诉期3个月在二季度将逐步体现,若欧洲市场失去,整个行业将迎来重大打击。
补贴力度低于预期将通过抑制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释放而影响目前制造业去产能化的进程。由于2013年一季度市场需求回暖使得企业开工率快速拉高。尽管发货量有所增长,但随之而来的库存量也可能在二季度达到高位,这将给不少企业加重长期去库存化压力。
如何应对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
光伏双反
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牵头联合其它6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美终裁认定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倾销。
双反内容
反倾销: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反补贴:是一成员方对另一成员方对某一出口产品给予财政或公共性的经济补贴而采取的限制进口的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 通常我们所说的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
前瞻网摘要:中国光伏产业近年来快速扩张,对于不断升级的欧美“双反”,在中国光伏企业拼死抗争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反击。欧盟对华光伏设定的贸易壁垒未必就能使其获益其中,贸易战始终都会使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于雪上加霜的中国光伏能否涅槃重生仍备受市场关注。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决定,同时宣布将在6月6日至8月6日间先征收11.8%的税率,若磋商未果,此后税率将提高至47.6%,这将对国内大部分光伏企业构成巨大的冲击。欧盟对华挥出光伏双反大棒后,6月5日我国商务部提出反制措施,将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
·错误决定,欧盟损人不利己
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的发展依旧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和环境成本,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欧盟一旦征收惩罚性关税,将给中国造成超过3500亿元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元的不良贷款风险和超过50万人的直接人口失业。
欧盟在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制裁的同时,其自身利益也将受到损害。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短期来看的确会对欧盟的光伏产品生产商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光伏企业的产量及就业机会将会有所增加;但在征收惩罚性关税后,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下滑,对于欧盟国家整个光伏产业链而言,此举所造成的损失和失去的就业机会将比单纯的光伏产品生产商得到的利益要大得多,得不偿失。这将对欧盟这一世界最大经济体的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前瞻发布的 ?全球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此次贸易战在将中国光伏企业推向悬崖边的同时,或将产生倒逼效应,逼迫国内光伏产业升级,促使国内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其业务将向上游的光伏设备和下游的光伏电站运营进行拓展。这样一来,全产业链纵向的一体化运营促进了国内光伏企业的科技创新,也提升了行业竞争力。
·积极开拓新市场
如此境况下,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调整市场是当务之急。在2012年7月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光伏产品启动“双反”调查之初,我国许多光伏产品企业已经开始转移未来的市场重心,逐步降低了对欧盟市场的出口份额,转战日本、澳大利亚等新市场或国内市场,目前日本等新市场的需求量已经出现放量增长势头。
从近期一些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日本等新市场已经打开:晶澳太阳能一季报显示,毛利率终于由负转正,日本市场开拓初战告捷,并开始进行澳大利亚市场的布局;6月5日上市公司向日葵公告称,与日本Next Energy and Resources Co.LTD.签订了4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合人民币1.71亿元,占到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95%。
“十二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中的光伏产业将受益国家政策强力推动,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大幅提高。中国的光伏产业目标多次调整,从之前公布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1GW扩大到35GW,说明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态度。
后续国家还将出台对光伏产业在上网、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一系列的举措为我国光伏产业在国内市场的开拓提供了优良的发展环境。未来几年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为我国现处于黑暗中的光伏业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