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2017年江西光伏政策_2017家庭光伏发电政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2017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政策出台了哪些文件通知2.2017家庭光伏发电政策
2017年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政策出台了哪些文件通知
2017年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
可以参照下面这些文件,搜索相关部门:
发改委20162729号 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委20131368号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201590号 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的有关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2017第2号 省物价局关于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5年度电价补贴公示
湖北省物价局201792号 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另外:
国发201324号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能新能2014406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电监政法201236号 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
鄂能源新能201710号 关于推进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74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发改能源2016667号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
2017家庭光伏发电政策
法律分析:详情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法律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为了合理引导我省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光伏电站(一)我省光伏发电属Ш类资源区,根据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二)2018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含普通光伏电站、大于0.5兆瓦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以及农光、渔光、林光等各种互补电站),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478号)有关规定执行;但在2018年6月30日仍未投运的,执行我省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三)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内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85元。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但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计划的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千瓦时0.42元。(二)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我省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其他事项(一)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二)我省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要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执行,我委不再一一批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我省同期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电网企业依据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予以结算。
2017家庭光伏发电政策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意见开头就极大的肯定了光伏行业: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光伏发电规模迅速扩大,既为光伏制造产业提供了有效的市场支撑,又为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家庭光伏发电政策,欢迎大家查阅!
政策支持
山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增配电业务,支持企业、家庭等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其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同时推行售电公司进入市场,促山东能源结构合理转变。
试点方案
山东省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魏建强在会议上表示,山东推进电力改革,在发电侧和售电侧“两侧”实行市场开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同时,从2017年起推进售电公司进入市场。
优先上网
“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方买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魏建强强调,“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的原则,保障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顺序,山东将确保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按照政府定价优先上网,并留足电量计划空间,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
实行补贴
山东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偏高。由于山东基本没有水电,海阳、荣成大型核电项目也尚未建成投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仅占省内发电量的5.8%。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万良表示,为此山东先后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等方面实行补贴。
外电入鲁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山东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80.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14.4%,装机容量和比重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465.5万千瓦和提高2.9个百分点。
据悉,为促进该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山东还将以“外电入鲁”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省外来电的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跨省跨区域电力与省内电力交易的协调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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