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光伏企业拿路条_光伏路条常见的转让方式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电站从准备到建成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2.光伏路条常见的转让方式
光伏电站从准备到建成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流程
1 项目筹备 2 项目立项 3 项目建设 4 并网验收 一、项目筹备
预可研、洽谈、路条项目启动、手续办理 ? 可利用地面或屋顶 ? 较好的日照条件 ? 良好的政策环境 ? 资金实力 ? 项目实施能力 ? 良好的电网条件 ? 投资收益保障 ? 业带动能力 预可研报告
内容包括:日照情况、地理环境、电网接入条件、投资收益要求。 请具备电力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进行概设计和计算主要输出包括电站规模总平面布置设备选择等方面的整体设计方案。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设计,是下一步项目建议书、取得路条、项目规划选址等审批的主要依据。
项目筹备
项目路条审批流程
首先工程咨询单位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编制出项目建议书。
将项目建议书逐级上报至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和省发改委能源局,省发改委能源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发给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联系函 手续办理
项目所在地规划局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项目所在地国土局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电网接入设计方案
项目所在地环保局项目所在地安监局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项目立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电网接入审批意见 安全预评价审批意见 环境评估报告审批意见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编写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报送至地方和省发改委能源局,省发改委能源局给予核准批复。
光伏路条常见的转让方式
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 《通知》要求,各省财政、科技、能源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电网等有关单位,抓紧制定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原则上每省(含计划单列市)示范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兆瓦,有条件的地方也应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支持,以切实保证金太阳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 资料链接 光伏发电政策一览 2006年的《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三项原则:电网企业要全额收购发电量;确定合理上网电价(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不让电网企业赔钱,超出常规电价部分在全国电网分摊。 2007年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提出了配额交易的概念; 发改委能源局2007年发布《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通过招标确定; 发改委能源局2008年3月3日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财政部2009年出台光电建筑补贴政策《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光伏路条倒卖,项目备案在并网发电之前公司投资方不得发生重大变更,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目前可行的操作方式:
假设A项目公司有路条,该公司的股东是G,收购方公司是S。
S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的借款给A公司,G公司将A公司的100%股权质押给S公司,并提供借款担保,将A公司的所有印鉴交给S公司管理。S公司和G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电站收购条款,同时签订A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注明协议生效日期为项目并网发电后10日。
S公司使用A公司的印鉴、财务账户行使权力,使用借款建设项目,待并网后,完成股权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