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义乌光伏发电验收不合格怎么办_光伏发电并网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光伏并网验收都要验收啥2.光伏发电并网需要什么手续
光伏并网验收都要验收啥
我们都知道,国家现在在大力提倡家庭安装光伏并网系统,但并不是所有的系统都能通过电网的审核,电网在审核验收的时候需要按照国家标准,不合格的不予审批,所以,审核还是比较严格的,那么电网在审核过程中都需要验收啥呢,都有哪些标准呢。有哪些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首先,要查验资料,主要验收组件、逆变器、配电箱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的质量合格证、鉴衡认证。另外,关于施工资质方面,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一般地区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特殊地区需要拿原件进行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在去年发布了《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其中规定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因此如果选用的组件达不到这一效率就有可能并不上网。
另外,关于现场验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组件
①外观是否完好。
②组件之间的插接件连接是否牢固。
③组件连接数量及路径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2)逆变器
安装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3)支架
①外观及防腐涂层是否完好。
②型号、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③倾角偏差是否在±1°之间。
(4)、防雷接地电阻是否合规。
一般在5欧姆到10欧姆之间。
(5)、配电箱是否有欠失压脱扣功能。
即在大电网断电时,是否能保证光伏系统停止工作,不向电网反送电。
(6)、线路安装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以上这些环节,有一个出问题,都可能导致验收不合格,不严重的问题大不了返工,严重的比如组件效率不达标、重要产品缺少相关的认证或合格证,那就真的没办法并网了。
以上列出的都是关于电网在验收审核过程中需要大家注意的问题,虽然说了这么多,但是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心,只要咱们按正规程序走就可以了,另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产品质量问题,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要选择正规的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jndnpv.com/355.html
光伏发电并网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的用电客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是申请低压居民家庭220/380伏接入电网并网验收:
(1)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调试申请表》;
(2)施工人员有效期内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资料。
2、如是申请非居民家庭220/380伏接入电网并网验收:
(1)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调试申请表》;
(2)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图;
(4)施工单位、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施工、试验委托书;
(5)主要电气设备提供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6)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如接入专变需提供);
(7)项目备案资料;
(8)其他相关资料。
3、如是申请高压10/20千伏接入电网并网验收
(1)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调试申请表》;
(2)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图;
(4)施工单位、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施工、试验委托书;
(5)主要电气设备提供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6)并网启动方案;
(7)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8)项目备案资料;
(9)其他相关资料。
注:并网验收申请需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开展,如有疑问,建议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发电并网的办理流程如下:
1、拨打95598提出申请;
2、递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和《项目系统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申请材料,国家电网将正式受理,受理后地方供电局将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3、制定接入方案。国家电网根据业主项目情况,出具项目并网接入方案;
4、确认接入系统方案。申请并网业主审查并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5、出具接网意见函。申请并网业主得到电网出具的接网意见函;
6、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业主完成光伏板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
7、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申请表》;
8、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国家电网将上门为业主项目进行验收,更换电表,与业主签订购电协议。
办理光伏发电并网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农村用户需要宅基地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本村委会公章和镇政府公章的证明,到镇供电所填写申请表即可,市区用户除去自身的证件外,还需要同住楼层的更多的用户和居委会等政府部门证明文件,到供电公司填申请表。
法律依据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